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乔乔金项链
乔乔本人,金融圈熵值较高分子,混过工厂,待过券商,做过投融资,涉足股权、VC、上市、并购。目前专注于ABS和PPP项目运作,深耕公众号“乔乔金融圈儿”,欢迎小伙伴们沟通洽谈、项目合作,还望大家提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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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圈儿负能量

乔乔金项链  · 公众号  · 金融  · 2020-10-20 10:30

正文

鑫源夜话,金融圈儿负能量。第一部分:银行(监管通报浦发成都+广发惠州人员处罚结果,33人被判刑,359人被追责)。第二部分:信托史上最灰暗的日子。第三部分:鹏华聚鑫40亿产品违约。

今天我们来扒一扒近期金融圈儿的负能量, 银行、信托、 基金子公司 都上榜了。


话说, 疫情原因, 2020年的工作 好象从 下半 年才开始的 。快到年底了,乔乔有一些想法分享给大家。。。文末有微信,大家有什么建议和要求 ,告诉乔乔哦。

本公众号主要探讨资产证券化、不良资产、项目投融资等金融市场业务(也有房地产、政府平台项目的实操讲座),欢迎大家关注、转发公众号内容,业务合作请联系小编。




第一部分:银行(监管通报浦发成都+广发惠州人员处罚结果,33人被判刑,359人被追责!)



银保监会持续推动重大案件责任人员问责处理

在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广发银行惠州分行此前发生的两起重大案件查处工作中,中国银保监会持续推动对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处理工作。

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发生的违规发放贷款案件,中国银保监会已依法对浦发银行总行时任董事长、时任行长、1名原副行长等总行责任人员,对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原行长、2名副行长、1名部门负责人和1名支行行长等分行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罚,并责成浦发银行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处理。 目前,已有 311名 责任人员受到浦发银行内部问责,多名中高层管理人员受到党纪处分,地方人民法院已对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原行长等21名刑事被告人作出判决。

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发生的违法违规担保案件,中国银保监会已依法对广发银行总行时任董事长、时任行长等总行责任人员,对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原行长、2名副行长、2名原纪委书记及6名涉案人员等分行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罚,并责成广发银行总行按照党规党纪、内部规章对总行相关高管及责任人员严肃处理。目前,已有48名责任人员受到党纪处分、内部问责,地方人民法院已对包括广发银行惠州分行、侨兴集团有限公司涉案人员等在内的共12名刑事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

在上述两起重大案件查处工作中,中国银保监会坚持对违法违规案件处罚问责高压态势,推动相关机构健全公司治理、强化内控机制建设,提升合规管理水平,从严落实案件防控各项要求。下一步,中国银保监会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监管力度,深化整治市场乱象,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


追溯事情经过


一、浦发成都分行被开4.6亿大罚单!

巨大骗局: 通过监管检查和按照监管要求进行的内部核查发现,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为掩盖不良贷款,通过编造虚假用途、分拆授信、越权审批等手法,违规办理信贷、同业、理财、信用证和保理等业务,向1493个空壳企业授信775亿元,换取相关企业出资承担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不良贷款。据了解,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实则利用超1000个壳企业承债式收购,以腾挪不良贷款,违规操作资金规模近千亿。

2018年1月19日,银监会公布依法查处浦发银行成都分行违规发放贷款案件。四川银监局公布对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案做出处罚,共罚没4.62亿元,相关责任人也被处理。银监会方面对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的违规案件定性也极为严重。

“这是一起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主导的有组织的造假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手段隐蔽,性质恶劣,教训深刻。”银监会相关负责人称。主要处罚有:

1、四川银监局依法对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罚款4.62亿元;

2、对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原行长、2名副行长、1名部门负责人和1名支行行长分别给予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警告及罚款;

3、相关涉案人员已被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195名分行中层及以下责任人员内部问责,并在全行启动大轮岗;

5、银监会党委责成四川银监局党委深刻反省,吸取教训,并对四川银监局原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二、广发惠州:120亿萝卜章大案终结

