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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本可以做得更好

任博宏观论道  · 公众号  · 财经  · 2025-02-08 15:00

正文

导读: 如题

本文成于2025年1月14日

【正文】

自2024年11月8日中国财政部公布“增量财政政策”以来,市场对财政政策的期待值似乎一直很低,对各种新闻发布会的反馈也偏消极,这一现象很值得重视。

一、财政部在新闻发布会上再发声:继续吊胃口

2025年1月10日(周五),国新办举行“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系列新闻发布会,介绍财政高质量发展成效,财政部副部长廖岷、综合司司长林泽昌、预算司司长王建凡三人参加。在这场新闻发布会上,有以下表述值得关注,

(一)继续吊市场的胃口,如其虽然提出“我可以告诉大家,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未来可期…请大家放心,2025年财政政策方向是清晰明确的,充分考虑了加大逆周期调节的需要,是非常积极的…赤字规模将有较大幅度增加”。但同时其又不给出具体数字,如其指出“大家很关心具体数据,因为还要履行法定程序,确定后才能发布”。

这些表述似乎意味着2025年财政政策的力度仍然十分可期的。

(二)在表述上让市场捉摸不定,如其提出“我们也充分考虑了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梯次拿出我们的政策‘后手’”等。显然,“可持续性”和“梯次”两个词似乎又意味着财政政策的力度又不会那么超预期。

(三)在对2025年财政政策力度的表述上,财政部副部长廖岷始终讳莫如深,保持一定神秘性,如其在上述表述基础上还指出“我们在确定赤字率时有充分的论证和分析……关于2025年赤字率具体是多少,我们需要履行法定程序后,才能及时向社会正式公布,我今天没有办法向你提供具体数据,但是财政赤字率提高的目的、条件,以及考虑的因素都有充分的论证”。

(四)指出置换政策的目的是为地方政府松绑减负,同时提出推动隐性债务“清仓见底”以及加快融资平台改革转型,坚决阻断地方违法违规举债途径。

二、市场为何没有给予财政部新闻发布会以积极反馈?

(一)1月10日(周五)的财政部新闻发布会于当天下午15:00召开,从市场的反应来看,并没有给予特别积极的反应,如上证综指在1月9日、10日与13日分别下挫0.58%、1.33%和1.25%。当然,由于新闻发布会开始时已经收盘,且后面还隔了个周末,因此1月9-10日的市场表现并不能完全归咎于财政部。但是13日的市场表现应该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市场对财政部新闻发布会的反应是偏平淡的。

(二)我想,市场没有给予积极反馈的原因是有共识的,即之前有过希望、但最终失望过,且不止失望一回。2024年10月上旬,市场开始猜测“增量财政政策”的体量,10月12日举行的财政部新闻发布会开始吊市场的胃口,11月8日“增量财政政策”正式出炉,最终仅聚焦地方债务风险化解,未涉及消费、地产等先前市场期待的领域,同时地方债务风险化解方面也没有把市场认为的隐性债务全部纳入。

也就是说,就当时的市场情况来看,决策层与市场对“增量财政政策”的评估和期待是有较大差异的,对规模及增量财政政策涉及的领域亦有明显不同。

三、财政政策本可以做得更好

10月上旬以来的市场走弱很大程度上和政策层面的表态有关,我想这应该是市场共识。实际上,11月上旬以来财政政策是有发力的,但市场并不受用,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预期管理做的非常不好。换言之,财政政策是可以做得更好的。

(一)可通过及时公布草案和决议案的方式改善预期管理,避免市场胡乱猜测

首先,财政政策完全可以通过提高透明度的方式来改善预期管理。根据《预算法》第十四条,经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这意味着,及时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是完全可行的。特别是,拟出台的财政政策根据是否已经履行法定程序而分为草案、决议案两项,而《预算法》本身并未规定草案是否可以公开,且决议案公开时限也定了在20内。

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即便没有履行法定程序,也可以考虑及时向社会公布草案(如草案一旦草拟完成或提交人大审议时便予以公开),随后再根据《预算法》的规定及时公布决议案,如此便可以避免市场的胡乱猜测。比如,目前2025年的赤字率和债务规模草案已经确定,那么便可以考虑在当前进行公布,即便后续决议案存在一定差异也问题不大。

(二)对存量隐性债务一视同仁,而非选择性接受

在2024年11月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明确的隐性债务体量仅14.3万亿,这与市场的观感相比有很大差异。这意味着,政策部门对于市场所认知的60多万亿隐性债务并没有一视同仁,而是选择性接受其中的14.3万亿,剩余的隐性债务(以融资平台的经营性债务为主)则主要借助35号文及系列配套文件、通过债务重组等方式化解。

这种处理方式市场并不完全认可,也没有从根本上缓解融资平台的经营性压力,对市场信心的提振亦不是十分明显。当然我理解决策层的上述处理方式应该还是为了压一压地方,希望能够穷尽地方的能力,以避免道德风险。实际上,从市场的反馈来看,应采取新老划断的方式,对于存量隐性债务全盘接受(或者给予一定承诺),而对于增量隐性债务一概不认,如此才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市场信心问题。

(三)将政府加杠杆的主体聚焦在中央层面,而非地方

“增量财政政策”推出的“6+4”万亿体量均有地方政府债券构成,并非是中央政府加杠杆,这在当前环境下是非常不妥的。如果考虑到隐性债务和庞大的财政支出等因素的话,目前地方广义债务压力已经处于非常高的位置,而存量隐性债务和财政支出又是非常刚性的,这种情况下应通过中央加杠杆的方式向地方转移收入以减轻地方财政压力,而非以债务化解债务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同时,地方政府借助加杠杆的方式来化解债务及应对广义支出的模式也不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构建,它可能会导致地方财力及资源分化的加剧。

四、结语

(一)前面的分析告诉我们,财政政策本身没有问题,而市场反馈不积极或不够积极的原因则是有着广泛共识的,后续应考虑通过提高透明度的方式来改善预期管理,避免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过度博弈。同时,还应在存量隐性债务处理及加杠杆主体方面做出适当改进,以真正减轻地方政府在广义财政收支上的压力,使其能够轻装上阵。

(二)在对存量隐性债务和加杠杆主体方面,决策层考虑的因素还是以穷尽地方能力及避免道德风险为主。不过这并不矛盾,决策层完全可以先解决问题,再进行问责。毕竟在当前的内外部环境下,中央和地方是一体的,涉及的很多问题都是内部的,而市场是无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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