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财角度来看,我们的合格金融机构或者相对正规的资产管理机构一方面本身机构数量就较少。另外一方面受限于我国的相应法律,他们给予投资人的进入门槛都比较高,重点聚集在高收入人群,使得中国极为广泛的中产阶级压根无投资途径,只能挤入到低门槛的民间借贷领域,也就是说你资产管理门槛不放开,你就会发现很难改变这种格局。
我们目前在五万到一百万左右的投资金额里面,你会发现基本上属于无可投资的境地,严格的一百万门槛堵塞了中国将近80%的投资人群,乃至将近100%的中产阶级基本上都被覆盖在这个投资可能性之外。这种情况下,这些人只有两个选择。
第一个选择就是凑成一百万,去投资高门槛的投资领域。你的本意是希望让高风险承受能力的人进入这个领域,结果挤进了一堆更没有风险承受力的人。
还有一个无法选择的结果就是干脆投资相对低门槛的领域,而目前低门槛的领域原先只有民间高利贷,如今多了一个P2P,这个角度来看,大家选择P2P,其实本质还是属于金融压抑下的现实无奈选择而已。
从道德层面上来看,你让很多正规的金融机构的门槛只能设定在高净值人群,可以让他们有钱赚资本收益,那么那些有些小钱,理论上也可以获得一定资本收益的人,结果就活该只能放在跑不赢市场的储蓄上了?这个就是很扯淡的事情了,这个其实是不公平的。
当然,这里监管层都会说,一百万以上的人,承受风险的能力更强,所以必须设定这个门槛。
这个是借鉴了美国的先进国际经验之类的话来应对,但是事实上,这里有两个基本逻辑要去阐述和理解。
第一,中美国情是否一致?你不能因为说美国人喜欢吃汉堡,非要逼的中国人也都去吃汉堡。
第二,美国真的是否是这样的呢?我们先回答第二个问题,美国的所谓合格投资人,其实并非是简单的金额门槛约束。
这个其实很多判例都有,美国的所谓私募的合格一般设定为三个条件:第一个成熟,也就是理解风险。第二个是富有,即有能力承受损失。第三个是关系,投资人和发行方具备一定的联系。金额从来不是在核心三个门槛之内。
我们简单的狭义的把金额做成门槛,压根从头到尾就是学了个皮毛,而忽视了所谓风险的实质是什么。
风险认定这个东西,前提是可以承受,而不是不发生。金额跟是否可承受没有必然关系,跟不发生风险也没有任何关系。
确切说,金额压根就是拍脑袋想出来的,凭什么是一百万?为什么不是五十万,不是十万,不是三百万?逻辑基础在哪里?
风险从来不是金额门槛设定的,最简单的逻辑就是:我总共只有一百万块钱,我去投资一百万的风险高;还是我只有二十万,我去投资五万块钱的风险高?风险是以资产占比来衡量的,而不是绝对数额来承受的,压制的金融监管,一定催生出不平等的套利机会,这个其实更可怕。
真正要考量的其实是门槛下降以后带来的市场资金相对较多,投资数量增长市场流动性增加之后的问题,而不是一个简单的投资人门槛设定的问题。所有的风险应该堆积在资产端,而非理财端。
2017-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