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2月14日,海南省市场
监督
管理
局发布2025年第2期通告,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
食品安全
监督
抽检
414批次,检出11批次样品不合格。
抽检信息显示,这11批次不合格食品检出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分别为临高县调楼方汉华蔬菜摊销售的食荚豌豆,其中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澄迈金江蔡玉金蔬菜摊销售的荷兰豆,其中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海口美兰符菊花蔬菜摊销售的
小白菜
,其中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海口龙华王清江蔬菜摊位销售的
芹菜
,其中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海南海润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大葱,其中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海口美兰桂林洋蒙美芳蔬菜摊销售的四季豆,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文昌旺豪耀龄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黄豆芽,其中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海口美兰周永军蔬菜行销售的荷兰豆,其中吡唑醚菌酯、烯酰吗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洋浦干冲农贸市场周雄香摊位销售的韭菜,其中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海南旺豪阳光实业有限公司海口美兰雅居乐店销售的荷兰豆,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定安定城周瑞标水果摊销售的荔枝,其中氧乐果、苯醚甲环唑、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噻虫胺是一种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急性毒性分级为微毒。急性中毒可出现恶心、呕吐、头痛、乏力、躁动、抽搐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豆类蔬菜中噻虫胺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1mg/kg。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噻虫胺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
6-苄基腺嘌呤(6-BA),是一种人工合成的细胞分裂素,为白色或类白色品体,难溶于水,微溶于乙醇,在酸、碱中稳定。6-苄基腺嘌呤具有抑制植物叶内叶绿素、核酸和蛋白质分解的作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 年第11号)》中明确,为确保豆芽食用安全,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BA,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 6-BA的豆芽。
烯酰吗啉,具有良好保护性能和抗芽孢形成的内吸性杀菌剂,对卵菌纲真菌具有杀灭作用,特别是霜霉科和疫霉属(但对腐霉属无效),用于葡萄、马铃薯、番茄和其他作物。经口毒性低,无明显中毒症状,且尚未见中毒报道。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中的规定,食荚豌豆中烯酰吗啉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15mg/kg。
克百威,又名呋喃丹,属于高毒农药,是一种广谱性杀虫、杀螨、杀线虫剂,不仅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并具有很强的内吸活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鳞茎类蔬菜中克百威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02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可有效防治棉花、果树、蔬菜、大豆等作物上的多种害虫,也能防治动物体上的寄生虫,具有广谱、高效、快速等特性。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5mg/kg。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苯醚甲环唑是高效广谱杀菌剂,对蔬菜和瓜果等多种真菌性病害具有很好的防治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苯醚甲环唑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苯醚甲环唑在荔枝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荔枝中苯醚甲环唑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而违规使用。
氧乐果是一种广谱高效的内吸性有机磷农药,具有良好的触杀和胃毒作用。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氧乐果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氧乐果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氧乐果在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相关不合格食品抽检结果信息以及相应核查处置的行政处罚信息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依法归集至相应经营主体名下并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