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优先理念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法国巴黎,是政府为改善由于私家车剧增造成的城市交通瘫痪局面提出的。随后英美等发达国家的城市交通也经历同样发展,即先发展小汽车,后控制小汽车,最终选择发展公共交通的路径。
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中国机动车保有量增长迅速,但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使得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日益严重,增加了居民出行时间和成本。为此,2004年以来建设部、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了系列文件,正式确立了“公交优先”发展的理念并从建设要求、财政补贴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1、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优先地位。
建城[2004]38号提出争取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基本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国办发[2005]46号提出,科学编制公共交通规划优化公共交通运营结构,保障公共交通的道路优先使用权。
2、加大城市公共交通的投入,建立低票价的补贴机制。
建城[2004]38号提出要建立规范的公共财政补贴制度,城建[2006]288号明确对实行低票价造成的公共交通企业政策性亏损,城市人民政府应给予补贴,按月或季度定期及时拨付到位,同时指出,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政府性基金要用于城市交通建设,并向城市公共交通倾斜。
3、创新机制,突出城市公共交通的公益属性。
国发[2012]64号指出把握科学发展原则、创新体制机制,并提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左右;还提出完善价格补贴机制和修订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标准等多项持续发展机制措施。
城乡交通一体化是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由于经济结构和历史发展水平等原因,我国城乡交通的衔接仍不完善,通达性仍不高。农村居民在公共交通票价,服务水平等方面与城市居民相比,存在不少差异。城乡交通一体化旨在缩小城乡差异,对城乡交通基础设施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以满足城乡交通需求,同时可适当转移大城市的部分交通功能,减轻大城市的发展压力,推动城镇化的发展水平。中央出台了多部相关政策文件,从新农村建设、城镇化建设、公共交通等多层次、多角度部署城乡交通一体化建设。
1、加快新农村建设,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013年中央1号文提出积极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继续推进农村乡镇客运站网建设。
2、稳步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城乡接合部地区延伸覆盖;《城市公共交通“十三五”发展纲要》提出建设资源共享、相互衔接、布局合理、方便快捷的城乡客运一体化服务网络,是推进城乡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依托;《关于稳步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客运服务一体化、城乡货运物流服务一体化建设。
低碳交通是一种理念,并非某种交通方式,低碳交通的发展不仅是交通基础建设,也涵盖了规划,运营,调度甚至出行者感受和理念等全部环节。落实低碳交通理念要求在满足交通需求的情况下,尽可能减少化石能源的消耗和碳排放。
1、明确低碳交通运输的意义,并提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和城市客运的能耗及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目标。
交政法发[2011]53号指出交通运输业是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部署中确定的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三大产业体系之一,并从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如温拌沥青等低碳铺路技术、低碳交通运输装备如天然气动力城市公交车、天然气及混合动力营运车辆等,以及通过优化交通运输组织模式、建设智能交通工程、提供低碳交通公众信息服务等途径贯彻落实低碳交通建设。
2、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绿色循环低碳要求。
国发[2012]64号提出按照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以节能减排为重点,大力发展低碳、高效、大容量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加快新技术、新能源、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倡导绿色出行;交政法发[2013]323号提出强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绿色循环低碳要求、加快节能环保交通运输装备应用、集约高效交通运输组织体系建设、交通运输科技创新与信息化发展和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管理能力建设;国发[2016]61号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提出了严格实施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提高重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研究新车碳排放标准,并倡导低碳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