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籍所见汉唐之际来华的
“安息—波斯胡商”到底是什么人,考察分析一下他们的主要特点大致可以明确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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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裕海商。
晚唐李商隐撰《义山杂纂》,其“不相称”类有:穷波斯,瘦人相扑,病医人,老翁入娼家,屠家念经,肥大新妇等条,意思是这些说法都不符合事实。也就是说,当时“波斯”是富裕、富人的代名词。为什么呢?诚如《杂纂》校注者所说:当时“波斯人善经商,称波斯贾,每多巨富”。与此同时,这些“波斯胡商”还主要与南方海路商贸有关,明显区别于活跃在西北内陆的粟特商胡。然而,如本书此前所述,安息—波斯本土并没有发达的商业贸易,宫廷和王室专营的国际贸易主要由其御用商团(its own dependent merchants,阿曼阿兹德商团、叙利亚景教商团、犹太商人等)承担。尤其是海路贸易,几乎全由阿曼阿兹德海商所操控。所以,在中国活动的所谓“波斯胡商”其实主要是阿曼海商及其后裔,他们之所以挂名“波斯”,是因为直到萨珊波斯(224—651)时期,阿曼还是波斯的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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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族体质。
“多年来,考古出土的唐代胡俑中背行囊弯腰者较为多见,海内外学术界许多研究者都将他们定名为‘步行胡商’或‘波斯胡商’、‘大食商人’。”据研究,这些胡俑形象有的颇具闪族人种特征,“即阿拉伯人或
犹太人
”,有的直接被“定名为唐代大食人”。
故宫博物院藏
大食人俑
如故宫博物院藏“大食人俑,唐,高28厘米。俑头戴尖顶折沿帽,长脸,深目高鼻,满鬓胡须,其形象与《新唐书》卷二三八中记载的大食‘男子鼻高,黑而髯’相吻合。俑身穿右衽衣,腰中系带,足登筒靴,肩背行囊,手执水壶,身体前倾,作行进状”。更有意思的是,《太平广记》卷三十四“崔炜”条略云:“贞元(785—805)中有崔炜,居南海(今广州),偶得明珠,乃抵波斯邸,潜鬻是珠。有老胡人一见,遂匍匐礼手具十万缗易之,曰:‘我大食国宝阳燧珠也。昔汉初,赵佗使异人梯山航海,盗归番禺,今仅千载矣。我国有能玄象者,言来岁国宝当归。故我王召我,具大舶重资,抵番禺而搜索。今日果有所获矣。’遂出玉液而洗之,光鉴一室。胡人遽泛舶归大食去。”贞元年间距萨珊波斯亡国已经一个半世纪了,这时的波斯邸只能是前朝遗产。在波斯邸活动的老胡人倡言本国为大食,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汉唐中国以“波斯”名义活动、善于赏识鉴宝的胡商原本就是阿拉伯人——波斯名义下的阿拉伯商人即阿曼人。这个故事情节可以视为是对来华波斯胡商历史身份的一个返本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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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香药珠宝。
