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仪美尚
仪美尚是深耕美妆时尚产业20年、具有浓厚互联网基因的先锋行业媒体,以独特财经视角剖析鲜活商业故事的底层逻辑,目前已累积覆盖100w+美尚产业从业者。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小众软件  ·  另外两件事[250228] ·  昨天  
APPSO  ·  DeepSeek 开源周最后一天,重塑 ... ·  昨天  
小众软件  ·  另外两件事[250227] ·  2 天前  
小众软件  ·  半夜调API是大冤种?哦是 ... ·  2 天前  
APPSO  ·  我用 DeepSeek ... ·  2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仪美尚

创始人致歉,林清轩被罚有后续了

仪美尚  · 公众号  ·  · 2025-02-27 22:02

正文

近日,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将林清轩推上风口浪尖。

由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春椿化妆品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东三环中路分公司因在广告中宣称林清轩为“山茶花抗老修护专家”被罚款21234.5元。

截图源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而上海春椿化妆品销售有限公司正是上海林清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森清轩实业有限公司100%持股的孙公司。

事件发酵后,昨日(2月26日),林清轩创始人孙来春连发5条澄清微博,其中一条写道:“在门店写成‘抗老’是不符合法规的,要整改,但绝对不是个别网络声称的‘林清轩没有抗老功效’就成了被网暴的对象,有用词错误,我们坚决整改,不应该被群殴……”

那么,事实真相究竟如何?林清轩此番被罚到底冤不冤?

自证“抗老”失败

林清轩被监管认定为虚假宣传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市监处罚〔2025〕60号)显示,林清轩位于北京朝阳区的一家店铺,于2024年9月初至2024年10月23日,在2块广告灯箱中使用了“林清轩 山茶花抗老修护专家”的广告宣传字样,同时2块广告灯箱中分别有林清轩销售的“林清轩 山茶花修护平衡精华肌底液”、“林清轩 山茶花抗皱修护精华油”化妆品的图文描述。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上述品牌系列化妆品均无抗老功效。

对此,林清轩方面提供了由北京国妆科创自然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抗衰老促进会化妆品产业分会“抗老修护专家”专家评审结论》、由中国抗衰老促进会化妆品产业分会作出的《证明函》及由中国抗衰老促进会作出的《关于同意成立中国抗衰老促进会化妆品产业分会的批复》等多份文件,以自证清白。

其中,《证明函》表示:“北京国妆科创自然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抗衰老促进会化妆品产业分会认可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具备化妆品认定与评价能力,于2023年12月12日发布上海林清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抗老修护专家”专家评审结论文件,为本会认可的结论。”

但经查询,中国抗衰老促进会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法人,其业务范围为信息交流、理论研究、业务培训、专业展览、国际合作、书刊编辑、咨询服务。中国抗衰老促进会及其同意成立的中国抗衰老促进会化妆品产业分会不具备化妆品功效评价与认定的业务范围。

而且,北京国妆科创自然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对化妆品的认定与评价不应超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规定的功效宣称范围。

通过公开信息查询可知,林清轩是中国抗衰老促进会化妆品产业分会的理事单位,林清轩创始人孙来春是该分会的副会长,北京国妆科创自然科学研究院则是该分会的发起单位。

因此,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林清轩方面出具的《评审结论》不能作为当事人宣传“抗老”功效的科学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关于“虚假广告的定义和法律责任”,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林清轩罚款21234.5元。

品牌创始人紧急发声

称“不应该被群殴”


事实上,这不是林清轩首次因宣称不合规被罚。早在2021年,林清轩母公司上海林清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因两款商品宣称“修复肌肤”功效,被上海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万元。

此番再度被罚,迅速引发行业热议。或受此影响,昨日,孙来春紧急发声。

孙来春在其个人新浪微博先是发布了一封有自己亲笔签名的《林清轩关于宣传违规事件的声明函》,而后又亲自出镜宣读了这份声明函。

截图源自孙来春微博

上述声明函中表示,林清轩方面对此次因虚假宣传被罚高度重视并深刻反思,经核查,此次违规行为系在宣传过程中未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所致。尽管公司始终要求规范宣传,但此次事件暴露出公司在日常培训与监管环节存在疏漏。

“对此,我向公众诚挚致歉,并承诺将全面加强管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孙来春说到。

随后,孙来春又连发3条亲自出镜的视频,其在一则视频中坦诚,林清轩在国家药监局有备案,山茶花有明确的抗皱、提亮、滋养、紧致等功效。但国家药监局规定的功效是26项,没有抗老、抗衰这个说法,这是不合规的。

孙来春还在一则内部召开的紧急会议视频中,对公司内部相关责任人表达了不满:“我三令五申说国家药监局给我批准的报告就够用了,多么好的抗皱报告,多么好的紧致报告,多么好的提亮肌肤的报告,还有修护力。你非要强调这个抗老吗?你不违规,你难受吗?所有的部门给我好好检查!”不过,截至发稿,该视频已不可见。

而在另一则安抚此番被舆论波及的员工的视频中,孙春来还表示,“罚款2万,是抗老的字样不能提,不是说林清轩没有皮肤抗老的这些功效,老百姓理解的皮肤抗老是啥,就是抗皱 紧致 提亮肌肤。”

抗皱≠抗老、抗衰
这些宣传“雷区”不能碰


事实上,不只林清轩,多个品牌曾因违规宣传抗老而“翻车”。那么,前车之鉴,为何没能成为“后事之师”?

对此,筱声生物科技产品经理郭晓峰认为,客观来看,抗衰(抗皱)和美白本身是化妆品甚至是医学美容的刚需,符合大众广泛的爱美需求,市场体量大且需求迫切。

“抗衰老表述是长时间约定俗成的说法,比‘抗皱’一词更广泛和易传播。主观来看,相对抗皱来说,抗衰老可能还包含紧致,提拉等多层内涵。因此作为品牌热衷的习惯性表述并不奇怪。”郭晓峰说道。

不过,他也指出,抗皱和抗老并不能等同。

具体来说,抗衰老概念更加宽泛,生物学上抗衰老主要指从细胞层面延长细胞寿命和凋亡周期、优化细胞生存状态。从而调节、延缓组织和器官基本机能衰老的过程。而抗皱概念则更加狭窄,通常是抗衰老在皮肤层面的一个表观指征。根据药监局功效评价的相关文件和过去对一些案例处罚的态度,品牌应该严遵抗皱相关表述,防止抗皱向“抗衰老”扩大化。

根据《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化妆品广告中可以宣传的功效包括祛斑美白、防晒、抗皱、紧致等26类,超出这些功效之外的都属于新功效。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