《指导意见》指出,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作为电力工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旨在“积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电力系统,促进能源行业转型升级”。
新型电力系统构建和能源行业转型升级的本质措施是控制和缩减化石能源消费量、增加可再生能源发电比例。推动能源电力系统清洁化转型是贯彻《指导意见》题中的应有之义,而综合化、智能化和去中心化则是清洁化转型的重要保障。
清洁化是加速能源转型的核心要求。供给侧清洁化转型
可依托区域级、城市级、园区级等不同规模综合能源系统建设与运营,推动大网、微能网及分布式各级能源网络的协调及互联互通,有效支撑可再生能源大规模跨省跨区传输消纳及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规模化经济利用,改善能源生产和供应模式,提升可再生能源在生产端的结构占比;
需求侧清洁化转型
可依托综合能源系统建设,在需求侧开展综合能源服务,在满足用户能源消费需求的基础上,推动传统的物理能源消费理念过渡到“能源+服务”的综合消费理念,发掘需求侧消纳绿色电力、开展节能增效管理及购买绿色证书等多样化需求,充分发挥和调动需求侧消纳可再生能源的潜力与积极性,提升可再生能源在消费端的结构占比。
综合化是清洁化转型的技术保障。
在供给侧整合风、光、水、天然气、煤炭等多类型能源资源,在需求侧整合电、热、冷、气等多类型能源需求,破除不同能源品类之间的壁垒,围绕“两高三低”目标规划、建设及运营综合能源系统,探索多类型电源协同运行、多类型能源需求转换替代等技术,为可再生能源消纳提供充足的灵活性资源与辅助服务,有效解决可再生能源出力波动平抑和出力追踪等难题。
智能化是清洁化转型的技术保障。
顺应数字革命潮流,推动能源行业智能化发展,推广“云大物移智链”等技术应用,建设以能源物联网为基础的综合能源系统,在实现覆盖能源生产、传输、交易、消费多环节即时化感知与监测的基础上,将促进能源信息的流动与共享,并充分发掘能源大数据作为新时期重要生产要素的价值,支撑能源系统动态优化。
去中心化是清洁化转型的体制机制保障。
在体制机制层面创新去中心化的新模式、新业态,推动众多分布式能源节点的高度自治与协同运行,将为多能源微网间的功率平衡与最优分配、能源灵活自主微平衡交易发展、多节点间的点对点实时自主交易等问题提供全新的解决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