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评注可大可小,大型评注动辄数卷,小型评注也可以一册完成;法律评注多为合著,也有独著;多为整部法律的评注,也有分编分专题的评注。现行《行政诉讼法》共103条,要对其整体进行评注,自然是一个不小的工程。本书以行政诉讼法判决的相关条款为对象,开展专题的评注,先行试点,积累经验,再徐徐展开,以期早日完成整部行政诉讼法的评注工作。
本书评注了《行政诉讼法》有关判决的一些条款,主要包括五类:
(1)
一审的七种判决类型,即第69条(驳回判决)、第70条(撤销判决)、第72条(履行判决)、第73条(给付判决)、第74条(确认违法判决)、第75条(确认无效判决)、第77条(变更判决);
(2)
判决的实效性保障,即第71条(禁止反复效力)、第76条(确认判决的责令补救和赔偿);
(3)
特殊类型案件的判决,即第78条(行政协议诉讼判决)、第79条(复议决定的一并裁判);
(4)
二审的判决,即第89条(二审裁判);
(5)
判决等的执行,即第94条(当事人的履行义务)、第95条(对私人的执行)、第96条(对行政机关的执行)。
十五个条文的评注,就已经是这样的篇幅,这无疑是一本大型评注的模样,只不过是以专题的方式展开而已。每一篇评注都是初稿完成后经过一次集体讨论再修改完成的,一定程度上可以说这是集体创作的成果。虽然每一篇评注仍然保有一定的个性,但每一篇的问题意识、分析方式具有很大的共性,而且我们在每一个条文的观点上也达成了较大的共识。这也符合法律评注的工具书性质的要求。
十五篇评注有长有短,这是因为各个条文在适用中的问题有多有少,复杂性也有强有弱。故而,我们在写作时并不追求论文那般形式上
的美感,而更多聚焦于实际中的问题。在撰写相关法条的评注时,首先确定相关法条的主旨(条文标题在实务中被称作“条旨”),再根据条旨来确定该条有待分析的问题,以问题统领全篇,而非机械地逐一分解法条中的关键词。当然,问题也来自实践。我们会按照一定逻辑分解该条款中的主要问题,再客观全面地梳理现有的相关立法(包括立法沿革)、有权威性或代表性的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等)以及相关研究,逐一展开剖析。我们希望能呈现出行政诉讼判决在实践中所出现的问题,希望在比较多种理论和实务观点之后给出中允可行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