事情缘起2016年底的“侨兴债”事件,当时侨兴集团下属2家公司在“招财宝”平台发行10亿元私募债到期无法兑付,浙商财险公司提供保证保险,但称广发银行惠州分行为其出具了兜底保函。之后10多家金融机构先后向广发银行询问并主张债权。由此暴露出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员工与侨兴集团人员内外勾结、私刻公章、违规担保案件,涉案金额约120亿元。

12月8日,银监会官网公告,依法查处广发银行违规担保案件,罚没金额高达7.22亿元,基本上是史上最大罚单,震动金融行业。

银监会对该案件给出定论:这是一起银行内部员工与外部不法分子相互勾结、跨机构跨行业跨市场的重大案件,涉案金额巨大,牵涉机构众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坏,为近几年罕见。

监管指出,案发时该行公司治理薄弱,存在着多方面问题:

(1)内控制度不健全,对分支机构既存在多头管理,又存在管理真空。特别是印章、合同、授权文件、营业场所、办公场所等方面管理混乱,为不法分子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

(2)对于监管部门三令五申、设定红线的同业、理财等方面的监管禁令,涉案机构置若罔闻,违规“兜底”,承诺保本保收益,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严重扰乱同业市场秩序,严重破坏金融生态。

(3)涉案机构采取多种方式,违法套取其他金融同业的信用,为已出现严重风险的企业巨额融资,掩盖风险状况,致使风险扩大并在一部分同业机构之间传染,资金面临损失,削弱了这些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4)内部员工法纪意识、合规意识、风险意识和底线意识薄弱,有的甚至丧失了基本的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形成跨部门作案小团体,与企业人员和不法中介串通作案,收取巨额好处费,中饱私囊。

(5)经营理念偏差,考核激励不审慎,过分注重业绩和排名,对员工行为疏于管理。在“两个加强、两个遏制”等多次专项治理中,均未发现相关违法违规问题,行为排查和内部检查走过场。

(摘自: 票友—票据圈儿那些事

第二部分:信托史上最灰暗的日子


2020年 10 13 日,在上海和成都相隔千里的两家信托公司,不约而同的上演了全武行,投资人和JC叔叔发生了激烈冲突,导致多人受伤,甚至有人被下发了病危通知书,所幸后来安然无恙。

对于所有信托从业者来说,请记住这沉重的一天,这是中国信托史上最灰暗的一天,甚至有可能改变整个信托业发展进程,因为信托的基础是信任,失去信任,信托也将失去灵魂。

而对于投资人来说,这必然是一个惨痛的教训,信托虽然是持牌机构,但是也会踩雷,甚至倒闭,投资人需要学会谨慎评估底层资产的安全边际,对自己负责。

经常有安信和川信投资人问我:“我们的钱还能拿回来吗?”

对于这个问题非常难以回答,历史上信托行业发生过多次清理整顿,其中不乏信托公司破产清算的案例,不过以前从来没有出现过这么多的个人投资者,而且这类案件多半会涉及刑事案件,这也是目前最大的难点。

对于那些已经身陷在里面的投资人,首先请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维权不仅仅是猛打猛冲,还需要冷静和智慧,JC叔叔也不是你们的对立面。

而对于其他信托公司的投资人,请也不要无动于衷,尽可能声援一下。

海明威曾在《丧钟为谁而鸣》里写道:所有人是一个整体,别人的不幸就是你的不幸。所以不要问丧钟是为谁而鸣,它是为你而鸣。社会是一艘大船,所有人都在同一艘船上,当船上有一个人遭遇不幸的时候,很可能下一个就是你。所以,永远不要对别人的不幸和苦难无动于衷,雪崩面前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下面是关于这两家信托公司的一些监管言论,各位可以好好琢磨一下,希望能有所帮助!

2020年 7 10 日,人民银行举行 2020 年上半年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其中有一条:最近看到安信信托、川信曝露了很多风险,在处置过程中有一个关键问题是如何兑付机构和个人投资者。一方面投资者想全部兑付,但是另一方面资管新规打破了刚兑,所以从监管当局的层面咱们怎么去平衡投资者对利益的保护以及打破刚兑还有道德风险?怎么去区分投资者应该承担的风险以及信托公司自己因为不是很合规的操作造成的风险?

