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时报实习记者 田硕 北京报道
北京巨鹏投资放弃了对S*ST前锋(600733.SH)长期拖欠债务所产生的千万利息追讨,这让连年亏损的S*ST前锋长舒一口气,但其最棘手的问题仍未解决。
就在去年四川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书爆出其隐瞒多年的重大诉讼和22笔大额对外担保,投资者开始集体起诉S*ST前锋及其高管要求赔偿损失数千万元。
“如果判决下来以后,股改还没有进行,S*ST前锋确实赔不了这个钱。这样责任就会落到这10名高管身上,他们有可能上法院失信黑名单,这个代价可不小。”上海公义律师事务所的於炯律师对《华夏时报》记者说。
“听说前锋股改成功后会涨到一二百元,我也跟风买了很多,谁知道公司高管隐瞒了这么多问题。”东莞股民赵先生说。
在S*ST前锋收到的行政处罚决议书中,由于未对外依法披露重大诉讼和22笔大额对外担保,S*ST前锋被处以60万元罚款,其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被处以3万元至30万元的罚款,其中原S*ST前锋董事、总经理朱霆在2015年由北京市纪委正式立案,已经被捕,前董事局秘书邓红光也在处罚书发布后不久辞职。
在行政处罚书下达之后,S*ST前锋的投资者以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产生损失等理由向S*ST前锋以及董事、高管索赔。S*ST前锋在公告中透露,截至2017年2月14日已经有29名投资者对其进行索赔,共计43128227.98元,其中有22起直接将S*ST前锋10名董事列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
於炯是股民索赔的主要代理律师之一,他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除了已经公布的29名投资者以外,现在他手头还有10名投资者的起诉在受理当中,起诉金额近1500万元,新一批起诉过程还算顺利,材料已经准备齐全。
就在投资者索赔案件进行过程中事情发生了变化,S*ST前锋独董陶雷和陈森林在行政处罚下达之后提起了行政诉讼。於炯对本报记者说,如果行政诉讼成功,那么他们的民事责任就不存在了,之前的处罚也会被推翻,投资者的索赔也就没有了依据,而且即使不成功也会让这个案子的案情进展被拖慢。
资料显示,陶雷和陈森林现居北京,同为北京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陶雷还是该律所主任,他们一同担任S*ST前锋独董6年,也正是在他们两个的任期内,S*ST前锋发生了大部分的违规担保没有对外披露。
有相关人士对本报记者说,这个案子可能也是有史以来独董涉及赔偿最大的案子了。作为独董津贴并不高,这一下涉及到了4000多万的连带责任,况且在2014年年底都已经辞职了,他们会觉得“委屈”。
《华夏时报》记者来到资料中所显示的北京昆仑律师事务所的地址:裕民路12号国际科技会展中心A1806,但并没有找到这家律所,网上所显示电话号码也无人接听。几经周折,记者通过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才找到这家公司的电话,联系上了陶雷。他在电话中告诉本报记者,他已经在北京进行了行政诉讼,被告是中国证监会和四川省证监局。谈及行政处罚时他说:“违法事件是董事局个别人私下操作的,我们也不可能知道。”
当被问及是否没有尽到监督责任时,他说他们并没有监管权力,除非证监会给独董更大的监督职责,在相关文件上签字确认也只能代表文件上的内容是正确的,其他的他也并不知情。对于投资者所受到的损失,陶雷对本报记者说,如果投资者觉得投资损失是虚假信息披露造成的,那要等行政诉讼结果下来之后才能有定论。在诉讼结束前不想谈及过多的案情,有事情去找前锋公司谈。
第二天本报记者来到位于朝阳区霄云路城宝饭店的昆仑律师事务所,陶雷和陈森林两位律师都不在,之后他们婉拒了记者的进一步采访。
本报记者查看S*ST前锋的《行政处罚书》,四川证监局在认定陶雷、陈森林责任时写道:“姜久富、吕先锫、张力上、向显湖、陈森林、陶雷作为时任董事,在S*ST前锋股份存在重大遗漏的相关年度报告上签字,并保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没有提供证据显示其勤勉尽责,对S*ST前锋股份相关违法事项实施必要的、有效的监督,我局认定其为前锋股份涉案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随后记者找到了S*ST前锋2012年、2013年、2014年的独董述职报告,其中都明确指出了经过核查没有发现公司出现对外担保情况,也没有出现关联担保。这与证监会的调查结果并不一致,S*ST前锋被查出的大量关联担保没有对外披露就是在这个时间段被发现的。
但在此案中陶雷和陈森林的身份并不只是律师,而是独董。“核查”两个字是不是代表不知道的就不在其所谓的核查范围呢?况且,谁能证明他们是真不知道抑或是知而不报呢?
北京投资者刘先生是S*ST前锋的重仓持有者,目前也正在准备起诉S*ST前锋。谈及对S*ST前锋索赔案,他非常乐观认为这个案子胜诉不存在什么难度。“S*ST前锋即使赔不起钱,首创也耗不起,这个壳价值几十个亿,首创不会因小失大可能会为S*ST前锋高管出这笔钱”,他还提到两个独董申请行政诉讼想要推翻处罚也只是为了自己不想当被告,他们本身并没有参与违法行为,但即便是这样处罚事实很清楚,想要翻案几乎不可能。
S*ST前锋的股价大幅下跌,正好赶上2015年中国股市难得一遇的股灾。S*ST前锋从2015年6月26日的最高价84元跌到了22.79元。由于股灾导致股票大规模下跌,所以也有人将投资者的损失归结为市场原因。
“涨跌是市场行为,但违规是事实,都签字了那就要承担责任,我们起诉是因为公司违法在先,没有披露重大信息,独董也有监督责任。”广东投资者赵先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略显激动。他告诉记者,自己和家族在S*ST前锋大幅下跌的时候割肉卖出,已经赔了1300万元,现在整个家族还持有S*ST前锋五六十万股,因为持续停牌钱都放在了股市里。
“做错了事,最重要的是态度,证监会对S*ST前锋的顶格处罚是对的,这些人不仅掏空了公司还害了股民,希望中国的资本市场越来越完善,股改可以顺利进行。在遭遇阵痛之后,S*ST前锋能够注入优良资产把企业盘活,也让投资者得到应有的补偿。”赵先生表示。
A股市场上独立董事长期以来总是会被诟病为“花瓶”,投资者认为其就是一个“只拿钱不懂事”的摆设。在2016年“万科事件”爆发以来,独董的职责再一次受到考验,身兼黑石集团大中华区主席的万科董事会独立董事张利平在可能决定公司控制权的投票上刻意回避,这让中国独董制度问题再一次成为讨论热潮。
除了S*ST前锋独董此次集体被罚以外,屡屡“挑衅”证监会和上交所的*ST慧球在今年被开出34.8亿元的天价罚单,其多位独立董事也受到了10万元的行政处罚,独董集体离职。有资料显示,迄今证监会处罚的独董已超过200人。2001年,郑百文股份独董陆家豪被罚10万元,成为首个遭证监会罚款的独董。2013年,绿大地的3位独董各被罚30万元,远超独董津贴。辉山乳业事件发生之后,出现了独董集体离职现象,后续仍未可知。
就在近日,9次延迟回复上交所问询的S*ST前锋再一次提起了行政管辖异议,这也被外界解读为是在拖延时间。“诉讼总是漫长的,10年股改都等了,也不在乎这些天了。”一位投资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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