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象
1、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2、已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3、已申报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符合条件、在2017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年龄符合岗位要求。
4、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具有教师资格的正式在编教师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五年(即2012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且由原单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由所在学校出具),作为资格复审的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教师报考,须在报考前与所在学校解除聘用关系。
5、2017年服务期满三年、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的特岗教师可以报考。正在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6、各招聘岗位在学历、专业、年龄等方面具体条件,请登录江西教育网(www.jxedu.gov.cn)、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rss.jiangxi.gov.cn)、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询《江西省2017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涉及到专业问题,参照《专业目录》(见附件2)。
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各市、县(区)招聘单位不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