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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梅溪湖片区道路剩余车位数”数据资产入表案例经验分享

赛文交通网  · 公众号  ·  · 2025-01-14 16:43

正文

编者按:数据是数字交通发展核心要素,也是智慧交通发展的重要基础。在国家政策引导与市场需求不断增长的背景下,交通数据资产化成为发展趋势,数据价值评估、数据交易、数据为核心的服务购买模式等已成为新兴产业。

11月5日下午,在赛文交通网举办的“2024年停车数据资产入表实战案例线上研讨会”中,长沙静交投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谭阳作了《长沙“梅溪湖片区道路剩余车位数”数据资产入表案例经验分享》主旨报告。

谭阳介绍了长沙静交投公司在数据资源入表方面的探索,包括政策优势、数据治理、需求方拓展等内容,希望通过数据资产化提升企业价值。面对政策理解、技术转化及财务处理等挑战,长沙静交投公司通过政策培训、市场对接和中介机构的支持,逐步实现数据资源的合规交易和财务入表。最后分享了对政策学习、需求方拓展、成本效益权衡等建议,为行业数据资产化提供了借鉴。

一、背景介绍

长沙静交投公司是一家长沙市属的全资国有企业,主要负责长沙市路内泊位项目的运营以及停车场建设、投资和运营。公司拥有一个名为“长沙易停车”的智慧停车管理平台,该平台已接入了全市各类停车场和道路路面泊位的数据信息。因此,今天将分享的这一数据化产品,正是基于平台中的停车泊位数据资源所开发的。

背景介绍部分可从为两个方面进行阐述:一方面是公司所拥有的优势,另一方面是所面临的问题。以下对优势进行简要总结:

1.数据优势:公司拥有“长沙易停车”智慧停车管理平台的全市各类停车场和道路路面泊位数据,并已实现所有数据的全面接入。

2.人才优势:公司具备一支技术团队,包括技术总监、工程师、架构师等核心成员。

3.战略思维优势:公司高层非常重视数据资源的挖掘,致力于通过有效利用这些数据资源来扩大公司资产规模,降低负债率。

4.政策优势:2023年8月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为数据资产的入表提供了政策依据,该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允许数据资源正式纳入财务报表。

另一方面,实施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疑惑和挑战,具体表现在:

1.政策与流程的理解不足:刚开始对于相关政策和流程并不熟悉,尤其是对于如何制作数据支持函数表以及相关政策的具体内容缺乏了解。

2.技术方面的疑问:哪些数据能够转化为数据产品?这些数据产品的潜在买家是谁?如何合法合规地销售数据资源,特别是作为国有企业,如何确保在安全合规的框架下进行数据交易?

3.财务方面的疑问:关于数据资产如何纳入财务报表,初始计量应采用何种方法?是依据账面发生的成本,采用成本法,还是寻求评估公司使用收益法或市场法?在使用成本法时,如何进行成本归集?数据资产入表能带来多少经济效益?形成的数据资产产品如何定价?

二、解决方案

第一个解决方案是参加专题培训和拜访专业机构进行交流。

在长沙市数据资源局的支持下,从2024年4月到5月期间,长沙市组织了多场专题推进会,邀请了中介机构进行政策解读,并安排了为期两天的专门培训。我有幸参与其中,系统地学习了相关政策。

自2019年起,中央层面已经出台了十余项与数据要素产业相关的政策。其中,2019年10月召开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明确将“数据”列为生产要素;2022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简称“数据二十条”) 创新数据产权挂念,淡化所有权、强调使用权,提出“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另外,比较重要的是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正式推进数据资源入表,标志着2024年成为数据资产入表的“元年”。

公司董事长亲自带财务线、技术线相关人员与湖南大数据交易所进行深入交流。湖南大数据交易所是一个专门的数据交易平台,通过与该平台的对接,我们获得了宝贵的经验和专业的指导。

第二个解决方案是寻找数据需求方。

通过主动寻找潜在的需求方来解答一系列相关问题,包括哪些数据可以转化为产品、需求方是谁以及数据资产能带来哪些潜在利益等。

公司在四月份时与另一家公司的对接为我们提供了寻找数据需求方的契机。该公司有意向使用梅溪湖片区路边泊位的车辆空余信息。尽管当时还处于初步对接阶段,但通过进一步的交流和探讨,我们意识到这一需求可以成为数据产品的开发方向。

在与意向客户的初步沟通中,我们发现技术实现其实并不复杂。由于我们拥有专业的技术团队,数据处理主要包括数据筛选和加密等操作,技术实现的难度较低,且成本投入相对较小。然而,关键问题仍然是如何确保在合法合规的框架下进行数据交易。这一问题后来通过聘请中介机构得到有效解决。

