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最近成了热门话题。
在为大多数人提供方便的同时,也被不少没有素质的人盯上了
有占为己用的:
这是一辆停在中北路凯德1818广场蓝调步行街上的共享单车,车上的二维码和编号全部被人用涂改液涂掉了,这样其他用户就无法扫码使用了。(楚天都市报)↓↓↓
加私锁“圈养”的↓↓↓
或者是停在自家楼道,甚至是屋内的↓↓↓
还有人为破坏的:这是温馨路后湖南路公交站附近的一辆共享单车,车架断裂,无法使用(楚天都市报)↓↓↓
甚至还有人在单车上按针↓↓↓
对于这些缺德的行为,网友也是怨声载道
@大楚网友90後。:在光谷好不容易找到三辆车。结果都被上锁了,一辆在风情街,两辆一起在保利时代广场那边,已经拍照举报了,真他么丢人的败类,什么都想私用。害劳资走了一个半小时到家。
@大楚网友小白。:今天在我店门口就看到一辆小黄车锁已被撬,前面套一个链子锁,后面二维码被涂黑😄
@大楚网友杨盖盖:丢人啊
@大楚网友猪是的念来过倒:共享真是照妖镜
@大楚网友菲琳:我昨天看见一辆车被上锁,烦了,叫来人直接把锁剪开,开锁的钱比车费贵多了,但是就不愿意别人占用,尼玛的!什么素质!就不让他占用,有种再买锁,劳资叫人再来剪!
@大楚网友静静〃☆:满大街的自行车车.又便宜.为什么要占为私有.还要买锁..?不理解.
@大楚网友ww308684297:建议报警,这算盗窃公共财物
不过,大楚君想对打共享单车注意的人提个醒
把共享单车骑回家、卸锁、刮二维码、喷漆、占为己有,你以为没有人管?呵呵...下面这些人,就是警醒你们的真实例子↓↓↓
据四川新闻网报道:吕某骑三轮车经过成都市龙泉驿区白家路与雅士路交叉路口时,发现路边绿化带内停放有一辆上了锁的自行车。随后,吕某将自行车搬上自己的三轮车运回了家。为了使用自行车,吕某用工具强行将自行车的GPS定位锁损坏。同时,为了掩人耳目,吕某将银色的漆喷在自行车的车身和坐凳上。经鉴定,被盗摩拜单车价值人民币2150元。
在近日的庭审上,法官依法判决被告人吕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3个月、罚款1000元。
不仅在成都,全国多个城市都相继有人被判刑或者拘留↓↓↓
韩某现年50多岁,从江苏扬州农村来上海打工。经过多日观察,韩某发现自己租住房屋小区的门口,有一辆摩拜单车多日无人问津,遂于夜里11点多,将该单车搬回自己的住处。四天后,该单车所属公司员工通过装在摩拜单车上的定位装置进行精确定位,并按照定位的地址找到了韩某家,大门紧闭,该公司员工选择报警。
到案后,韩某表示,他认为涉案单车外观大气,颜色美观,比较“高大上”,便动了将该单车据为己有的念头。他表示不知道的是涉案单车价值18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但其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做出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月22日下午,北京火箭军总医院门口,两名女护士下班时刚要打开被自己私自上了锁的小黄车,就被在附近的民警抓个正着。两名女护士承认私自占用ofo共享单车。被行政拘留5天。
“她们都后悔死了,都不知道会犯法啊。”该院的一名医生亲眼目睹了事情的经过,替这两名护士惋惜道。
济南男子郭某酒后在外出遛狗过程中,发现东泺河西岸停放着四辆摩拜单车,为泄私愤,恶意将四辆摩拜单车投入东泺河中,后郭某被警方以“寻衅滋事”为由给予行政拘留十日。
共享单车造价千元,如果你盗窃单车,或是在单车上私加锁具挪为私用的等恶意破坏单车的行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275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律师也分析指出: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1000-3000元为起点。一部摩拜单车价值2000元,该车主若盗窃公私财物经查属实,可能面临管制、拘役、有期徒刑6个月或单处罚金;罚金为盗窃数额的二倍以下。
你以为非法占有、毁损破坏、藏匿共享单车是小事?
错!占用、破坏共享单车,不光是公德问题,你已经犯法了!
违规者不仅会被罚款,还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看到这里,你还敢还私自占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