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之内,安徽、湖北两省接连发布了5起涉及医务人员的公告,2名科主任被立案侦查,4名医生被通报。
作者 | Alice
来源 | 医学界智库
昨日,湖北十堰市竹溪县人民检察院通报:2名十堰市中医院科主任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
经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竹溪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十堰市中医院设备科主任孙某(正科级)、放射科主任李某(正科级)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值得注意的是,这不是十堰市中医院(三甲中医医院)这个月第一次有科主任落马,5月17日,该院检验科主任张某(正科级)涉嫌受贿罪已被立案侦查。
虽然目前还没有更多信息披露,但放射科、设备科、检验科向来是医疗器械的大户,有业内人士推测这是一起集中针对医疗器械腐败的案件查办工作。
与此同时,在同一天,4名医生因涉嫌推销医疗产品、涉嫌药品推销而被安徽省驻省卫生计生委纪检组通报。
安徽省立医院(三甲)西区妇瘤科医生马某、陈某直接联系经销商,到病房向手术患者推销“医用弹力袜”,损害患者利益,且该医院妇瘤科明知有经销商进入病房向患者直接销售医用耗材,却没有采取措施进行制止和管理,严重违反“九不准”规定。
省立医院经研究决定,给予马某、陈某行政警告处分,对省立医院西区妇瘤科进行诫勉谈话,对妇瘤科全体医护人员进行警示谈话,取消该科室2017年评先评优资格,将本次事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
安医大一附院(三甲)耳鼻喉头颈外科医生王某于4月16日门诊出诊时,给一患者开具的药品处方笺上写明“皖健大药房”五字,指定地点让患者购药,严重违反“九不准”规定。
安医大一附院经研究决定,停止王某门诊,在全院作出通报。
安徽省儿童医院眼科医生叶某在给患儿看病后,指定了药名、药店,并为患儿家长画了去药店的示意图,介绍其外出购药,涉嫌药品推销,严重违反“九不准”规定。
安徽省儿童医院经研究决定,停止叶某在医院执业资格,不再返聘,并扣除其三个月绩效奖金,在全院作出通报。
通报中明确指出:把“九不准”作为行为底线和刚性标准,从严追责。
其实并不是只有安徽、湖北两省在大力推进医疗反腐,全国各地各级医疗机构已经安排自查自纠行动,江苏、天津、上海等多地把预防医务人员职务犯罪作为医疗反腐的重中之重,大力宣传,从严打击。可以说,随着医疗反腐的不断深入推进,这场“九不准”的风暴会越来越猛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