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内蒙古法院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牢牢把握“公正与效率”永恒主题,高质量落实审判执行主责主业,忠实履行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树牢“如我在诉”理念,做细释法说理、多元化解,做实案结事了、服判息诉,做深定分止争、实质解纷,最大程度满足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要求和期待。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判工作中促进提质增效 推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选取全区法院范围内的10篇典型案例予以发布,旨在汇聚点滴、启示借鉴,进一步贯彻法治精神、优化司法理念、引领社会风尚,切实扛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职责使命。经全区法院自下而上推荐,由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内部商定,选取全区法院范围内各具特色、具有可推广性的10篇典型案例,内蒙古法院将持续通过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对相关案例进行展播。
典型案例(九)黑龙江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某甲、某乙等38名农民工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案
——通辽市库伦旗人民法院
关键词
建设工程合同 农民工工资 多元联动调解
基本案情
2023
年
3
月,黑龙江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库伦旗某工程项目,某甲、某乙等
38
名农民工受雇于该公司,工作于该项目。
7
月
26
日至
10
月
7
日,某甲、某乙等
38
名农民工先后到库伦旗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反映该公司拖欠工资。
12
月
20
日,旗人社局经调查核实,对黑龙江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依法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4
年
1
月,经旗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调解,
38
名农民工与该公司达成调解协议,但该公司到期未履行,且调解协议未经司法确认。
6
月
16
日,该公司向库伦旗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依法判决撤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与此同时,得知上述情况的
38
名农民工也来到法院进行咨询,希望法院维护其合法权益。
化解过程和结果
库伦旗人民法院结合
38
名农民工反映的实际情况,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立即启动府院联动机制,向库伦旗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发送《协调化解委托函》,对该起案件进行诉前调解。
库伦旗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接到法院移送函后,及时开展争议化解工作。经了解,
2024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