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发改委正式公布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强调各地区和部门需严格落实市场准入管理,地方依法设定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要列入全国统一负面清单管理。同时,指引提出建设全国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取消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转移接续政策。文章还提到了余杭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通报会和全市一季度工作专题部署会议的召开情况。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发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
该指引正式公布,强调各地区和部门的市场准入管理要严格落实,并要列入全国统一负面清单管理。
关键观点2: 建设全国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指引提出建设全国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包括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等。
关键观点3: 取消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
为了促进人才流动,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的户籍限制,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关键观点4: 强调不得设置影响人才流动的政策性障碍
指引要求各地区不得在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方面设置影响人才流动的政策性障碍。
关键观点5: 提及其他相关活动和会议
文章中还提到了余杭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通报会和全市一季度工作专题部署会议的召开情况。
正文
1月7日,
国家发改委印发的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
正式公布。
其中提到——
● 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
● 地方依法设定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要全部列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
● 有关部门要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 各地区不得在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方面设置影响人才流动的政策性障碍。
一审 | 吴燕
二审 | 杨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