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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迎“民法典时代”,这些变化关系你我他!

北京发布  · 公众号  · 社会  · 2017-03-09 15:49

正文

3月8日下午,全国人大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关于民法总则草案的说明,集体审议民法总则草案的四审稿。今日上午,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举行小组会议,分组讨论民法总则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荣顺等就“民法总则草案与人大立法工作”答记者问(点击 “阅读原文” 看现场实录)。


本次提请审议的民法总则(草案)有哪些亮点?和我们的日常生活有啥关系? 熊孩子看直播乱打赏,这钱算数不算数?路见不平出手相助,权益能被保护吗?游戏装备被盗,还能追回吗?……这些饱受争议的社会问题该如何裁定,都明确了!

1、六岁儿童“打酱油”也受法律保护

【草案原文】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在法律上,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签合同的——民法把签合同视为一个很高级的社会活动,因此只有心智足够成熟才可以做,这种“能不能做”的条件,法律上叫民事行为能力。像未成年、精神病人等,就被法律做了一定限制,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过去,我们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年龄标准是10周岁,只要不到10周岁,除了一些特别简单的事情之外,基本上都要由家长出面代理。但此次草案下调了这一年龄标准,降到了6周岁。


为什么要这么改?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表示,现在的孩子都心智成熟得比以前更快,这样的规定是为了更好地尊重未成年人的自主意识。


比方说让孩子去“打个酱油”,其实在法律上也是个“买卖合同”,如果说以前还对这个合同的效力有点担心的话,那么草案通过之后,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再去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


2、见义勇为反被追责?非重大过失不承担民事责任

【草案原文】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这些年我们见到了不少这样的新闻:明明自己是见义勇为,甚至在救人时受伤,可到头来不仅得不到被救助的人的感谢,反而可能被要求赔偿,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长此以往,谁还敢为陌生人出手相助?老人摔倒谁还敢去搭把手扶一下?为匡正社会风气,鼓励见义勇为的行为,草案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救助人因重大过失造成受助人不应有的重大损害的,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同时草案还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3、网络虚拟财产也将受到保护

【草案原文】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很多人爱上网打游戏,可有时候上线一看,自己的装备居然不翼而飞了!如果自己的网络账号被盗号,里面的虚拟币、游戏装备等被人卖了,难道就只能认栽吗?


如果说虚拟网络财产还是小事,那么成千上万人的信息所积累起的大数据到底能不能得到法律保护,就是一个关于国家战略方面的大事了。


为了适应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发展的需要,此次民法总则草案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意味着民法典将正式承认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作为一种法律权利,不容侵犯。


4、诉讼时效由两年延至三年

【草案原文】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很多人可能光知道权利,却不知道在法律上想行使权利有一个“保鲜期”,对此法律称之为“诉讼时效”。所以,如果你借给了朋友一大笔钱,但是约定还钱的日子过去了四五年还不去“讨债”,那就不能再去法院起诉了。


现行《民法通则》规定了两年的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但随着社会生活越来越复杂,交易方式和类型不断也在创新,很多时候两年往往不够用。


根据此次草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延长到三年,这样就更有利于建设诚信社会,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利。

5、未成年人遭性侵,成年之后还能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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