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检务公开,新闻信息发布
51好读  ›  专栏  ›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检察办案质效与考核任用挂钩,释放什么信号?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 公众号  ·  · 2025-02-17 07:30

正文

“‘一取消三不再’不是不要数据,更不是不抓管理,而是要持续优化检察管理,推动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贯通推进‘三个管理’,更好保障高质效办案。”2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的进展和成效”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出席新闻发布会深入阐释了最高检推动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贯通推进“三个管理”这一新的管理要求。


据了解,为落实党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决策部署,2024年10月最高检党组下决心取消一切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的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部署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

“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就是要 构建以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宏观管理为统领、业务部门自我管理为基础、案管部门专门管理为枢纽,相关部门协同管理为保障的全方位、立体化检察业务管理体系。 ”童建明介绍说,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三者既各有侧重、又有机联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业务管理 侧重于通过数据统计分析,对检察业务、检察工作的趋势、规律、特点等进行研究,加强业务指导,服务科学决策。 案件管理 侧重于对案件进行流程监控、实体把关,包括办案组织设置、办案职权划分、办案监督管理等。 质量管理 侧重于促进办案实体、程序、效果有机统一,既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又包括案件办结后的质量检查与评查。

童建明指出,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贯通推进“三个管理”,目的是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广大检察人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进一步回归高质效履职办案本职本源,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把注意力和主要精力聚焦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和案件的每一个环节上,朝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方向不懈努力。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