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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局出手了!公司注销4年后被查!竟然是因为……

税务经理人  · 公众号  ·  · 2024-08-15 13:30

正文



公司注销并不是终点!该查的税务局依然会查,看看下边这个案例,希望给大家一点警醒。



01

公司依法注销4年后被查



一、 违法事实

(一)你单位成立于2013年11月5日, 2020年11月10日注销税务登记,2023年6月25日被青岛市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 。经拨打你单位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电话无法联系,经崂山区税务局到注册经营地址进行实地查找,未找到你单位。2023年8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崂山区税务局出具《走逃(失联)企业失联证明》,证明你单位已走逃(失联)。

(二)你单位通过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栏次,进行 虚假申报

(三)经查询你单位对公银行账户的交易明细,你单位与下游企业54家企业存在资金回流情况。

(四) 通过青岛市社保中心查询你单位职工参保记录, 你单位参保人员为3人,参保时间为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判断你单位无与开票信息相对应的经营能力。

二、 处理决定及依据

你单位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无货虚开,对你单位对外开具给清远市X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202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定性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6114072.77元。

对你单位对外开具给荣华XXX科技有限公司的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定性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4500.00元。

02

注意!

企业注销新规发布!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进 “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其中有关于企业注销的新规定。

划重点:

1、 优化企业注销登记

2、提供税务注销预检功能

在注销平台中 增加税务注销预检功能,方便纳税人自助查询注销前尚未办结的涉税事宜并及时办理 。加强数据共享,税务部门向市场监管部门推送清税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在注销登记前查验电子清税信息, 纳税人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

3、完善“照险联办”注销机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注销平台共享的注销登记信息, 对不存在欠薪和未结清的社会保险费及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滞纳金,罚款等债权债务情形,不存在正在处理中的社会保险争议的 ,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4、优化银行账户销户服务

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时, 可同时提交银行账户销户预约申请。

5、实行公章刻制备案信息同步注销



03

公司注销前,

这5大税务问题,一定要处理好!



要想不被查,先得会自查,税务注销前,这些容易 “爆雷”的坑一定要妥善处理:

一、账面有存货,但无实物

一般情况下,存货账存实无的原因有两种:

1、存货已经销售

已经销售的货物不做账、不开发票,隐瞒销售收入,同时销售成本不结转,导致账面存货数大于实际库存数。

该行为涉嫌偷税,有此情况的企业要当心了,需马上进行自查,并补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款,被税务查到就后果严重了!

2、存货已经损毁

存货损毁需查明原因,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属于合理损耗,那么增值税无需处理,损失也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如果是非正常损失,增值税进项不得抵扣,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也有条件,具体规定如下:

二、账面有存货,但过期了

该情况下有两种处理方式:

1、作为资产损失处理

属于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增值税进项的处理分下列两种情况:

2、低价销售

通常企业处理临期商品或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等原因进行降价销售商品的,一般可视为有正当理由的低价销售行为,不会被税务局视为价格偏低而进行核定。

三、增值税有留抵不能退,开票给关联方了

根据 财税〔2005〕165号 的规定,企业注销后,存货中尚未抵扣的已征税款以及留抵税额,税务机关都是不予退还的。

企业可以将货物销售给关联公司,这样就产生了销项税,同时给关联公司开具了进项发票,就将留抵的税额转嫁给了关联公司。

但是,需要提醒注意的是: 与关联公司之间的交易必须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价格公允,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虚开发票噢!

四、老板、员工从公司借款,一直未归还

这种情况下可能会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规定如下:

因此,企业注销前一定要好好自查一下“其他应收款”等往来科目。

五、印花税未足额缴纳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非常广泛,购销、租赁、注资、营业账簿等都涉及印花税。

而这平时不起眼的小税种在注销的时候通常会被税务局翻个底朝天。

避免风险的唯一的办法就是先自查!



04

企业注销时,

一定会查账?



@正在注销路上奔波的小伙伴,小编总结了企业注销最常见的6个问题供参考:

一、非正常户如何注销?

被纳入了非正常户的企业,还需要先补充纳税申报、补缴税款并缴纳相应的滞纳金和罚款,解除非正常状态后,才能按照正常程序提交注销申请。

二、如果是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合适还是注销合适?

两者各有利弊:

三、注销时税务要查三年的账吗?

不一定。

目前税收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公司注销时必须查账,要视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定。

之所以有查三年账的说法,是因为《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对税款追缴期有规定: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再次提醒大家: 不要以为注销完就没事了,如果有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的追责。

四、公司注销后又收回债务,怎么处理?

这个问题在实务中有分歧。

可以参照上海市高院《关于公司被依法注销后其享有的财产权益应如何处理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股东在公司注销后,取得公司在清算中遗漏的债权或财产权益,该债权或财产权益原属于公司财产,应当归属于全体股东, 由全体股东按照公司章程或法律的规定进行分配。

五、公司的清算所得怎么交税?

六、“简易注销”和“即办注销”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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