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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长三角数字干线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之青浦区软件信息服务业扶持项目的通知

科新咨询  · 公众号  ·  · 2024-07-15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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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长三角数字干线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之青浦区软件信息服务业扶持项目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青浦区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青商规〔2024〕7号)的文件精神,促进青浦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现制定本指南,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一、申请内容及要求

项目一:“互联网+”产业发展项目

(一)“互联网+”产业发展项目自主软件模块开发攻关
1.申请条件


(1)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均在本区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


(2)当年度完成建设的“互联网+”产业创新发展项目。企业顺应互联网新技术发展趋势开展软件自主研发和攻关,其攻关技术产品具备一定市场占有优势和创新示范效应,或对本企业降本增效起到显著作用;


(3)项目执行期不超过两年(项目自2023年1月1日起启动,完成期不迟于2024年11月30日)。


需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


2.扶持标准


根据项目的市场推广价值、行业示范作用、技术研发水平、社会经济效益等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对立项企业按项目投资核定总额(经第三方评估确认总额)的50%予以扶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互联网+”产业发展项目软硬协同应用

1.申请条件

(1)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均在本区的制造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


(2)企业购买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自主研发的软件或服务,并与企业相关产品、产线适配成功;


(3)项目执行期不超过两年(项目自2023年1月1日起启动,软件成功投入使用且项目完成期不迟于2024年11月30日)。


需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


2.扶持标准


适配软件的相应产品或产线达到一定规模且具有一定行业影响力的,根据评审结果,对立项企业按使用相关产品、服务及企业自身适配发生的费用等核定投入总额(经第三方评估确认总额)的50%予以扶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项目二:R&D研发投入扶持项目


1.申请条件


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纳统均在本区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依法设立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按照统计部门要求,依法填报2022、2023年度《企业研发项目情况》和《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


2.扶持标准


对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企业,经核定(经第三方评估确认)的上一年度R&D投入同比增长达200万元及以上的,按其上一年度R&D投入增量的3%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支持,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项目三:企业核心团队奖励扶持项目


1.申请条件


(1)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纳统均在本区,依法设立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上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5亿、10亿元的认定软件企业;


(2)企业核心团队成员应在该企业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且在本区依法纳税;


(3)企业申报的核心团队成员最少不少于5人,上年度营收首次突破1亿元的最多不超过10人,首次突破5亿元的最多不超过20人,首次突破10亿元的最多不超过30人。


需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


2.扶持标准


对上年度核定(经第三方评估确认)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企业核心团队分别奖励30万元、90万元、150万元。


项目四:CMM/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认证扶持项目


1.申请条件


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纳统均在本区内,依法设立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通过CMM/CMMI3、CMM/CMMI4和CMM/CMMI5(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级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扶持标准


对申请CMM/CMMI3、CMM/CMMI4和CMM/CMMI5(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级认证的企业,经相关部门审查后,分别给予30万元、60万元、90万元资金扶持。


项目五:企业软件开发云扶持项目


1.申请条件


(1)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均在本区内,依法设立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开展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软件开发云等服务费用;


(2)软件开发云平台定义:软件开发平台是面向开发者提供的一站式云端DevOps平台,即开即用,随时随地在云端交付软件全生命周期,覆盖需求下发、代码提交、代码检查、代码编译、验证、部署、发布,打通软件交付的完整路径,提供软件研发流程的端到端支持,全面支撑落地DevOps。


2.扶持标准


企业使用软件开发云等服务,自申报起,第1-2年核定(经第三方评估确认)年服务费全额资金扶持、第3-5年根据核定(经第三方评估确认)年服务费金额的50%予以资金扶持,可连续申报五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项目六:企业经营中云计算服务费、网络通信费、服务器托管费扶持项目


1.申请条件


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纳统均在本区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依法设立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开展经营活动所发生的云计算主机、云存储等云计算服务费用、网络通信费用与服务器托管费用。


2.扶持标准


对在本区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发生的云计算服务费用、网络通信费用、服务器托管费用核定(经第三方评估确认)超过30万元的部分,予以50%资金扶持,可连续申报3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项目七:获上海市信息服务产业基地挂牌扶持项目


1.申请条件


(1)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均在本区的企业,依法设立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首次获得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基地挂牌。


需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


2.扶持标准


对首次获得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基地(综合类)挂牌的园区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50万元;对首次获得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基地(特色类)挂牌的园区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30万元。


项目八:国家、市级项目配套扶持项目


1.申请条件


(1)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均在本区内,依法设立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以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含软件与信息服务)为主要业务发展方向;


(2)针对以上业务领域成功获得国家、市级项目立项,并在2023年通过验收的企业。


需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


2.扶持标准


(1)获市级立项的项目,按照市级实际支付的扶持资金1:0.5给予配套扶持资金,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获国家级立项的项目,按照国家实际支付的扶持资金1:1给予配套扶持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申报程序

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 7月26日。


2、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按照申报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申报项目(以平台申报记录为准)。


登陆“上海一网通办”的“松江区产业发展资金服务平台”( https://zwdt.sh.gov.cn/qykj/shell_oc_sj/developmentFunds)填报企业基本信息、申报项目信息及其他材料(申报通知请在该平台的“制造业企业”分类中查看)


3、区经委收到企业的申报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核,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缺少相关内容的,将予以退回或要求申报企业在限定时间内补齐。


4、各镇、街道、经开区(综保区)负责项目的推荐,并在区经委初审完成后2周内提交初审意见表。


5、初审合格并获属地推荐的项目,由区经委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提交区政府批准。

三、申请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按规定编制申报材料,所有在系统内上报的材料均需为电子版(电子文档或扫描文档2-13项),并按材料类型备注附件名称后分别上传申报系统。
1、松江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信息表(在线填写);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或核准文件(申报时填写的项目建设起止时间需与备案或核准文件上时间一致);
4、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附件1);
5、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如根据环保政策无须环评的提交相关情况说明;
6、企业承诺无重大的违法违规行为、所报资料及数据真实性承诺书及未获得本市或本区其他专项支持说明(盖企业公章, 见附件2);
7、企业信用报告(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下载);
8、近三年审计报告和经济贡献证明;
9、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不涉及新增土地的项目单位提供房地产权证;非自有房产的提供租房证明);
10、项目的资金来源证明,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企业的银行存款证明;
11、项目开工进度证明材料,项目已投入资金的汇总表及清单(注明发票时间、发票号或者合同);
12、设备清单;
13、国家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或诊断等相关证明材料。
14、松江区产业专项扶持项目申报街镇(园区)意见书(由属地出具



松江区经济委员会产业投资科,联系人:王亚飞  何佳,联系电话:37737283   37737285。


附件2:承诺书.docx

附件1:资金申请报告参考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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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公示|1188家!工信部公示财政继续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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