通过与数据需求方的谈判,我们确认了该方愿意为数据产品支付一定费用。进一步分析后,认为交易金额能够覆盖人工成本和中介费用,并且在此基础上还能获得一定利润。尽管交易量较小,但利润水平仍然可观。

第三个解决方案是聘请中介机构。

鉴于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缺乏对数据交易的专业知识,公司最终决定聘请专业的中介机构。经过前期调研,选择了湖南大数据交易所作为合作伙伴。湖南大数据交易所不仅是一个数据登记平台,还是一个数据交易平台,类似于日常生活中的电商平台,如淘宝等。

湖南大数据交易所提供了全程的指导。通过与多个律师事务所的合作,交易所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公司将数据资产入表的中介服务整个委托给了该交易所,后者聘请了一支专业的律师团队,对数据产品进行合规性审查,并出具合规性审查报告。

个人看来,这份合规性审查报告至关重要。无论是私营企业还是国有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能够获得这样的合规报告,不仅有助于保障数据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同时也保障了后续的交易。所以聘请专业的中介机构这种解决方案,可以有效解决数据资产出售中的安全和合规性问题。

第四个解决方案是及时掌握行业动态。

在数据资产的最终入表问题上,关键在于及时掌握行业动态。最初,在财务处理角度上,对于数据资产入表的方法存在一定的犹豫:是否应采用成本法、收益法或市场法进行资产入表。通过咨询和与业内有经验的同事交流,发现目前的数据资产入表方法主要依赖于成本法。虽然评估增值能够提供参考价值,但目前为止,数据资产的价值仍只能按成本法进行录入。

根据2023年8月出台的《数据资源入表暂行管理办法》,评估增值部分并未明确规定其会计科目。因此,即便通过评估增值计算出数据资产的高估值,也无法直接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对于上市公司或公众公司,数据资产的增值只能在审计报告附注中披露,作为账面价值进行说明,但该增值不会在资产负债表中呈现。

关于数据资产的最终入表过程,尽管某个产品已于2023年5月28日完成登记,并进行上架和交易,实际的财务报表录入仍然推迟至8月。2023年8月出台的新规未对成本法的具体操作做出详尽说明,导致了执行上的延迟。

直到8月27日,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企业数据资源入表会计核算流程指南》和《企业数据报表审计程序指导意见》,为数据资源入表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流程。该指南相对详细,类似于企业会计准则的应用指南,且由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具有较高的权威性。

在该指南的指导下,我们最终决定按照成本法完成数据资产入表工作。财务团队在我的带领下,结合此前在会计事务所的经验,归集了相关成本,并在8月底的财务报表中顺利完成了数据资产的入表。所以说及时掌握行业动态为我们解决了数据资产入表的关键问题。

三、实施过程

1.前期准备。

2.外部中介机构选定:当时经过考察,最终选择了湖南大数据交易所作为中介机构。数据资产的入表涉及多方面的专业知识,依赖中介机构的帮助显得尤为重要。

3.交易所入会和数据商推荐:选定中介机构后,首先成为该交易所的会员。成为会员后,交易所会将数据商的产品进行推广,使用其公众平台以及微信公众号进行推荐。同时,如果有潜在的数据需求方,交易所也会为其提供竞价参与的机会。

4.确定产品需求方:确定长沙的中通服务公司作为数据产品的需求方。

5.数据治理与合规性审查:在正式形成数据产品之前,必须进行数据治理。工作由内部技术团队完成,因此无需外部支援。如果企业没有技术团队,也可以考虑委托外部机构进行数据治理。在数据治理完成后,需要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数据产品的合规性审查报告。

6.形成产品。

7.数据产品登记和上架。

8.数据产品交易:和第七步在同一天,于2023年5月28日在湖南大数据交易所进行登记、上架以及场内交易签约。

9.财务入表:在八月底报八月份的报表,最终完成全流程。

四、成果和行业影响

此次数据资产入表的最终成果是公司首款数据产品——梅溪湖片区道路剩余车位数据产品。产品核心功能是通过诱导屏显示梅溪湖片区内剩余停车位的数量,并提供相应的指引。

该产品在行业内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力,尤其是在湖南省内。项目开始于2023年5月,当时的目标是打造湖南省首个交通行业数据产品。通过团队的努力,最终如期完成了这一目标,并成功推出该数据产品,标志着湖南省首个交通数据产品的正式登记、湖南省首笔交通行业数据产品的场内交易。

