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末
,各地陆续发布2025年1月份的代理购电价格表,我们来看看有哪些结构上的变化,新鲜事儿还真不少。
(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
在分析2024年9月份代理购电价格时,黄师傅当时有个预测,说是在元旦当天,上海市将迎来有史以来最大的工商业峰谷价差。
在刚公布的代理价格购电表中,我们可以看到大工业两部制不满1kV的用户,发生了最大的峰谷价差,
高达1.363元/度。
工商业储能最常应用的两部制10kV用户的峰谷价差也达到了1.323元/度。
从规则和时段来看,1月份
的
上海
会在元旦、
除夕、初一到初三这五天时间内,
在同一天里会同时出现尖峰和深谷时段。
深谷时段虽然高达8小时(替代原谷段),但尖峰时段每天也仅有2小时。
除了上海之外,执行重大节假日深谷电
价政策的
江苏和浙江省也会在除夕、初一至初三这四天内同时出现尖峰和深谷电价时段。
不过这两个省份尖峰和深谷浮动系数差较上海小,三者参与分时电价浮动计算的基数相差不大,故没能赶超上海。
但浙江省因为代理购电价格中平均购电价的大幅降低而一举获得了最低工商业电价的第一名,
春节期间午间10-14点深谷电价时段代购价格低至0.1106元/度。
黑龙江省于1月份开始执行新分时电价政策。
2025年开始黑龙江分时时段如图,
暂时取消了尖峰电价时段,全年执行同一个日时段表,且仅有代理购电价格参与分时浮动,其余电价构成部分均不再参与。
吉林省于2024年10月开始执行新分时电价政策,但在1月份公布的代理购电价格表中已经明确,
原本参与到分时电价计算的输配电价不再参与。
目前仅有代理购电价格和上网线损费折价这两部分参与到分时电价的浮动计算,
峰谷价差缩小1毛5分钱以上。
至此,工商业储能不出山海关!以最常应用的大工业10kV为例:
蒙东和黑龙江因为只有交易/代购电价参与到分时电价浮动,价差不到4毛钱。
吉林原本较好的价差也因为输配电价撤离分时计算,价差也仅在5毛左右。
辽宁省交易规则规定现货运行期间,
顺价形成到户电价,输配和线损折价不参与浮动,价差同样堪忧。
再结合东北冬季气候寒冷,对储能电池的容量和使用寿命都会带来影响,所以暂时看不到任何工商业储能应用的空间。
2025年起山东执行新分时时段,相较于去年公布的时段,6月份单列,其它各月份时段也均有不同程度的调整,详情如图:
我们分析过山东的零售政策和分时电价的关系,在一定时段小时数和价格浮动系数要求下,
售电公司可以与用户自行确定分时时段和价格,
这是比较灵活的地方。
除此之外,2024年全年的代理购电价格表中对于低压用户有如下描述:
“根据鲁发改价格 (2023)914号文件规定,低压代理购电用户计量装置具备动态调整条件前,暂不执行尖峰、深谷电价政策。
2025年1月份的代购说明里已不见此句描述,
推测低压用户已完成表计改造,并于2025年开始与其他工商业用户同步执行尖峰和深谷电价政策。
在1月份发布的湖南省代理购电价格表中,尖峰电价部分计算有误。
湖南分时电价中,附加基金不参与分时计算,其余四部分都要参与,高峰电价上浮60%,尖峰在高峰基础上再上浮20%。
不过代购表中的尖峰电价,除了两部制220kV及以上外均存在计算错误,原因是浮动部分计算后并未把0.04625的附加基金加回去,所以显示的数据相较于实际数据偏小。
云南省也于2025年开始执行新分时电价政策,其中延续了12月份就开始暂缓执行的尖峰电价,全年一个日时段表,相比之前的时段,调整还是很大的。
值得一提的是,
云南省提出了因为分时电价征收而产生的峰谷分时电价损益仅向执行了分时电价的用户分摊/分享。
这条规则和其它省份将峰谷分时电价损益向全部工商业用户分摊/分享的机制不同,属于谁造成谁买单/享受。
各地公布的代理购电价格以及显示在电费账单上的具体价格,实际精度和现实精度有时候真的让人抓狂。
1月份安徽公布的代理购电价格表中,通过代理购电和上网环节综合线损率计算得出的上网线损费折价,再进入到分时电价表中就莫名其妙少了0.0001。
而且非分时电度电价一列计算加和与显示结果也差了0.0001,且与平段价格也不相等。
除此之外,华北6家省级电网公司均实现了电价小数点后显示8位的统一标准,为了适配8位小数的附加基金。
但具体形成电价的过程中,对于小数位数的处理机制并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