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析“静”“敬”是程朱理学建立主敬工夫论的需要,而在此之前,“敬”多与“爱”“义”“和乐”等工夫成对出现,“静”则常常与“动”构成可以互相转化的一对概念。二者之中首先受到关注的是“静”,在周敦颐的宇宙论中,“一动一静,互为其根”(《周敦颐集》,第4页)指出动、静是气质的流行变化的基本方式,动、静都无法指称本体,本体只是“无极而太极”。但在工夫论中,周敦颐的“圣人定之以中正仁义,而主静,立人极焉”(同上,第6页)给出了偏向静处用功的倾向,朱子的诠释也指出此点。
然静者诚之复,而性之真也。苟非此心寂然无欲而静,则又何以酬酢事物之变,而一天下之动哉!故圣人中正仁义,动静周流,而其动也必主乎静。(同上,第7页)
朱子释“静”为心的寂然无欲状态,其本体依据是性体的诚实无妄,主静工夫是使主体在动静周流的气质世界里以寂然不动的形态实现性体对实践活动的宰制能力。就濂溪原文而言,濂溪自注为“圣人之道,仁义中正而已矣”和“无欲故静”,道体的内容是仁义中正,“静”是无欲的道体呈现的境界。若把“圣人定之以中正仁义而主静”的“而”理解为顺序义,则道体与静的关系是体用关系,道体无欲所以主体可以自然地以静的方式发挥不偏不倚的处置天下万动的能力。需注意的是,朱子在此处解义时好似全盘赞同主静工夫一般,但结合全篇而言则不是,朱子在后文提出应以程颐的“专一”为乾坤动静的变化建立主体。
盖必体立,而后用有以行,若程子论乾坤动静,而曰:“不专一则不能直遂,不翕聚则不能发散”,亦此意尔。(同上)
朱子与濂溪的“无欲故静”有所不同,引用程颐语将“无欲”转向“专一”,故而朱子在后文又说:“敬则欲寡而理明,寡之又寡,以至于无,则静虚动直,而圣可学矣。”(同上)如此,则工夫论的起点变成“敬”,而“静”转而变成工夫效验,朱子通过重新诠释《太极图说》将“主静”工夫转变为“主敬”。至于朱子为何坚持要以“敬”代“静”,本文第二部分再集中讨论,此处还需要进一步讨论主静工夫的实践特质。
在工夫实践中求“静”,往往意味着通过自我控制追求身心的宁静状态,藉此或扩充心知的能力,或实现本体的呈现。这种追求并非理学工夫所特有,“虚壹而静”“抱一守静”“心斋坐忘”等等传统身心修炼方法都属于“静”的实践。当理学提出新的“静”论时,一方面可以借用哲学传统中的实践方法,另一方面也不得不判教式地区分儒、释、道工夫,因此理学家们常常呈现出一面提倡“静”一面批评“静”的谨慎态度。笔者自然不会再有“攻乎异端”的立场,而是要考察理学家们在追求何种实践观,以及警惕何种实践方法。
“静”最广为接受的实践价值是使身心平静。为了应对人心容易出现的思虑动乱、欲望放纵的现象,人主动地发挥人心的宰制功能,通过“静坐”等形式使身心可以长期保持宁静状态。以此更好地发挥心的功能性尤其是知觉功能和判断功能,至于能否再进一步通过人心的平静状态直达本体,则是争论所在。反过来讲,主体又是否必须通过认识现象世界和总结历史经验才能认识本体。
主张心通过“静”能够直接呈现本体的学者往往强调性体的决定作用,这在理本体的设定下看似是成立的。但是,“静”若被理解为实践形式上的“无”,却会引起儒学难以接受的神秘主义倾向,朱子没有接受杨时道南一脉“静中体认天理”工夫的原因正在于此。
李先生教人,大抵令于静中体认大本未发时气象分明,即处事应物,自然中节。此乃龟山门下相传指诀。(《朱子全书》第22册,第1802页)
问:“延平欲于未发之前观其气象,此与杨氏体验于未发之前者,异同如何?”曰:“这个亦有些病。那‘体验’字是有个思量了,便是已发。若观时恁着意看,便也是已发。”(黎靖德编,第2604页)
