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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
27
日
讯
(研究员
刘海建
)
今天
(
11月27日),南京市公告5宗地块,分别位于鼓楼区、秦淮区、江宁区。5宗地块中仅有1宗住宅用地,位于上坊青龙山生态新城板块,出让面积7.4万㎡,建筑面积15.4万㎡,起价19亿元,起始楼面价12303元/㎡,
预计
于
12月27日
出让。
南京公告地块指标
京市公告地块位置图
▼NO.2018G60地块:
位于江宁区东山街道天靖路以南,万安北路以西。出让面积73538㎡,容积率2.1,建筑面积154431㎡,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出让起始价190000万元,楼面起价12303元/㎡,最高限价278000万元,上限楼面价18002元/㎡,保证金38000万元。
地块周边配套:
位于青龙山生态新城偏西部区域,处于南京青龙生态新城活力生活内环,临近青龙山生态新城的核心商务区。距地铁1号线的龙眠大道站,直线距离2.7公里。除此之外,规划有12号线上坊站,直线距离1.3公里。
地块周边配套
地块周边土地市场:
据好地研究院统计,2017年以来地块周边推地5宗,最近出让地块为在2017年12月31日金茂以30.3亿元竞得的NO.2017G71号地块,成交楼面价为13991元/㎡,溢价率17%。区域最高地价为融侨在2016年以23.9亿元竞得的NO.2016G18地块,成交楼面价为19476元/㎡,溢价率为97.52%。
地块周边土地市场
地块周边新房市场:
地块周边新房项目有融侨观澜、东城金茂悦2期,均在今年11月份开盘,销售均价精装24000-26000元/㎡之间。
地块周边新房市场
地块出让条件:
NO.2018G58:
(1)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外。
(2)根据地块规划用途及项目建设需要,竞买人或其全资母公司须已在国内超大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开发建设并运营管理一个以上的综合体,该综合体内同时具有以下两种以上的业态:
①商业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不含车库等其它配套,以产权证或规划部门出具的文件载明的建筑面积和用途为准)的单体百货店,且2017年度销售额大于25亿元人民币(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核报告);
②办公建筑面积大于15万平米(不含车库等其它配套,以产权证或规划部门出具的文件载明的建筑面积和用途为准)的五星标准写字楼,且入住不少于3家世界五百强企业(以《财富(FORTUNE)》公布的企业名单为准)。
(3)A、B、C、D四个分区可建地上商业建筑总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在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变的前提下,上述四个分区内同种性质建筑量可互相转移,但分区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指标均不能突破。
(4)B分区须建设集中商业,商业建筑面积(含地下)不小于8万平方米。
(5)C分区可配建建筑面积不超过A、B、C、D四个分区地上新建商办建筑面积20%的酒店式公寓。
(6)A、B、D分区的商业和办公须全部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C分区的商业和酒店式公寓可分割销售。
(7)H分区地下空间纳入土地出让范围(涉及与地铁相邻部分,以地铁产权边界为准),其建筑顶板覆土深度须符合市政管线敷设要求,地下建筑层数不超过4层,功能为商业及配套用房、停车、地下交通。
(8)D分区配建面积不小于89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用房(其中:文化设施1500平方米、体育设施40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1200平方米、街道服务用房2200平方米),以及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的消防执勤点,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应给鼓楼区政府和消防部门,须与整体地块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与主体建筑同步验收。由竞得人建成并验收合格后,社区服务用房无偿移交给鼓楼区政府,消防执勤点无偿移交给消防部门,具体方案需征得消防部门的书面同意意见。
(9)E分区须配建一所6班幼儿园,具体方案需征得教育部门的书面同意意见,须与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由竞得人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鼓楼区政府,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应给鼓楼区政府。
(10)A、B、D分区间城市道路图示位置上方可设置一层空中连廊,连廊底部架空净高不小于10米,连廊宽度不大于8米,连廊具体位置可根据设计方案适当调整,其建筑面积纳入容积率。
(11)J、K分区内4幢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点(民国政府中央银行高级职员住宅旧址)原址保护,在征得产权单位和文物部门同意的前提下,本项目规划方案可与J、K分区整合设计。
(12)红线范围内代征道路、代征绿地移交鼓楼区政府后,由鼓楼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建设,代征文化设施用地(J、K分区及地上保留建筑)由鼓楼区政府管理。
(13)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4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付。
(14)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与鼓楼区政府签订《地块开发建设协议》。
NO.2018G59:
(1)竞买人及其子公司或母公司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营范围须包括地铁投资、建设及运营,并具备相应的业绩。
(2)地铁“四小件”(包含风亭、风井、地铁出入口、残疾人电梯等设施)应结合项目建筑方案整体设计,并计入该项目规划指标。该部分设施地上建筑面积共计约500平方米(其中B分区约100平方米、C分区约200平方米、D分区约200平方米)。地铁“四小件”及A分区街旁绿地须由竞得人代建,建成后无偿移交南京地铁集团,代建成本共计约1100万元(其中地铁“四小件”代建成本约1000万元,A分区街旁绿地代建成本约100万元),建设成本须经第三方审计机构确认,超过1100万人民币部分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不足1100万元人民币部分,竞得人须将差额部分交给南京地铁集团。
(3)B分区所建商业须由竞得人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
(4)E分区地下空间出让部分为与地铁连通的负二层人行通道,宽度为6-8米,净高不小于4米。E分区地下所建房产须由竞得人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