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王磊明
编辑 | T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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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环球零碳》的第1183篇原创
关税、碳排放是悬在国际贸易头上的两把“达摩克利斯之剑”。
美国将关税作为“贸易战”最趁手的武器, 特朗普上任不到一个月,就向全球加征关税。欧盟则频频对产品碳足迹下手。
关税代表的是传统贸易壁垒,往往贴一个危及国家安全、威胁国内产业、不正当贸易行动等“莫须有”罪名;碳足迹代表的是绿色贸易壁垒,打的是防止“碳泄漏”(一个国家采取严格的气候政策以减少排放,导致另一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增加)的名义。
对于前者,我们只能诉诸世界贸易组织,或采取对等反制措施,他人掌控着关税加征范围、额度等话语权。对于后者,我们一方面要做好自己,通过推广绿色能源、推行绿色制造、推进循环利用等,努力降低碳排放;另一方面要赢得他人认可,通过加强沟通对接,推动国际互信,努力在碳排放核算标准、因子等方面掌握话语权。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标准、因子是产品碳足迹的“两大基石”,也是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两大法宝”。
为此,1月2日,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印发《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指引》,将碳足迹核算标准作为开年“一号工作”。
电力行业以其排放量大、关联度广,成为我国“双碳”工作的重中之重,既是全国碳市场首个纳入行业,又是自愿减排市场“大户”,还是国际碳排放博弈的“焦点”,
相应地产生了电力排放因子、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电力碳足迹三大因子。
从1月6日商务部提出415kgCO2e/kWp的光伏组件碳足迹限值,到1月2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0.6205kgCO2e/kWh的电力碳足迹因子,
2024年“碳足迹元年”蓄力待发,2025年“碳足迹大年”强势开启!
1月21日,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发布2023年电力碳足迹因子数据的公告》,首次发布电力碳足迹因子(0.6205kgCO2e/kWh),有点“大事不过年,我们只争朝夕”的意思。
电力碳足迹因子表征的是“1度电全生命周期碳排放量”,
涵盖原材料获取、设备获取、施工建设、运营维护、输配电、退役处置等阶段。非化石能源发电远低于化石能源发电(燃煤发电、燃气发电),而在非化石能源发电中,核能发电、水力发电排放最低,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最高。
图说:《2023年全国电力碳足迹因子》
来源:环球零碳
这是因为核能发电、水力发电均没有设备获取,而光伏发电装备制造是能耗“大户”,电耗占生产阶段碳排放的60%以上(详见《
碳足迹风暴为何从光伏开启?企业如何应对?
》);非化石能源发电大多没有原材料获取阶段,而生物质发电与燃煤发电、燃气发电等同属于火力发电,需要燃烧生物质原料(农林废弃物、禽畜粪便、垃圾等),释放大量的二氧化碳。
0.6205kgCO2e/kWh的电力碳足迹因子,是高是低呢?
根据国际能源署(IEA)数据,法国电力碳足迹因子较低,约为0.05kgCO2e/kWh,这是因为法国核电占比约70%;德国近年来大力发展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但煤电占比依然高达1/3,电力碳足迹因子约0.4-0.5kgCO2e/kWh;美国化石能源发电占比高达60%,但在页岩气革命的带动下,天然气是第一大电力来源,电力碳足迹因子约为0.45-0.55kgCO2e/kWh[1]。
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2023年首超火电,2024年首超煤电,但可再生能源消纳仍是难题,面临着“装机多、电量少”的处境,煤炭发电量遥居榜首(详见《
中央再提“新能源消纳”,并放在“双碳”之前,有何深意
》)。
图说:2023年我国发电结构
来源:数据来自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环球零碳绘图
可见,虽然中国的电力碳足迹因子仍高于欧美等发达国家,但0.6205kgCO2e/kWh的数值已经相差不大。
但问题是,我国的电力碳足迹因子长期“缺位”,发达国家设定的默认值远远高于我国的实际值,导致出口企业的利益受损。如法国光伏招标为中国设定的电子碳足迹因子默认值,中国(1.024CO2e/kWh)明显偏高于法国(0.052CO2e/kWh)、德国(0.635CO2e/kWh)、美国(0.669CO2e/kWh)等国家,导致中国光伏产品在法国的市占率远低于其他国家。
国际上,光伏碳足迹已实施多年,欧盟电池碳足迹、“碳关税”也在路上。电力碳足迹因子作为最基础、最重要的因子,体现了中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国际形象,关乎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正如生态环境部气候司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所说,国外数据库的中国默认电力碳足迹因子数值滞后且偏高,未能体现我国近年来电力转型带来的绿色低碳贡献。采用国际通行标准,研究发布符合我国实际的电力碳足迹因子数据,是填补国内数据空白、解决企业“燃眉之急”、积极推动我国碳足迹管理和数据国际衔接的迫切需要。
