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此前轰动一时的山东聊城辱母杀人案吗?在催债人员辱骂、殴打母亲的情况下,嫌犯于欢用水果刀捅死一人,捅伤三人。最新消息是,这位母亲苏银霞卷入非法集资案,非法吸收社会公众存款超过2000万元,该案已经告破。(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母亲苏银霞:非法集资2000多万
5月26日,山东聊城公安民生警务平台发布消息称,日前,聊城市公安机关成功破获苏银霞、于家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据悉,根据群众举报,公安机关成功破获苏银霞、于家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查,该案涉案金额高达2000余万元,涉及投资群众50余人。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
催债人员:定性为黑社会犯罪团伙
另据聊城公安此前消息,聊城市公安机关打掉吴学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
消息称,冠县吴学占等人涉嫌违法犯罪案件,山东省公安厅于2016年5月25日挂牌督办,由聊城市公安局指定东昌府分局异地立案侦办,现吴学占团伙涉案的18名成员除杜志浩死亡外,其余17人全部落网。
已查明,该团伙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侵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犯罪。目前,此案正在办理中。
当事民警:不构成玩忽职守罪
此外,5月26日当天,山东省检察院通报对于欢案处警民警调查的结果:不构成玩忽职守罪,不予刑事立案。同日,山东省聊城市冠县纪委、监察局通报对于欢案处警民警的处分决定。
经山东省检察院调查,2016年4月14日晚10时许,冠县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接报警电话后,民警朱秀明(女,26岁)带领两名辅警携带执法记录仪迅速赶到冠县源大工贸公司现场,对现场十余名讨债人员采取口头制止和警告措施,针对现场人员众多、警力不足的情况,及时拨打电话请求增援,在离开接待室中心现场后,继续在厂区听取知情人员反映情况,于欢伤害行为发生后及时收缴作案工具、收集固定证据。(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山东检方认定,朱秀明等人在处警过程当中,也存在对案发中心现场未能有效控制、对现场双方人员未能分开隔离等处警不够规范问题,但上述行为不构成玩忽职守罪,决定对朱秀明等人不予刑事立案。
冠县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冠县崇文派出所副所长郭增金党内警告,民警朱秀明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民警王斌、张宪超警告处分;对辅警赵一鸣通报批评,对辅警宋长冉、郭起志予以辞退。
来源:人民网、京华时报,特此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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