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段小文
众所周知,冤案一般都是在证据不足或者没有摄像头的情况下,在相对隐秘的空间和缺少人证物证的情况下,或者是在刑讯逼供的严刑拷打下形成的,如果没有上述现象一般不可能形成冤案。今天笔者曝光的冤案恰恰相反:青天白日在闹市区.在120名市民的围观下.在马路上无数监控之下形成的冤案,这件冤案的形成震惊了湖南新化与湖南安化交接地的八万多市民,他们称此冤案的形成可以进入世界吉尼斯纪录。
一、当事人及案件的梗概:
唐华,湖南省安化县平口镇中心医院医生。刘本才,新化县金凤乡人,双方住在一起,系邻居。
2014年6月11日,唐华家对地基进行平整,刘本才夫妇出面制止,在制止过程中刘本才的额头被唐华母亲用小石子砸伤,伤口长度不足2公分。当时冲突的地点在大街上,围观的群众至少100 人以上,马路上还装有天网监控,整个过程唐华没有参与冲突,也没有动手打人,当时的现场情况不仅有上百人围观,还有当地派出所的警察也到了现场。
但这样青天白日发生的事情,100多名市民与4名警察见证的事情,几天后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刘本才被唐华用锄头挖伤,鉴定为轻伤一级。
事后,刘本才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马上利用自己额头上的伤口做文章,通过医院和司法鉴定所的运作,伤口变成了7.2公分长,谎称伤口系唐华用洋锄挖伤,然后被多次造假【已经被取缔】的娄底市梅山司法中心鉴定为轻伤一级。
二、唐华案三次开庭,法院均未宣判有罪:
2016年10月24日,唐华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新化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先后三次在新化法院开庭,均因作案工具不符,轻伤伤情未得到重新确定,证人证言相互矛盾,证据不足,未宣布构罪,只得逮捕羁押。
三、刘本才众目睽睽之下造假伤,当地街坊邻居义愤填膺:
为了证实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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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地赶到案发地,对事发现场的个别街坊邻居做实地采访调查。
袁小云,平口镇兴旺路二巷7号居民;夏金花,平口镇兴旺路一巷2号居民,均系双方街坊邻居,又是当时自始至终的目击证人。夏祖国,平口镇货平街码头大厦居民;陈建军,平口镇兴旺路一巷2号居民;邓志勇,平口兴旺路二巷4号居民,都是当时案发现场自始至终的目击证人。
当问及刘本才的伤是否是在案发现场造成时,他们一口否定,据陈建军口述,唐华一家在本地是很老实本分的人家,刘本才这样诬告陷害他的目的,因为唐华是国家工作人员,这样的陷害才更有利,当问及他们是否愿意给唐华作证,并且告诉他们倘若作伪证,会被判刑时,他们二话没说,便举起了我愿意作证的牌子。
作为一名人民的警察,一名派出所的副所长,执法时,
佩戴的执法记录仪是怎么记录的?案发现场对当事人员的伤情是怎么进行固定的?对涉事人员又是该如何予以调查取证固定的?
张一波是全部忘了?自己的职责忘得一干二净?
连老百姓都可以看到的伤,作为人民警察的副所长就是看不见,就是看不清楚?
连老百姓都知道额头上没有伤,血也根本不会往额头上流的道理,
派出所副所长就是不知道?
连老百姓都知道洋锄不会砸出如此不会伤及鼻梁的奇葩伤的道理,
派出所副所长就是不知道?
派出所张一波在案发现场迷失了自己的双眼,丧失了一个司法工作人员的职责,丧失了做人最起码的人性!
四、法院三次开庭,均未宣判:
作为本案主审法官,应该是良心发现,案件被拖了近四年,开了三次庭,就是未宣判唐华构罪,
不论其后面的结果如何,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还是尽到了法院的职责
,毕竟法院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
五、司法公正被警察无情践踏,公安公信力丧失,天怒人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