电力排放因子我们比较熟悉,以前叫“电网排放因子”,表征的是“发1度电产生的碳排放”,只考虑发电产生的二氧化碳直接排放,主要用于企业外购电力产生的间接碳排放核算,包括全国、区域及省级电力平均排放因子三种口径。2024年4月、12月,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先后发布了2021年、2022年的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
“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于2025年1月10日正式上线,其中的电力因子就是排放因子。
从使用场景看,全国电力排放因子主要用于纳入全国碳市场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管理企业的电力消费间接排放核算,具体包括发电、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民航等八大重点行业,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源消费量约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重点企业。
需要注意的是,在全国碳市场第三个履约周期(2023年、2024年),发电、钢铁、电解铝、水泥四个履约行业均明确剔除了“外购电力产生的间接排放”。
全国电力排放因子有三个,用哪一个呢?
为了避免环境效益重复计算,应选择“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不包括市场化交易的非化石能源电量)”,也就是说市场化交易的非化石能源电量以绿电、绿证等方式已经抵扣了,还参与全国电力排放因子计算的话,环境效益就重复计算了(详见《
碳市场剔除“间接排放”,碳电联动化为泡影?
》)。
其实,无论是剔除“外购电力间接排放”,还是选择全国电力排放因子扣除市场化交易的非化石能源电量,都是与国际接轨。欧盟等成熟碳市场仅管控直接排放,应对欧盟CBAM的出口企业碳排放核算也要选择“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不包括市场化交易的非化石能源电量)”。
区域电力排放因子可用于非重点行业企业的电力消费间接排放核算,将绿电、绿证等带来的碳排放降低计算在内。
图说:《关于发布2022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
省级电力碳排放因子主要用于地方试点碳市场履约考核企业的电力消费间接排放核算,具体包括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深圳市、湖北省、广东省、福建省8个省市。
从2025年开始,我国将建立国家及省级地区碳排放年报、快报制度,省级电力排放因子可以支撑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我国也将建立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省市两级建立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省级电力排放因子可以支撑对省级政府的碳排放评价考核(详见《省市碳考核即将开启,谁能抢到碳核算这块蛋糕》)。
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表征的是“非化石能源发1度电减少的碳排放量”,
最初用于《京都议定书》下清洁发展机制(CDM)的项目开发,现在用于国家核证减排量(CCER)、碳普惠等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的项目开发。
我国从2006年开始发布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于2023年11月发布了2020年、2021年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2024年7月发布了2022年、2023年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
为啥自愿减排项目的开发需要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呢?
基准线、额外性是自愿减排项目的两大内容,前者指的是“在不实施自愿减排项目的情况下,提供同等产品和服务所产生的碳排放”,后者指的是“与基准线情景相比,自愿减排项目具有额外的减排效果,但在内部收益率财务指标等方面不是最佳选择,存在融资、关键技术等方面的障碍”。
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主要用于三类自愿减排项目基准线场景的排放量计算,即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甲烷利用发电项目和用电侧能效提升项目。在目前发布的6个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中,有4个用到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并网光热发电”、“并网海上风力发电”属于可再生能源发电,“甲烷体积浓度低于8%的煤矿低浓度瓦斯和风排瓦斯利用”属于甲烷利用发电,“公路隧道照明系统节能”属于用电侧能效提升。
图说:《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并网光热发电(CCER—01—001—V01)》
基准线场景的排放量,也是自愿减排项目可以避免的碳排放量,再与自身产生的碳排放量做比较,就可以判断出项目是否具有额外减排效果。
作者简介:王磊明,北京大学环境科学硕士,主要从事节能环保及碳达峰碳中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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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新京报. 最新全国电力碳足迹因子发布,破除绿色贸易壁垒的有力武器来了.2025-01-24.
首图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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