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诉讼攻略
解答法律问题、解释法律风险、解决法律纠纷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51好读  ›  专栏  ›  诉讼攻略

河南高院:正确认定彩礼范围,依法规制高额彩礼

诉讼攻略  · 公众号  ·  · 2024-12-21 11:41

正文

作者:河南高院民一庭

来源:豫法阳光


彩礼作为我国婚嫁领域的传统习俗,有着深厚的社会文化基础,蕴含着两个家庭对“宜其室家”的美好愿望。但是,近年来,一些地区彩礼数额持续走高,为给付方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高额彩礼不仅背离了彩礼的初衷,也给婚姻稳定埋下隐患。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治理高额彩礼、移风易俗的工作要求,切实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省法院征集筛选了6起规范高额彩礼典型案例,现予以发布,希望通过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人民群众理性对待彩礼给付,让彩礼定位于“礼”而非“财”,推动移风易俗,助力营造健康、节俭、文明的婚嫁新风。

本批典型案例聚焦审判实践中的共性问题,依法适用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明确处理涉彩礼纠纷的三项原则:一是严禁婚托、婚骗、借婚姻索取财物、买卖婚姻、干预婚姻自由等违法行为。二是充分尊重民间习俗,以当地人民群众的普遍认知为基础合理认定彩礼范围。三是斟酌共同生活时间、婚姻登记、孕育子女等不同因素在缔结婚姻这一根本目的实现上的比重,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给付方家庭经济情况、双方过错等因素,确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合理平衡双方当事人权益。

河南高院

规范高额彩礼典型案例

02
侯某某诉高某、高某甲婚约财产纠纷案

——正确认定彩礼范围,依法规制高额彩礼

【基本案情】
2023年7月,侯某某与高某(女)经媒人介绍订立婚约。侯某某先后给付高某及其母亲高某甲大礼288000元、看好钱6000元、上下车礼46000元,为高某购买价值共计49935元的“五金”和价值8199元的手机一部。高某甲、高某在侯某某交付看好钱时回礼4000元。2024年1月,双方按照农村风俗举行结婚仪式,高某收到磕头钱12040元。在举行结婚仪式前后,侯某某共计向高某转账37000元。2024年2月,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后解除婚约。侯某某起诉请求高某、高某甲返还彩礼441800元。
【裁判结果】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彩礼是男女双方以缔结婚姻为目的一方依据习俗向另一方给付的财物。侯某某给付高某及其母亲高某甲的大礼288000元、看好钱6000元、上下车礼46000元以及为高某购买的价值共计49935元的“五金”均符合当地结婚习俗中对于彩礼的一般认知,应当认定为彩礼。综合考虑双方的订婚时间及共同生活状况、当地风俗和经济水平,酌定高某、高某甲返还侯某某彩礼款30万元,并责令高某返还侯某某“五金”。侯某某为高某购买的价值8199元手机,属于双方交往期间以缔结婚约为目的的大额赠与,现双方已解除婚约,高某应予返还。磕头礼12000元属于亲朋好友对新人双方的赠与,结合本案案情,酌定高某返还侯某某6000元。侯某某在举行结婚仪式前后向高某的多笔转账37000元,因转账数额较大,扣除二人在日常生活中的合理开支,酌定高某返还侯某某3万元。判决:高某、高某甲返还侯某某彩礼款30万元;高某返还侯某某“五金”、手机及36000元。
【典型意义】
本案侯某某向高某及其母亲高某甲支付的大礼288000元、看好钱6000元、上下车礼46000元,属于根据当地习俗在缔结婚姻的流程节点中向女方或者女方父母支付的礼金,符合彩礼的基本特征。侯某某为高某购买的“五金”亦符合当地结婚习俗中对于彩礼的一般认知,同样属于彩礼的范畴。而在举行结婚仪式向双方亲戚行礼时收到的磕头钱12000元,属于亲朋好友对新人双方的赠与,不属于彩礼。侯某某为高某购买的价值8199元的手机,系男方以缔结婚姻为目的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所进行的赠与,因价值较大,在结婚目的不能实现时,女方应予返还。在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时,要严格适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认定彩礼范围的参考因素,准确认定双方之间给付财物性质,对应否返还及返还比例作出合情合理的判决,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来   源:省法院民一庭
供   稿:陈泓宇
审   核:赵传保、李会军

编   校:赵鹏博、贾共鑫



诉讼攻略

诉讼是心智的博弈



微信号:诉讼攻略

往期回顾

1.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全文+解读)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