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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环保法治了谁

法律读库  · 公众号  · 法律  · 2016-12-07 07:01

正文

作者飞翔。法律读库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1

央视《经济半小时》连续几天播出了山西、重庆等地的环境污染事件。看完让人触目惊心:在山西兴县,粗大的水泥排污管道里,正向外排放一种冒着热气的红褐色液体,不断地向上泛着白沫拍向岚漪河。大片的土地被湍急的工业废水染成了红色;在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出现在国家环保部公布的淘汰名单中,同时还被列为山西省环保厅违法违规的化工厂仍在冒着黑烟,十来年屹立不倒;在重庆市涪陵,村民们每天早上起来被化工厂吹过来的白灰熏得睁不开眼睛……平常家里的屋顶上、地面上,田里的庄稼和蔬菜叶子上,也总是被那种灰白色的粉尘所覆盖。更具讽刺意味的是,山西阳城县蟒河镇盘龙村的恒利化工厂,这个环保部明确要求淘汰的污染企业还在生产,工厂在大门的墙壁上写着习总书记的环保指示:“宁要青山绿水,不要金山银山”。


    污染企业能长期大肆排污,环保局在干什么?还有王法吗?还有法律吗?


别说,还真有。2015年1月1日,号称“史上最严环保法”开始实施。据专家解释,新修订的环保法有三严:一是对企业要求更严,特别是首次规定“按日计罚”的严厉措施;二是对地方政府要求更严,明确了环保直接与干部考评挂钩;三是对监管部门要求更严,列举了九种失职渎职行为,并规定了严厉的行政问责措施。


    其中,“按日计罚”被视为惩罚肆意排污的“尚方宝剑”。环保部出台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规定,按日计罚的计算方法为原处罚决定书确定的罚款数额乘以计罚日数。比如一家污染企业违法排污获超标排污被罚款10万元,一个月后,环保局检查发现企业仍在违规排放,就可以罚300万元。


一时间,众多环保从业者虎躯一震,认为行业的春天到了。广大群众也“喜大普奔”,幻想着雾霾天的消失,河水再度清澈起来。哪个企业再敢偷排、超排,还不罚他个倾家荡产。


然而,从《经济半小时》的报道来看,最严环保法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当地环保局还是没牙的老虎,广大污染企业心中得意,弹冠相庆。


2

污染企业不是山西和重庆的特产。


今年11月17日,北京青年报刊载了一篇《为女儿之死寻找真相的10年》的文章:因怀疑十年前大女儿饮用了被污染的井水患上白血病去世,十年间50岁的河北大厂县农民冯军不停地向污染企业和环保局为女儿讨要说法,直至将环保部告到法院。因控告污染企业数次被打,小女儿和妻子觉得“告状”没用离他而去,当地律师“接到警告,不敢代理他的诉讼。”


冯军他坦承,“结果不容乐观,但他不会放弃,败了会上诉,哪怕二审输了,他还要申诉到最高法院。”


这是个值得我们敬佩的人,不仅为他担当起父亲的责任,也为他始终信任法律。


然而“十年过去了,大厂县鲍邱河的河水依然浑浊。”冯军控告的致害企业金铭公司的污水,“经由尹家沟,排入鲍邱河。站在排水口附近一座桥上可以看到,从尹家沟流出的黑水和鲍邱河的黑水融为一体。河边弥漫着臭味,水面漂着垃圾。”


又是一个屹立十年不倒的污染企业。

报道中曾提及,当地多个官员私下告诉冯军,“金铭公司是利税大户”,“别再折腾,折腾也没用”。

而《经济半小时》报道的长期污染企业,无一不是利税大户。在当地官员看来,这些企业分明是当地的支撑GDP增长的功臣啊。至于水土大气污染,那都是小事。


3

再来说说环保局。

治理污染企业是环保局的政绩。我相信当地绝大多数环保局长都想有一番作为。但你要治理污染企业,特别是那些“利税大户”的污染企业,这就要和经济发展冲突,得先问问当地党政一把手同意不同意。

去年“一封基层环保局长的匿名信”引起了舆论关注。

在匿名信中,这位县环保局长大倒苦水:“外地调来的县委书记上班第一天就私下找我谈话:从某个角度讲,你的政绩和我的政绩是冲突的,你若是敢影响我的政绩,我必……当然,兄弟你委屈几年,我必有厚报。”

这句话怎么听着都象是带头大哥在威胁小弟:敢不听我的,有你好看。

为了保证自己的前途,环保局局长也只能表面一套、背地一套,面对公众高喊向污染宣战,背地里却按领导要求为污染企业出主意、跑关系,对领导交代过关照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至于新环保法的按日计罚,这在环保局局长眼中哪还是治污的尚方宝剑?分明是要自己命的玩意。

面对公众的指责和记者的逼问,他们唯有堵住耳朵。在《经济半小时》报道中,还有几个因“治污不力”被免职的倒霉局长。看来《环保法》治污效果不好,治环保局长那是相当得力。


4

从新闻报道中,我们了解到,企业投入使用国家规定的新环保工艺,基本是无利可图。因为同类其他不遵守国家的环保规定的企业,生产成本很低,这让采取环保措施的正规企业,在价格竞争上根本没有竞争的实力。不污染就不挣钱,没税收,这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很多地方的经济发展已经被污染绑架。

2013年,新加坡国立大学房地产研究院院长邓永恒教授研究发现,“我们搜集了中国283个中小城市的市长和市委书记10年的政绩和升迁结果,分析结果显示,中国的绿色官员升迁难。”根据这项统计,如果市委书记和市长任期内的G D P增速比上一任提高0.3%的话,升职概率将高于8%,如果任期内长期把钱花在民生和环保,那么他升官的几率是负值。

虽是几年前的研究成果,但时至今日仍具借鉴意义。如果考核官员政绩的主要标准仍是GDP的话,环境污染问题将会愈演愈烈。

“史上最严环保法”在千呼万唤中出台,但严格守法执法的地方却不多。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有法不依比无法可依更可怕。因为以此推论,政府不执行环保法,是不是也不会执行别的法律。政府保护污染企业,是不是也会保护别的违法犯罪?长此以往,政府公信力何在?

最近,英国的小伙子已经开始做起卖空气给北京、上海人的生意。一瓶几百毫升的空气80英镑,合人民币762元。这在二三十年前就是个笑话。在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壤、水源、空气都污染的的时候,我们每个人都变成了受害者。更可悲的是我们的子孙还要承担污染的恶果。

不可否认,我国经济增速放缓。但这更是我们转变高能耗、高污染发展模式,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的转机。这考验着地方执政官员的担当和智慧。

老百姓的要求并不高,在解决温饱的时候,我们也需要干净的土壤、水源和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