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日前,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陕西广播电视台原副台长刘卫星(副厅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逮捕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资料显示,刘卫星曾在广播领域工作多年,曾任陕西人民广播电台文艺部副主任、广告中心主任、副台长。此后,担任了陕西省广播电视传媒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陕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等职务。
从履历可见,刘卫星在电台、电视台期间都负责过广告业务,而广告领域历来是腐败多发区。
无独有偶,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称,据山东省纪委消息:日前,中共山东省纪委对省政协常委、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原党组成员、山东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魏绍水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魏绍水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默许、纵容子女在其管辖范围内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魏绍水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魏绍水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魏绍水,男,汉族,1954年10月生,山东莱芜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77年9月参加工作,197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枣庄市副市长,淄博市委副书记,省广电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党组成员,山东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等职务。
2013年1月任省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
2017年2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