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整个欧洲大陆不同的无人机规则,欧盟的立法机构一直在忙于制定协调统一的法规。2019年2月28日,EASA(欧洲航空安全局)宣布“协调欧盟安全无人机操作规则”,批准了欧盟委员会关于实施条例的提案。该法案规范了无人机系统(UAS)的运作,以及无人机运营商和认证无人机在欧洲的注册。
早前,EASA规则所针对的“无人驾驶飞机”范围已扩大到所有质量小于150公斤的无人驾驶飞机。几乎所有非军用飞机,都从成员国转移到欧盟的管理框架之内,这奠定了未来对欧盟所有无人机进行法律协调的基础。
随后,欧盟委员会于2019年3月12日通过了所谓的授权条例,该条例定义了无人机进入欧盟市场的技术要求。
到2022年这两项法案过渡期完成时,欧盟的无人机法律框架将完全适用。新法规为无人机操作引入了许多细节,其复杂性在很多方面都远超目前在成员国层面建立的规则。
其宗旨是以运营为中心,基于风险的方法和准则。这意味着以下三个基本要素决定了无人驾驶飞机的操作规范和操作要求:
①无人驾驶飞机的技术性能和特点,
如最大起飞质量,视频和音频录制功能,制导、控制和安全系统等;
②操作任务和操作环境的特征,
如在人员密集区和住宅区空域飞行,计划最大飞行高度,运输危险货物或人员等;
③ 无人机系统
运营商的职责和远程飞行操作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