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了关于报送2025年新型储能专项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该通知涉及9个储能项目,装机规模为11GW/48GWh,平均时长4.36h。方案要求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于2024年10月10日前报送实施方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项目应尽快开工,并于2025年12月底前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此外,方案还对储能电站的建设、技术路线、接网方式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发布通知与项目规模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了关于报送新型储能专项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涉及9个储能项目,装机规模为11GW/48GWh。
关键观点2: 项目实施时间与要求
方案要求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于2024年10月10日前报送实施方案,项目应尽快开工,并于2025年12月底前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
关键观点3: 储能电站建设规定
方案要求储能电站应一次性建成,不得分期建设,不可擅自转让股份或更改投资主体。
关键观点4: 技术路线与标准要求
方案对储能技术提出要求,包括技术先进、成熟度高、安全性高等,技术路线包括但不局限于电化学、压缩空气等类型。
关键观点5: 项目实施主体与电力公司职责
项目实施主体由储能装备制造企业牵头或组建联合体投资建设,各盟市电力公司需配合能源主管部门对新型储能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并确保项目及时并网运行。
正文
9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报送2025年新型储能专项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次纳入2025年新型储能专项行动项目清单的储能项目共9个,装机11GW/48GWh,平均时长4.36h。
根据方案要求,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于2024年10月10日前将初审后的实施方案以正式文件(一式五份)和电子版报送自治区能源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对于批复的2025年新型储能专项行动项目,应尽快开工、2025年12月底前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
此外,方案要求储能电站应一次性建成,不得随意拆分储能电站规模、不得分期建设,储能电站建设期内和建成两年内不得擅自转让股份或更改投资主体。
根据方案要求,申报的新型储能项目应按照附件1的布局要求进行选址建设,电站站址与电网接入点的距离应保持在合理范围内,应选用技术先进、成熟度高、安全性高的储能技术,储能技术性能应满足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标准和规程规范要求,技术路线包括但不局限于电化学、压缩空气、重力、飞轮等类型。
项目实施主体由储能装备制造企业牵头或组建联合体投资建设,牵头企业由盟市能源主管部门通过优选确定。
各盟市电力公司要配合能源主管部门对新型储能项目接入系统方案、技术路线、接网方式等条件进行可行性分析。同时针对项目接网存在的堵点问题及时开展配套网架加强工程,确保项目及时并网运行。各盟市电力公司要积极公布新型储能项目拟接入变电站可接入容量,不可将预留给2025年新型储能专项行动项目的容量用做其他用途。
据了解,2024年5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刚发布了《关于报送 2024 年新型储能专项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2024年新型储能专项行动项目清单的储能项目共9个,装机10GW/46GWh,均采用锂电池储能技术,总投资约460亿元,要求于2024年12月投产。从项目业主看,远景能源、宝丰集团、明阳智能项目规模分别为5GW/20GWh(含1GW/4GWh合作项目)、2.5GW/13GWh、2.5GW/13GWh(含1.5GW/9GWh合作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