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7年五一小长假的最后一天,不少人已经结束了短暂的假期之旅,平安地返还到家中。
然而,在这短短的几天里,驴友户外游领域却频频传来噩耗。
4月26日,救援队在尼泊尔喜马拉雅山区发现被困多日的台湾登山情侣,此时女方已不幸遇难,男方暴瘦30公斤幸得保命。二人曾在被困末期生死相约:谁先死去,还没死的那个人,就要“吃对方的肉活下去”。
台湾情侣梁圣岳和刘辰君 图片来源:台湾“中时电子报”
4月28日,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公安和消防将一名驴友成功救出,据悉,该女子已经被困近半月,依靠吃小虫、树叶、竹笋等维持生命体征。
黑龙江籍资深驴友因迷路被困半月
4月29日,山东青岛女驴友荆茜茜在四川凉山州木里县被民警和村民找到,但在野外受伤坚持了9天的荆茜茜并没能挺过最后一关,遗憾去世。
逝者荆茜茜是一名医生,爱好户外运动
近年来,随着户外探险和旅行的流行,驴友涉险事故频发。据中国登山协会的调查数据显示:当前全国户外人口总数达1.3亿。2016全年共发生311起登山户外运动事故。
全年事故中活动参与总人数1813人,发生事故总人数1268人,受伤事故114起,受伤人数146人, 死亡事故54起,死亡人数64人,失踪事故3起,失踪人数3人,无人员伤亡事故140起。
与2015年相比,事故总数同比增长超六成,死亡人数增长逾四成,受伤人数增长率更达131.7%。
尽管意外事故频发,驴友们仍乐不此疲地在这条道路上前行着。
户外安全事故频发,归根结底,驴友的冒险心理以及低估户外活动的危险程度而没有做足准备是这类事件的根本原因。
运动和娱乐的交界 户外行没那么简单
随着休闲观念的发展,自由出行以及户外旅游变得越来越大众化。但很多户外活动如爬山、滑雪、冲浪等,具备着专业运动和休闲娱乐的双重属性,很多驴友在出行前并没有认真的辨别二者的具体区分,一腔热血而去,意外和危险也就接踵而至。
目前,国内热衷于参加户外运动的人越来越多,而其中多数人都没有经过任何培训,对于他们,遇到危险的可能性就更大。
例如,同样是爬山:一般人对于攀登商业景区内的山峰都可以驾驭,并且乐在其中;而在许多原生态的景区内,涉险攀爬野山、雪山的难度往往是普通人难以想象的,爬山者通常要做充分的准备、自身有专业的训练并且还要对意外情况有相当的预警。
即便如此,专业人员也要面对着无处不在的危险,那么对于大多数的普通人来说,盲目选择难度系数高的户外活动无异于是用生命开玩笑。
说走就走的文青思维应该适可而止了
近年来,文艺青年界不仅流行着“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的”逃离情绪,还兴起了“说走就走”的洒脱思维。
越来越多的旅行达人成为了年轻人心中的精神领袖,他们涉外探险、征战异国他乡的传奇旅程也被津津乐道。
例如几年前,旅行作家小鹏关于户外旅行记录的读物成了年轻人的精神良药;最近,号称“只讲江湖事,不谈旅行记”的大冰也同样受到年轻人的追捧。
旅行作家小鹏的背包十年一度成为各大书店的畅销读物
由于年轻人对世界的好奇和对自由的向往,这种逃离自身环境在旅途中寻找自我的做法不断被抬高。但实际上,这些忙着寻找自我的年轻人可能只是活在对旅途和探险的虚幻想象之中。
不久前,爱尔兰女作家麦克劳克林在环游世界的途中遭到奸杀,魂断印度,这无疑也唤起了年轻人们对于逃离生活走向世界的冷思考。
魂断印度的爱尔兰女作家麦克劳克林(右)
不仅仅是中国旅游没有做足准备,中国的户外游市场也处在一个起步阶段。
国外的户外探险文化已有很长时间的历史,但这种文化在中国发展不过十余年。文化积淀浅造成了整个市场和行业的稚嫩,因而不规范的行为比比皆是,各种不规范的乱象更加助长了户外危险事件的发生。
纯民间性质的组织 风险AA制
在我国的户外活动文化发展之初,不少商家和玩家也效仿国外的俱乐部形式,形成一个独立的法人机构,有规范的权责意识。但这种俱乐部由于门槛高,花费贵,在中国并没有成为主流,取而代之的是各类民间组织以及旅行商家。
企业家王石参与的华硕极限“7+2”北极探险队
