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
2017
年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52
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
6
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
[2003]16
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办
,
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北省具有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高职院校,是“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学院设有
7
系
5
部
1
站,全日制在校生近万人,开设有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等
39
个专业。教职工人数
427
人,其中教授级
12
人,副教授级
120
人。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硕士研究生
30
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
40
周岁及以下,其他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
两周岁以内
)
;
(六)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
1
:
3
。达不到此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特殊岗位的招聘,如达不到此比例,经校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
(见附件《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7
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一)报名
报名应聘需提交以下材料:
(
1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7
年教师招聘报名表》;
(
2
)身份证复印件
1
份;
(
3
)免冠
1
寸近照和生活照各
1
张并附电子相片文件;
(
4
)个人简历;
(
5
)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
1
份(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或应届毕业生证明);
(
6
)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单;
(
7
)获奖证书及相关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现场报名的,请携带以上材料到学院人事处(长江楼
923
室)报名。外地应聘人员请将以上材料扫描后(照片为电子照片,个人简历为
WORD
文档),打包发送到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并注明应聘的单位(部门)、岗位和高校人才网。邮件发送后请电话联系确认。报名期限为:公告发布次日起
30
天止。应聘材料恕不退回。
(二)资格审查
学院人事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
应聘人员参加考核前需提供应聘材料的原件,审查通过后参加考核。考核由“综合素质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两部份组成,综合素质测试占
60%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占
40%
。
1
、综合素质测试
测试应聘人员语言表达及交流能力、职业理解能力、心理素质、仪表仪态等。
“综合素质测试”采取看、说、答三种方式进行。
(
1
)看,考官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
;
看仪表仪态,看是否具备教师的基本条件(限时
2
分钟)。
(
2
)说,应聘人员自我介绍本人情况(学习经历、专业、获奖情况、论文情况、特长等),进一步说明本人具备该专业岗位应有的知识和能力。(限时
3
分钟)
(
3
)答,回答
1
个问题。问题与岗位相关,考查应聘人员对问题的理解和把握能力、逻辑思维和表达能力。(准备
1
分钟,答题
3
分钟)
(
4
)主考官宣布答题开始,计时员开始计时,答题时间结束,应聘人员停止答题。
(
5
)考官打分。考官根据看、说、答和评分标准,在评分表上独立打分并签名。
(
6
)测试成绩。记分员根据考官评分,去掉其中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即为该考生的实际测试成绩。
(
7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数
1
:
3
的比例确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2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
试讲
)
考核以讲课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实现教学目标的能力、掌握课程教材内容的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实践教学技能、教学效果等。
(
1
)应聘人员按专业到指定的教室备课。应聘人员推荐一名代表从准备的题库中现场抽取备课章节,备课时间两小时,主考官宣布开始备课,计时员开始计时,备课时间结束,停止备课。备课教室实行封闭管理,主考
1
人,监考人员
2
名。
(
2
)应聘人员到指定的教室讲课。主考官
1
人,考官
6
人。讲课
20
分钟,主考官宣布开始讲课,计时员开始计时,讲课时间结束,停止讲课。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