本书多次强调指出,乳香是阿曼的特产,古代从事以乳香为主的香药贸易是挂名波斯的阿曼商人的特点,比如李珣家族。有一条更生动的材料见于(宋)黄修復《茅亭客话》卷二“李四郎”条:“李四郎,名玹,字廷仪。其先波斯国人, 随僖宗入蜀,授率府率。兄珣,有诗名,预宾贡焉。玹举止温雅,颇有节行,以鬻香药为业善弈棋,好摄养,以金丹延驻为务。暮年,以炉鼎之费,家无余财,唯道书药囊而已。”我们上面提到,“多年来,考古出土的唐代胡俑中背行囊弯腰者较为多见”。葛承雍先生曾结合文物和文献记载,提出“胡商负重背囊”内容有三种可能:石蜜,杂货或药材。从李四郎(玹)的事迹来看,最有可能还是卖香药的药囊。据研究:“魏晋以来胡人与医疗相关的活动,主要包括行医与药物买卖两大类。胡人行医多有不菲的收入”;“胡人的药物买卖,也要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是输入中土所缺的外来药材,销售给在中土卖药的胡商或者本地商人;二是从中土搜罗药物以及据称有神奇医疗效果的宝石贩运回本土”。“胡商贩卖的是比较难求的药物,物以稀为贵,其价格和利润自然不菲。”例如,胡药“底野迦(Theriac)之所以珍贵,是因为它是当时西方一种著名的解毒剂;且‘底野迦善除万病’,在中土还被当成了万病丸”。与本土中草药大量使用不同,胡药常常是量少而奇效。所以,胡商背负药囊是可以理解的。胡商长期坚持从事辛苦的行医卖药活动,香药轻便、贵重而又不乏销路(非奢侈品)应该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除背负药囊者外,葛承雍先生分类研究的胡商陶俑造型还有两种:一为端立不动者,一为手持包袱者,并且都提出了很好的建设性意见。本书以后将会更多讨论这个问题,这里参考他和陈明等先生的研究成果简单提示一下基本观点:我认为背负药囊者是行进于市井的胡商,端立不动者则是正在卖药或等候病人服药的胡商,他们手持胡瓶装的多半应该是液体胡药,很可能就是流行的“三勒浆”。至于手持包袱者,从其举手仰头观看的姿态,很像是正在鉴宝或辨伪,这也是中古波斯胡商的一项重要活动。从提䫻的进口货分析排比可知,珠宝和香药是最主要的两类。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对在中国活动的阿曼商人来说,营销珠宝和贩卖香药同样重要。胡商有着独特的商业文化背景和丰富的珠宝鉴别知识,如《太平广记》卷四〇三“宝骨”条载:长安平康坊菩提寺僧人得一物如朽钉,携至西市示于胡商,索价一千。胡见之,大笑曰:“未也。”更极意言之,加至五百千。胡人曰:“此宝价直一千万。”遂与之。僧访其名,曰:“此宝骨也。”又同卷“魏生”条载:魏生得一奇石,胡商求购,“生遂大言,索百万。众皆怒之:‘何故辱吾此宝?’加至千万乃已”。至于胡药辨伪,陈明认为:“蕃客或者外来使者之所以能在中土传授鉴别胡药真伪的方法,是因为他们在其本土有时也会遇到类似的问题。”
综上所述可以认为,中国古籍所见汉唐之际来华的“波斯胡商”主要是阿曼海商;“大食蕃客”是他们在阿拉伯帝国兴起后的名称,此前之所以挂名“波斯”因为是其属国而且作为王室御用商人活动。众所周知,阿拉伯帝国兴起(630)后不久波斯帝国就灭亡了(651),甚至古代波斯地域也阿拉伯化了(改宗伊斯兰教,使用阿拉伯语文)。至于唐后期中国仍有称波斯商人者甚至与大食商人同时并现,很可能因其先人来华在波斯亡国之前甚至是安息时代。当然也不排除商业贸易行业对传统冠名品牌效应的利用。至于阿曼人被称为大食(Tājir商人)乃至后来转称所有阿拉伯人,应该是由于他们在波斯时代就是不同于波斯本土农牧民的阿拉伯商人(Tājir),在中国称为波斯胡商,胡商有别于汉商;阿拉伯帝国兴起后改用音译名称大食,显然有与波斯作历史切割之意。
7世纪初伊斯兰教的创立在阿拉伯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伊斯兰教兴起以后,阿曼人主要宗奉伊巴德教派(Ibadhism)。阿拉伯帝国被唐代中国称为大食,宗奉伊巴德教派(Ibadhism)的阿曼海商因而被称为大食商人或大食蕃客,由于他们的积极活动,印度洋成了“讲阿拉伯语的地中海”。据研究,“首批侨居中国的阿拉伯人,其原籍都是阿曼人”。其实还不止此,迄今发现很多有关海上丝绸之路的史料和文物主要都和阿曼海商有关,如阿拉伯文史料《中国印度见闻录》,印尼
勿里洞岛
海域打捞起缝制的独桅“黑石号”(Belitung)沉船,宋元之际闽广地域蕃商世家蒲寿庚家族,以及据考其故乡为阿曼的元代《不阿里神道碑铭》,等等。阿曼与中国古代关系史的这些更丰富的内容,作者将在深入考察研究后再进一步向读者讲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