金融稳定局局长:刚才关于几个信托公司风险处置过程中有关投资者、消费者的问题,这几个风险处置案例相关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正在研究方案,人民银行也在紧密配合。

第一,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压实相关金融机构和相关股东的主体责任。

第二,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护这些投资者的知情权、公平选择权、财产安全权、求得赔偿权等合法权益。

第三,加强投资者教育,帮助投资者树立“收益自享、风险自担”的风险责任意识,准确评估自己的风险承担能力。产品处理上,要严肃市场纪律,防止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第四,对监管部门而言要举一反三,加强金融业行为监管体系的构建,规范类似产品的销售行为,杜绝欺诈误导投资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020年 10 10 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中国金融》发表了一篇文章,其中有一段是关于金融风险处置的。

处置金融风险过程中,我们坚持推动压实金融机构及股东的主体责任、地方政府的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金融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出现重大金融风险后,问题机构的股东必须首先承担损失,股东权益清零后依然存在缺口的,由相关大债权人依法分摊。

针对金融市场一度存在的“金融牌照信仰”“规模信仰”等问题,对于严重资不抵债的机构,坚决依法实施市场退出,严肃市场纪律。同时,在处置重大金融风险过程中,我们及时移送风险处置过程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线索,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金融违法犯罪行为,让坏人依法受到惩罚。

从上面两段话来看,政府不会接手金融机构的烂摊子,要么股东承担责任,要么相关大债权人承担,而金融风险还将继续出清,爆雷也不会停止,投资人要更加谨慎,不要做接盘侠!


(摘自:债市研究)

第三部分:鹏华聚鑫40亿产品违约


基金子公司产品兑付的风波正让一些高净值投资人士彻夜难眠,这次被掀开盖头的是鹏华基金旗下子公司——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鹏华资产”)。

财联社记者获悉,由鹏华资产作为管理人、工商银行代销的“鹏华聚鑫1号-25号资管计划产品”在连续两次分配延期后,已全线违约,25只固收产品总规模或超40亿元,资金缺口或超20亿元。

虽然一定比例的资产已经完成变现,但仍有个别资产存在嵌套结构。不仅如此,在兑付过程中,鹏华资产与代销机构工商银行还“互踢皮球”,对投资者在私募产品上应知而未知的信息讳莫如深,以至于产品持有人连基金经理、资产净值,以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和临时报告等信息也无法获取,也让这起事件更加扑朔迷离。

作为固收产品的鹏华聚鑫系列,为何出现如此大的亏损?底层资产到底是哪些标的?面对投资者质疑,鹏华资产与工行均表示“不便透露”,但数位投资者在与他们多番沟通的过程中得知冰山一角:该系列产品曾买入海航债券。而在今年4月中旬,11.5亿元海航债券的"强行延期" ,也让海航系债务风险浮出水面。

10月16日,鹏华发公告称,目前聚鑫系列产品相关兑付工作正顺利推进并基本完成,投资者利益得到了最大程度的保护。

工行也已紧急拿出了一份兑付方案,承诺今年10月20日兑付本金的50%,另外48%的本金转为工行理财,2%本金作为该理财的收益,1年后到期兑付。工行方面对部分“鹏华聚鑫”系列投资者表示,如按照目前的产品清算进度要求清算,投资者仅能获得相当于本金60%的返还。

“而我所了解到的该产品的最新的净值为0.84,这与60%的本金返还比例仍存在较大差距。”一位投资人称。

两次分配延期后的兑付危机

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信息,鹏华聚鑫系列属于固定收益类产品,银行提示风险等级为PR3,即风险适中,100万起投,期限为6个月,为滚动发售,业绩比较基准为4.1%(年化)。25只产品自七月以来便陆续到期。

据悉,鹏华聚鑫计划成立于三年前,是由鹏华基金子公司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法定代表人为金智勇,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人民币,所属集团为国信证券,大股东为鹏华基金管理公司。截至2020年9月底,鹏华资产管理规模约368亿元人民币,产品累计发行数量1188只,存续产品数量242只。

