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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红叶柴胡
来源:健识局(jianshiju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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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两年,国家食药监总局已经未再批准新的中药制剂(改剂型除外)。而药改之后,新的法规不断提及:
中药经典名方可豁免临床试验,而被医药行业人士寄语厚望,成为2018年新的中药制剂研发方向。
然而,仔细比对中药经典名方的相关法规条文,就会发现,距离中药经典名方制剂上市,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2008年1月7日,原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印发中药注册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第7条提出: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仅提供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并直接申报生产,但不发给新药证书。
这是最早提出免临床的政策规定。
2015年8月18日,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第二部份第14条提出:简化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复方制剂的审批。
2016年12月25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30条规定:生产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在申请药品批准文号时,可以仅提供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
《中医药法》还界定了“经典名方”的概念:至今仍广泛应用、疗效确切、具有明显特色与优势的古代中医典籍所记载的方剂。具体目录由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会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2017年3月8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发布《古代经典名方目录制定的遴选范围与遴选原则》(征求意见稿),将遴选范围界定为:1911年前出版的古代医籍。
2017年10月8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再次提出经典名方类中药,按照简化标准审评审批。
次日,CFDA即挂网《中药经典名方复方制剂简化注册审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首次细化药企开发中药经典名方制剂的注册申请路径。
总结上述法条,可以发现
1、经典名方目录的遴选范围与遴选原则还是征求意见稿,正式文件迟迟未能发布,遴选似乎已无从谈起。
2、11月29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副司长周杰在“全国中医药创新发展论坛”上介绍,首批古代经典名方目录拟收录方剂100首,已经多方征求意见,将会同国家食药监总局签发,预计12月正式发布,还将启动第二批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编制工作。
来源:医药地理
但时至今日,已是2018年2月,业界尚未看到正式版目录。
3、按照《中药经典名方复方制剂简化注册审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要求:古代经典名方制剂的研制,分为“标准煎液”研制与制剂研制两个阶段。也就是说,药企一定要先完成“标准煎液”研究,才可能进入制剂研发。此外,“标准煎液”由企业自行研制,并无统一标准,研究完成后,提交CDE公示六个月后,方可进入审评阶段。
4、还需关注的是,中药经典名方制剂目前在集中采购、医保支付层面,均无优惠政策配套,获批后的市场准入、临床应用,也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最后,想说的是:中药制剂受困于目前的化学药品、生物制剂评价方法,要么停滞不前,要么西化严重,脱离了真正的中医药理论指导。经典名方制剂“免临床”是国家重振传统中药产业的重大政策利好,犹如立春,但是,离秋天的收获,还隔着漫长的早春、暮春、初夏、三伏和仲夏,期间,还要警惕倒春寒、三月雪、雾霾、酷暑和雷暴...如何抵达收获季,还需各大中药制剂企业坚定信心,将更多精力投入研发,同时,引入更多药物经济学评价,引导支持政策尽快明朗、落地。
编辑:Shirl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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