“静中体认”的依据是性理可以宰制气质与情感,在理本体下似乎可以成立,然而朱子无法全盘接受。首先,喜怒哀乐未发之前并不能直称为“性”,喜怒哀乐已发之后也不能视“情”为不可控制的外在物,所以不能用理气关系处理性情问题,而应以中和新说后的“心统性情”说强调“心”的主宰作用,未发、已发皆是心的主体作用。“静中体认天理”虽也是以“心”为主体的工夫,但在否认“心即性”“心即理”的前提下,不能直接证成非本体的“心”有未发决定已发的必然。在此基础上,“体验”或“体认”说是不可靠的,“心”的活动性使得“体认”过程本就是已发,固然一部分学者可以认为从已发到未发的过程就是“体认”,但这种略显神秘的体认说难以成为个人都可以易知简从的工夫入手处。
对“静”的工夫效验的怀疑,不意味着反“静”而求“动”。朱子仍认可“静”收敛身心的作用。
“明道教人静坐,李先生亦教人静坐。盖精神不定,则道理无凑泊处。”又云:“须是静坐,方能收敛。”(同上,第216页)
熹以目昏,不敢着力读书,闲中静坐,收敛身心,颇觉得力。(《朱子全书》第22册,第2143页)
明道教人静坐,盖为是时诸人相从,只在学中,无甚外事,故教之如此。今若无事,固是只得静坐,若特地将静坐做一件功夫,则却是释子坐禅矣。但只着一敬字,通贯动静,则于二者之间自无间断处,不须如此分别也。(《朱子全书》第23册,第2988页)
主静工夫的实践常与静坐联系起来,是身心收敛的方法之一。引文中朱子提到的三件工夫“敬”“静”与“学”,“敬”是无间断的日用本领工夫,“学”是格物致知的事上工夫,“静”则只是应对空闲时身心走作的方法,不能与“涵养须用敬,进学则在致知”的两翼工夫系统相提并论。何况“敬”本身就有身心收敛的作用,不能将“静坐”看成理学必需的工夫。朱子强调以脱离神秘体验的儒家“静坐”程式区隔了儒学工夫与宗教式的禅定活动,从这一角度甚至可以说朱子反对宗教式静坐活动。
无论濂溪、朱子还是龟山都不是为静而静,所寻找的是易知简行的主体性工夫。理学家试图建立主体与本体的联系,以理本体对人的生活实践给予道德的合理性保障,又以心主体阐明理本体下的理学工夫只能是“自作主宰”的主体实践论。在理学系统中,虽然主静工夫的主体是“心”,但“心”的合理性不在于后天的经验活动,而是来自先天先验的理本体,后天的“静”在生成顺序上不优先于“动”。然而,形上本体被形下世界中具体的人心承载着,人心的本原状态会被形容为“寂然”,于是主静工夫成为理学建立主体性工夫的初步尝试。固然,儒学传统关心人伦日用,在生生变化的世界中处事应物、酬酢万变有外在规律需要学习,但一味向外或陷入博学寡要的知识主义困境,或使得道德实践支离琐碎。理学提出的主静工夫将内在的心作为实践的主体,同时作为实践的对象,作为不假外求的主体工夫体现出对简易性的追求,在工夫的时间顺序、逻辑顺序上居于第一义。
然而,朱子在对工夫的主体性、简易性的追求中最终选择了以主敬工夫代替主静工夫,是因为需要警惕“静”带来的两个问题。第一,容易将动静活动对立起来,这也是程明道说“动亦定、静亦定”的原因。如果把主静工夫作为指向性理的工夫固然可以解释为不与“动”构成对立的绝对的“静”,或称之为“寂然”。但作为工夫内容,无论是“无欲”还是“静中体认”在形下世界的具体实践中还是容易陷入对立的动静关系。第二,如果回避经验世界的复杂性,强调直入本体的工夫可以拔本塞源地决定实践的道德性,那么本体工夫很容易神秘化,不能成为每一个人有章程次第可以下手的普遍性工夫。如果直入本体的工夫只能以“体认”的形式描述,主体工夫的普遍性、简易性和实践作用都值得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