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创新型小微企业之所以被冠以“小微”的名头,是因为其整体规模不大,缺乏可用作贷款担保的有形资产;又因为其具有创新的特性,所以商标等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相对较高。这样的双重特性,决定了该类企业开展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文作者认为,小微企业抓住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的“牛鼻子”,就相当于抓住了发展的机会。对此,您怎么看?
原标题:小微企业要抓创新发展的“根儿”
不久前,福建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泉州银行签订了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创新型小微企业输送发展动力。这个消息无疑是可喜的--对于创新型小微企业来说,只有用活商标等知识产权,才能激发企业创新驱动发展的内生动力。因此,抓住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的“牛鼻子”,就相当于抓住了发展的机会。
创新型小微企业之所以被冠以“小微”的名头,就是因为其整体规模不大,所以缺乏可用作贷款担保的有形资产;又因为其具有创新的特性,所以商标等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相对较高。这种双重特性,决定了为该类企业开展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我们可以看到,近年来,作为解决创新型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途径之一,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工作在各地的实践探索中不断走向深入。以浙江台州为例。早在2014年,台州就开始考虑通过商标专用权质押来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高成长性的小微企业。此后,通过不断探索,台州为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工作在全国的推广,提供了可供复制的经验,如商标质权登记受理点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开通了数据专线,针对有创新能力、品牌意识、符合国家政策的小微企业,台州银行还专门开发了商标质押金融产品“标贷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