在全国范围内,该产品也产生了较为广泛的影响,成为行业内的一个标杆。作为签约代表之一,我参与了该项目的签约仪式,亲身见证了这一里程碑时刻的诞生。

五、意见与建议

第一个建议是加强政策学习。

当前全国各地均在开展相关工作,因此,参与政策部署会议、培训和交流活动是十分重要的。尽管企业可能最终会聘请中介机构来处理相关事务,但企业自身仍需熟悉相关政策,仅依赖中介机构并不足够。因为数据资产化入表工作目前确实还是一个相对比较新鲜的事务,大家也在一个逐步熟悉和尝试的阶段,加强政策学习有利于后续数据资产化工作的推进落地。

第二个建议是先寻找有意向的需求方。

在寻找时企业可从三个方面着手:

1.内部摸排。检查现有的数据资源,识别是否有可提供数据的部门或公司,尤其是那些通过场外交易尚未形成正式数据产品的企业。

2.加入数据交易平台。通过在数据交易所注册会员,企业可作为数据供应商获得平台推荐,提升与潜在需求方的对接机会。

3.探索应用场景。结合公司数据特点,思考哪些业务场景可能需要这些数据,并主动与相关公司对接,寻找潜在的需求方。

寻找数据需求方是数据资产入表成功的关键环节。如果未能找到有效的需求方,最终不仅难以实现经济效益,还可能无法满足资产确认的条件,进而影响企业财务报表的合规性。

第三个建议是权衡成本与效益。

在推进数据资产入表过程中,企业应对成本和效益进行全面评估。随着市场上众多中介机构的出现,服务费用的差异可能较大,需要合理判断这些费用是否值得支付,特别是对于某些数据产品而言,中介机构的服务费用可能超过产品实际带来的效益。因此,企业应结合财务效益、长期回报及公众影响等因素,权衡中介费用的合理性。

在选择中介机构时,可以考虑采用收入分成模式。例如,数据产品完成交易后,根据成交额给予中介机构一定比例的分成。这种模式可降低初期投入,且激励中介机构为交易成功提供更多支持。

第四个建议是选好实施团队。

数据资产入表过程中,团队的选择至关重要。企业需要合理配置内部与外部团队。内部团队的决策层、管理层及技术、财务和业务部门应密切合作,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对于外部团队则是要选择合适的中介机构,包括数据交易平台、数据治理机构、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等。

第五个建议是注意安全性与合规性。

一是要做好数据隐私保护,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二是聘请专业律师事务所对数据产品进行合规性审查;三是选择合规的交易平台,确保数据资产的交易只能在具有相应资质的交易平台上进行。特别是对于国有企业而言,未来可能会有政策要求仅允许在场内进行数据交易,同时场内交易还可解决定价和市场透明度的问题。

第六个建议是谨防资产“泡沫化”。

在数据资产入表时,企业必须合理归集成本,避免将不相关的费用计入数据产品的成本中,以人为扩大资产规模。建议参考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标准,保障成本的归集合规合理,避免因不当操作造成资产泡沫。

六、未来期待

数据要素产业在我国仍属于新兴行业,期待数据要素产业政策的持续完善。

期待未来在数据资产评估与增值方面,能够出台更加明确的会计处理政策。例如,如果能够突破现有的限制,提出类似于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核算方案,将其归类为“其他综合收益”,将大大提升数据资产的规模与价值。

期待停车数据助力城市综合治理。

希望在数据产权体系、管理体制和机制等政策逐步完善的背景下,停车数据能够充分发挥其资源价值。通过不断挖掘和利用停车数据,期望能够为城市交通管理提供更加精确的决策依据,推动停车效率和资源的合理分配。

从更广泛的角度来看,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是当前和未来发展的关键方向,期待数字经济赋能实体经济。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数字经济发展,并促进其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融合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通过这种融合,可以在新型工业化、先进制造业发展、智能化和绿色发展的推动下,进一步提升产业竞争力。

数据资产入表不仅是企业自身的财务战略工具,更是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仅是企业为了提高资产规模、降低负债率或创造经济效益而采取的手段,更应该从国家层面来审视其深远影响。

数据资产化将有助于提升国家数字经济的竞争力,为国家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构建全球竞争中的新优势。因此,作为企业或企业中的一员,应深刻认识到,推动数据资产入表对于国家数字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企业或者其中一份子,我们不仅要着眼于自身利益,还应当站在国家发展的全局视野,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数据要素和数据资产的相关决策部署。通过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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