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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没要房子,房贷还要不要还?

山东高法  · 公众号  ·  · 2024-11-09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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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三、周六,速览全省法院资讯

封面新闻

鲁法案例【2024】678

■莒南法院 离婚时没要房子,房贷还要不要还?

2020年7月5日,张某与某银行签订《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借款金额45万元,用于购买房屋,借款期限240个月,按月等额本息还款。孙某作为张某的妻子,签署了《共同还款责任承诺书》,对上述借款自愿作为共同还款成员。合同签订后,银行按约定履行了出借义务,但张某与孙某夫妻俩未按约定还款。银行遂将张某、孙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孙某提前归还借款本息。 孙某庭审答辩时称,已与张某在2023年经法院调解离婚,调解书约定涉案房屋归张某所有,房屋贷款也由张某负责偿还,因此银行只能要求张某偿还借款,其不应承担还款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某银行按约向张某、孙某发放贷款后,张某、孙某未按照约定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某银行依照合同约定有权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张某、孙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因此被告孙某所辩称的“与张某已离婚,房贷及房屋都归张某,房贷与其没关系”,法院不予采纳。遂依法判决张某、孙某支付某银行所欠借款及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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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三优

■威海法院 乳山“一庭一品牌”谱写基层治理新篇章

山东乳山,因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乳山牡蛎”闻名遐迩。乳山市人民法院创新服务地方产业和经济发展的模式,创建“一庭一品牌”,精心打造了一系列具有鲜明乳山特色的品牌法庭,不仅显著提升了基层司法水平,更为当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在立足主责主业的基础上,乳山法院积极转变思维理念,强化法庭在基层治理、服务乡村振兴、倡导文明社会风尚中的引领作用,人民法庭不再固守“被动受案、坐堂问案、就案办案”的机械审判工作模式,坚持以更加主动的姿态,主动融入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基层治理大格局,在司法便民上求突破,在案结事了上抓实效,在促进善治上谋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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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 法院: 打造司法为民的品牌效应

高唐县人民法院近年来倾力打造“高小法”系列品牌,陆续推出“高小法审案”“高小法榜样”“高小法讲堂”和“高小法信箱”4个子品牌,让好经验好做法出圈出彩,实现法院业务提升和宣传增效“双融双促”。
高唐法院将继续积极探索创新,持续深化司法品牌建设,在典型带动、挖掘亮点、培树品牌上下更大功夫,打造更多拿得出、叫得响的具有高唐特色、彰显法治精神的金字招牌,创造更多符合时代精神、满足群众期盼的高唐经验,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高唐新篇章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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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罗庄区 法院: 发出首份《滥用执行异议权利风险告知书》及《执行异议风险责任承诺书》

为进一步打击滥用执行异议权利,恶意拖延、阻碍、规避执行等行为,维护司法秩序,增强司法公信力。2024年11月6日,罗庄法院详细梳理了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滥用执行异议权的行为,发出了首份《滥用执行异议权利风险告知书》及《执行异议风险责任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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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法案例

鲁法案例【2024】679

■临清法院 持欠条起诉,法院为何不支持?

原告临清某公司起诉被告闫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临清某公司称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因被告闫某欠其货款,闫某分别向其出具欠条25份,共计欠款141415元,经多次向被告催要,被告以各种借口拒不偿还,遂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欠款141415元及逾期利息。 审理中,原告称,被告闫某出具的欠条均系原告制作的格式欠条,被告为原告配送酒水,原告为其支付相应报酬。 被告闫某辩称,我不同意支付货款,我为原告向买受方配送酒水,如买受方不能当即支付货款,原告临清某公司就要求我以个人名义出具欠条,都是原告制作的制式欠条,欠条上都标注了买受方超市的名字,原告应向买受者要求支付货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本案中,被告虽签署了欠条,但双方又自认系雇佣关系,且该欠条均系原告按格式制作,并注明买受者超市的名称,因此,仅凭该欠条不能证明闫某系欠货款的主体,对原告的主张本院不予支持,遂依法判决驳回原告临清某公司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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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普法

淄博市周村区法院:用个字体也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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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聪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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