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成都商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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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起,四川成都青白江区居民张先生的人生,就像坐了趟过山车。此前,他月收入逾万。每月留下一些生活费后,张先生都将剩下的工资,悉数转入妻子胡女士账户。银行流水显示,
2010年以来,他一共往妻子账户转入70余万。
然而张先生表示,
自去年9月检查出前列腺癌后,他想让妻子拿点钱出来治疗,但胡女士却以无钱为由拒不支付医疗费。
无奈之下,张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并请求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审法院支持了张先生离婚请求。不过让张先生始料未及的是,
胡女士账户内,能够分割的现金仅有300余元。
张先生和胡女士2005年结婚。两人均属再婚,婚后没有生育子女。张先生现年51岁,胡女士比他小4岁。
张先生平时帮人做工程,四处奔波。由于张先生懂化工,外出打工期间收入可观。“大多数时候,月收入都会过万。”
至少从2010年起,每月领到工资后,张先生除了留点零花钱外,都会悉数转入胡女士的银行账户中。银行流水显示,胡女士的两张银行卡先后收到过张先生转入的约60笔现金,总数达78万左右。“
2010年前,我也是按月把工资转给妻子。结婚以来,我转给她的钱应在100万左右。
”
每月发工资后,张先生都会把工资转给胡女士。
不幸的是,去年9月,张先生患上了前列腺癌晚期。在筹措手术费时,妻子却告诉他家里没钱了。张先生妹妹表示,由于哥哥按月将工资转给妻子,“生病时,他自己的银行卡内仅有1万余元。去年哥哥做手术一共花费6万余元。我借了5万给他。”
张先生统计,从去年9月6日检查出前列腺癌到今年2月27日,各种费用已花去9万余元。“我已向妹妹借了10万元。
”
因为妻子拒绝支付医疗费,张先生将妻子告上法庭,除请求离婚外,同时还请求法院对夫妻二人的债权债务进行分割。“
离婚不是我的目的,但确实是没钱治病啊!”
诉讼期间,法院调取了胡女士名下的银行账号,发现账户内余额仅有300余元。另外所有的证券、股票加起来,价值也不过数千元。这一切让张先生感到非常奇怪。张先生介绍,两人结婚后,他们于2006年按揭购买了一套房子,“当时每月月供仅有600余元。另外妻子从原公司下岗后,也得到了一笔近十万元的补偿金。”
法庭上,胡女士表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张先生确实将部分收入交给她管理,“但在双方的共同生活中已经全部消费了。”对此,张先生提出了质疑,“
就我的了解,对方(胡女士)是一个极为俭省的人。我转给她的70多万,咋能说没就没了呢?”
由于双方均一致同意离婚,一审法院判决准许两人离婚。两人一致认可共同所有房屋价值34万。住房归胡女士所有,但胡女士需支付张先生房屋折价款1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