这种专业的商业探险队成本高、圈子小,在我国并非普通阶层能够接受
因此目前,中国的户外圈正日益分化成两个极端:要么是纯商业队,要么是纯AA制,后者便占据了主流。
某驴友网站组织驴友参与探险
互不约束 风险自理
当前,纯AA制的户外游队伍中通过网络自发组队的驴友占80%左右,这种方式一般由发起人(即驴头)在各网站发布征集帖,内容包括驴行目的、简单的路线行程、费用、报名方式等。
在这种情况下,队员与队员之间是互不约束的状态。每个人都是完全民事责任人,即便设置了领队,专业性况且不谈,这类领队实际上也并没有义务指导队友,队友也不会完全按照领队的要求行事。因此,风险自理已经成了驴友中的一种"潜规则"。
监管出现空白 高成本救援由社会买单
“驴友”探险频频遇险,其监管“真空”问题亟待引起立法部门的重视。
目前我国对户外登山运动的管理只在各种法律、规章、规定中可见到零散的部分规定。例如《民法通则》第七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登山运动比较有针对性的文件是2003年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国内登山管理规定》,其规定登山要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申请,需要得到批准。但是,这仅是对西藏5000米以上山峰和其他省份3500米以上的独立山峰的登山适用。
可见,这类法律规定实在凤毛麟角,约束作用不佳。
与此相关的还有意外发生后救援的规定,目前我国有关安户外游事故至今没有相关法规规定被救“驴友”承担何种责任,也没有任何一位驴友自愿承担过救援费用。而这些额外产生的成本,最终仍旧由政府支出转而由社会承担。
户外文化薄弱、市场乱象频出以及监管体系的不健全,导致我国的户外行动时刻处在一种可以预见却又无力解决的危状态中。在这种情况下,国外的先进经验便值得我们效仿。
硬件及软件设施健全
在美国,境内几乎所有的山峰都被划归在不同的公园中。如山峰资源比较丰富的公园,有专职的攀登巡守,旺季则有更多志愿的攀登巡守加入。这些攀登巡守都是经过了专业的培训,而且在其工作所在地“实习”3年以上才能正式上岗,既有理论知识,也有实践经验,能够为登山者提供很好的帮助。
对驴友进行培训与合理管控
新西兰对登山运动的推广、运作、监管采取了以培训、教育和资质认定相结合的宏观调控模式。其中,每年掌握4000万新币的新西兰体育休闲基金会会向包括新西兰高山向导协会、新西兰户外运动指导员协会等专业培训机构提供资金,以供其运作。
专业的民间力量弥补官方行动的不足
在日本,更多通过民间力量被来普及户外活动的知识。例如,有家网站叫“无悔富士登山”,专门面向初次登富士山的人。其中有上百篇记录登山亲身体验的“登山日记”,详细记述了登山的时间、遇到的问题等。这类网站还登载了关于交通管制、登山注意事项及停车场位置等生硬信息,因具有“权威性”,很受关注。
鼓励民间救援机构
在其他一些国家,登山救援协会在不同的地方都有救援组织,承担本地区的救援工作,以达到最快的反应速度和最大安全保障。尽管是民间力量,但这些志愿者组织与政府的救援队享有同样的福利待遇,此外还有不少基金会为他们提供资金。
结语:
我国的户外行动悲剧不断上演,而经过分析不难发现,大多数的悲剧在一开始都有挽回的余地。
驴友们一方要认真谨慎的对待每一次出行,一腔热血更要踏踏实实,对自己和同伴的生命更佳负责;官方机构急需建立权责分明的监管系统,并向户外文化发达的国家学习。
世界那么大,切忌用生命作为去看看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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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广播网、重庆商报、马蜂窝、中国经济网、工人日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