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向《维权超给力》报料称,他被58同城招聘平台上一条高薪招聘货运司机的信息吸引,入职了一家名叫厦门路发通货运代理服务有限公司(下称路发通货运公司),结果不但没赚到钱,还欠了三万多元。
刘先生是安徽人,今年33岁,来福建厦门工作生活了两年。他此前以收废品为生,近期感觉废品行业内卷严重,想转行当司机。他在58同城招聘平台求职时,被一家叫做厦门
路发通货运公司发布的招聘信息所吸引,其宣称“司机不用装卸,每天只要把车开好送好货就行,一个月保底收入8000-1万。”
2024年10月23日,刘先生去厦门路发通货运公司面试,在面试人员一顿忽悠下成功入职。
“面试时人事和我说每天上班内容就光开车拉货,不用搬货卸货。每天送货报酬有七八百块钱,扣除一系列费用后,每天到手利润有四五百块,还拿了一张其他司机的账单截图给我看。”
厦门路发通货运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入职当天,路发通货运公司的面试人员告知刘先生,每个月需要缴纳1800元的服务费给公司, 一次性缴满一年共计21600元,并且服务费只允许通过支付宝花呗支付,花呗上所产生的利息,公司每个月会返还给刘先生。
刘先生认为,如果按照面试人员所说的薪资待遇,工作两三个月这笔钱就能赚回来了,因此没过多怀疑,就当场按要求通过花呗支付了21600元的服务费,分12期偿还。
因为刘先生没有货车可以拉货,工作人员又把他带到泉州晋江,在东莞市鼎赢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晋江分公司租了车。刘先生称,当时工作人员指导他在支付宝“
广东拉个货”
小程序上,用芝麻信用分绑定了所租车辆的信息,每个月3300元的租金就自动通过他的花呗扣费。
扣款截图
可第一个月,刘先生就发现,
调度人员通过运满满APP给他
安排的货运路线非常不合理,根本赚不到钱。
此外,他
每天还要交
百分之十的
营业额作为系统维护费付给对方。
他与调度人员协商,自行在APP上挑选订单送货,对方不置可否。
“每天从早上八点调度给我派单装货送货,跑到晚上11点都是常态。离谱的是,大晚上还要给我派离家更远的订单,导致我回不了家。
公司就是在逼我违约,每个月缴纳的服务费根本没有获得任何服务。”
一个月后,刘先生去找路发通货运公司工作人员索要11月服务费的利息,结果
被告知,因他
不按公司调度人员安排的货运路线送货,
违约在先
,公司
不返还利息。
“
当了
两个月
货运司机
,
几乎没
赚
钱,白白
为公司
打工
”。
12月20日,刘先生来到公司解约,工作人员又告知,因没有遵循调度安排,按合同需要缴纳一万元的违约金。
刘先生称,合同内有明确标注违约金可以从2万多元的代理服务费里扣除,但工作人员却予以拒绝,
并表示不缴纳违约金,他租的车就不能退。“他说
这笔钱里有一万多元付给了租车行作为押金,剩余的钱他也说不清楚。”
刘先生与路发通货运公司签订的合同
在每个月花呗自动扣款3300元的租车费的压力之下,刘先生无奈
与工作人员协商,最终对方同意将违约金减少至7000元。
随后,他从支付宝借呗上套现7000元,支付了这笔钱
。付款成功后,刘先生
去晋江
鼎赢租车行退了车。离职当天,他手中与
公司签的合同以及租车合同都被工作人员收走。
离职后,刘先生越想越气愤,感觉被路发通货运公司诈骗。1月1日,他在12345小程序上投诉,希望路发通货运公司能连本带息退回10个月的服务费。
1月7日,刘先生又以涉嫌诈骗为由向当地派出所报案,但
民警告知以涉嫌诈骗立案的可能性不大,因为这是你情我愿的事情。
公开资料显示,
厦门路发通货运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成
立于2024年9月23日,注册资本10万元,位于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路743号,法定代表人为吴光勇。周华平担任股东,持股比例占100%,为实际控制人。
《维权超给力》记者以求职者的身份拨打法人吴先生的联系电话,其表示,公司已经放假,面试得等年后。
记者又询问入职是否需要缴纳服务费,对方十分肯定表示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此后其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公开资料显示,东莞市鼎赢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晋江分公司
成立于2024年9月29日,公司位于福建省晋江市福兴路52-19号,法定代表人为杨品福,并且也担任总公司
东莞市鼎赢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记者多次拨打联系电话,
但一直处于无人接听
。
《维权超给力》对接58同城招聘平台,客服人员表示,招聘信息都经过审核部门专业的审核,很抱歉给用户带来不好的体验,稍后用户手机会收到一条短信,内有举报链接,点击可举报企业账号。
因为用户是线下面试后产生的纠纷,已脱离平台监管,平台没有执法权,需要找到相关的执法部门进行维权。
刘先生提供的12345小程序投诉办理回复截图显示,1月14日,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称,
经调查,双方签订的是协议书,不存在劳动关系,建议诉求人到法院起诉。
对此,《维权超给力》特约律师、福建灜榕律师事务所林善志律师表示,
诈骗罪通常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公司确实提供了服务如调度、平台接单等,那么收取费用的行为不一定是诈骗。但如果公司在招聘时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虚假承诺,例如夸大工作条件、收入保障等,这可能会被视为误导性商业行为。
目前,各地遭遇相同套路的司机不在少数,他们普遍面临相似的维权难题。当越来越多的司机发现不对劲,再找上门时,往往发现公司已经关门跑路。
实际上,这样的“套路运”已经持续数年,但由于这些所谓物流公司在运行中营造的“流程”正规,迟迟没有以刑事案件定罪的先例出现,此类犯罪不断演化而且越来越猖獗。
据央视报道,2021年,江苏常州武进区的警方连续接到多名司机遭遇套路运的报警,他们的举报指向不同的物流公司,这些物流公司的负责人,都指向了同一个人王某峰。
短短两年的时间,
王某峰与不同的人合作,在全国5省12市先后开设了29家所谓的物流公司
。
警方调查确认,司机们反映的情况并不只是简单的经济纠纷。
2022年8月,常州市武进区警方将多名犯罪嫌疑人抓获,武进区检察院协助侦查机关迅速捋清了犯罪团伙层级架构及犯罪手法特征。
经查,该团伙共诈骗江苏、浙江等地
1026名被害人,涉案金额超过2300万元
。
2023年9月,常州市武进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本案,最终对犯罪团伙以诈骗罪作出判决。
其中,主犯王某峰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两百万元人民币。
江苏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赵荣:
刑事犯罪、诈骗犯罪最主要有两方面特征,一方面是非法占有的故意,这个团伙,有没有一开始就想骗别人钱的想法;第二个看手段,有没有采用隐瞒真相,虚构事实,让被害者上当,
我们认为他根本没有正常的物流生意,就是想骗取驾驶员的钱,所以认为是刑事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