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变化很有意思。到了2025年还在相信市场有所谓的“刚性需求”的,真心实意需要检讨下自己。我给大家仔细讲讲这里面的制度设计。刚有网友讲到他家在上海的小区原先属于学区,因为政策变化跌掉了40%。对于高点入场的普通人家来讲,这个跌幅基本就是一辈子积蓄没有了。类似情况也是之前有报导的。简单说就是同一个老的学区房小区,前脚房子还1000万成交,后脚就只剩下600万了。
接着就是网友给我留言,讲“刚需”。他是真的相信买学区房只是为了孩子读书,只要一家人稳定在那里,房价怎么变都没关系的。这也是舆论希望大家那么相信的。
而现实是我国的房地产制度太特殊了,所以很容易让人把破产的短痛变成终身性的长痛。
我们就假设图二的这类学区房,根据之前政策,是首付300万,贷款700万总价1000万购买。在正常情况下,房价跌到600万,第一要做的事情是什么?
是银行应该依合同要求购房者补充抵押物。也就是说价值600万的房子,是不可以向银行贷款700万的。房价一跌,这些已经掏空积蓄的人,一旦拿不出补款,房子就应该被银行收回法拍。这也是之前其他国家遇到房价下跌,大规模破产的原因。
那么为什么我国没有发生呢?
除去政策调控之外,核心原因有两个。首先是法拍房太多,房子拍不掉;其次是我国的房贷是个人无限连带责任的。也就是说这700万的房贷,其实是扣在借款买房人头上的。我国的制度对银行很有利。遇到房价下跌,个人不是不想逃,而是逃不掉。
我讲得再难听一点,就说大家最关注的结婚买房。你女儿现在面对的对象就是这样一个,首付300万,贷款700万买了学区房的单身男人。房价1000万的时候,他是好对象,有房子稳定又靠谱。房价600万的时候呢?他就是破产者。只有一套600万的房子还背了700万的债,你让女儿嫁他,是陪他还一辈子债吗?
话讲到这个程度很刻薄,但是道理大家都能听懂。
那现在遇到的问题是什么?
不是不想跑,是跑不掉。我国六个钱包买房的家庭太多了。六个钱包,就是双方父母所有的积蓄都在房子里面。所以只能继续撑着,没办法止损。房价600万,房贷700万,就是要借100万才能把自己住的房子卖掉,大家都只能死撑。
还有最关键的一点,是我国婚姻立法的时候就没设计房价下跌怎么分担损失。
原因很简单,婚姻法和房地产是两块不同的业务,高度绑定,但是婚姻法的立法者是不太懂房地产的。所以2011年立法的时候,没设计房价下跌夫妻要怎么分担损失。结果就导致离婚很难分清楚钱。
简单说,比如一个男的婚前首付300万,贷款700万买了套1000万的房子。结婚后,房价上涨怎么分利润是很清晰的。但是房价下跌,比如最后断贷了,房子法拍了500万,男方还欠银行200万。这个负债怎么区分,目前是没有法定说法的。因为开始时立法没设计,现在也没人敢给出答案。
道理也很简单,就是怕大家不敢结婚买房。男方想说买房涨了要和配偶分,跌了要是全他承担,他肯定不愿意买婚房;女方想的就是买房这决定又不是她做的,男方婚前买房婚内亏了,凭什么她要分担。
所以现在这笔帐就算不清楚了,也没人敢去把账算清楚。只能期待大家把房价下跌的短痛变成长痛,好好一起坚持给银行还贷款。
不是没问题,是没解决问题的办法,只能和大家说,遇到了,就是遇到了。
接着就是网友给我留言,讲“刚需”。他是真的相信买学区房只是为了孩子读书,只要一家人稳定在那里,房价怎么变都没关系的。这也是舆论希望大家那么相信的。
而现实是我国的房地产制度太特殊了,所以很容易让人把破产的短痛变成终身性的长痛。
我们就假设图二的这类学区房,根据之前政策,是首付300万,贷款700万总价1000万购买。在正常情况下,房价跌到600万,第一要做的事情是什么?
是银行应该依合同要求购房者补充抵押物。也就是说价值600万的房子,是不可以向银行贷款700万的。房价一跌,这些已经掏空积蓄的人,一旦拿不出补款,房子就应该被银行收回法拍。这也是之前其他国家遇到房价下跌,大规模破产的原因。
那么为什么我国没有发生呢?
除去政策调控之外,核心原因有两个。首先是法拍房太多,房子拍不掉;其次是我国的房贷是个人无限连带责任的。也就是说这700万的房贷,其实是扣在借款买房人头上的。我国的制度对银行很有利。遇到房价下跌,个人不是不想逃,而是逃不掉。
我讲得再难听一点,就说大家最关注的结婚买房。你女儿现在面对的对象就是这样一个,首付300万,贷款700万买了学区房的单身男人。房价1000万的时候,他是好对象,有房子稳定又靠谱。房价600万的时候呢?他就是破产者。只有一套600万的房子还背了700万的债,你让女儿嫁他,是陪他还一辈子债吗?
话讲到这个程度很刻薄,但是道理大家都能听懂。
那现在遇到的问题是什么?
不是不想跑,是跑不掉。我国六个钱包买房的家庭太多了。六个钱包,就是双方父母所有的积蓄都在房子里面。所以只能继续撑着,没办法止损。房价600万,房贷700万,就是要借100万才能把自己住的房子卖掉,大家都只能死撑。
还有最关键的一点,是我国婚姻立法的时候就没设计房价下跌怎么分担损失。
原因很简单,婚姻法和房地产是两块不同的业务,高度绑定,但是婚姻法的立法者是不太懂房地产的。所以2011年立法的时候,没设计房价下跌夫妻要怎么分担损失。结果就导致离婚很难分清楚钱。
简单说,比如一个男的婚前首付300万,贷款700万买了套1000万的房子。结婚后,房价上涨怎么分利润是很清晰的。但是房价下跌,比如最后断贷了,房子法拍了500万,男方还欠银行200万。这个负债怎么区分,目前是没有法定说法的。因为开始时立法没设计,现在也没人敢给出答案。
道理也很简单,就是怕大家不敢结婚买房。男方想说买房涨了要和配偶分,跌了要是全他承担,他肯定不愿意买婚房;女方想的就是买房这决定又不是她做的,男方婚前买房婚内亏了,凭什么她要分担。
所以现在这笔帐就算不清楚了,也没人敢去把账算清楚。只能期待大家把房价下跌的短痛变成长痛,好好一起坚持给银行还贷款。
不是没问题,是没解决问题的办法,只能和大家说,遇到了,就是遇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