由此看来,鹏华聚鑫系列实际上就是银行“短贷长投”的类资金池型产品。在底层资产兑付危机和资管新规的双重压力下,该类产品短期难以完全兑付的概率通常会显著增加。不过,鉴于7月底资管新规过渡期已延至2021年底,在上述产品违约事件里,底层资产兑付问题显然是不可忽略的一环。

8月14日,管理人鹏华资产发布了产品提前终止公告,公告称:“根据资管新规的要求,综合考虑聚鑫系列产品的整体管理,本资管计划拟提前结束。本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会充分考虑底层资产的流动性匹配问题,妥善予以处理,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本计划最晚于公告出具之日起30天内完成分配。”

然而,30天后,投资人并未如约收到本金和收益,而是等来另一份分配延期公告。


在9月14日的这份公告里,鹏华资产称,该资管计划已经开始对持仓资产进行变现操作。一定比例的资产已经完成变现,但仍有个别资产存在嵌套结构,回款需要一定时间;个别资产原定交易策略为持有至到期,询价卖出需要一定调解;个别资产的变现回款处于清算在途状态。

两次分配延期后,投资人收到了产品无法完全兑付的消息。10月15日,鹏华资产官网发布了《1号至25号资管计划正式终止清算及权益分配公告》公告。

该公告称,鹏华资产作为该计划管理人,从产品结构、投资标的、估值原则等多方面反复论证,但受限于该计划的实际情况以及资管新规的严格要求,最终仍无法找到促使聚鑫资管计划顺利整改的路径,因此宣告终止。清算期间,管理人将根据该资管计划的变现情况向投资者进行现金分配,剩余未变现权益,也将慎重处理,妥善解决。

10月16日,鹏华又发公告。称目前聚鑫系列产品相关兑付工作正顺利推进并基本完成,投资者利益得到了最大程度的保护。

部分投资者透露,目前,工行已紧急拿出了一份兑付方案。

软硬兼施的兑付方案

在上述工行的兑付方案里,其承诺今年10月20日兑付本金的50%,另外48%的本金转为工行理财,2%本金作为该理财的收益,1年后到期兑付。

这是对“不得承诺保本保息”监管条例的公然违反。而接受此方案的投资者不仅无法享受到曾经客户经理口头承诺的4.1%的收益,还必须忍受投资的半数资产以“”零收益”的方式在未来一年存在于“某银行理财产品”里。

“目前已有很多投资人签署了该协议,也有一部分人仍在争取更合理的解决方案。”一位通过青岛地区工行买到鹏华聚鑫产品的投资者表示。

另有极少数大额投资者则拿到了相对优质的兑付方案。“但收益也仅仅比一般的兑付方案高出1到两个点,且能拿到这类方案的投资者屈指可数。”

工行方面对部分“鹏华聚鑫”系列投资者表示,如按照目前的产品清算进度要求清算,投资者仅能获得相当于本金60%的返还金额。

“而我所了解到的该产品的最新的净值为0.84,这与60%的本金返还比例仍存在较大差距。”另一位投资人称。

一位知情人士则透露,针对这份兑付方案,工行态度非常之好,以恳求的姿态与客户沟通,可谓“卯足了气力,只差跪求投资者同意了”。但另一方面,这份一式三份的协议却不允许投资者带走,更不允许拍照留存证据,或请律师和专业人士解答。

“先不说协议非常厚,大段大段艰涩专业的金融词句,就让一般投资人望而却步了,更何况那些协议细节的魔鬼之处呢。加之期间还有客户经理不停‘插话’打断思路,导致很多投资人往往没弄清楚就签署了协议。”这位知情人士直言。

曾经的“准爆款”

一位在2月购买鹏华聚鑫产品的投资者告诉记者,她在今年1月份便被工行的客户经理大力推荐了该款产品。客户经理告诉她,这只产品是“准爆款”,有可能“抢不到”,需要提前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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