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孙小果1997年犯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再审案件依法公开宣判,判决认为该院2007年9月作出的原再审判决以及1999年3月作出的二审判决对孙小果的定罪量刑确有错误,依法予以撤销,维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年2月一审对孙小果判处死刑的判决,并与其出狱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的终审判决合并,
决定对孙小果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再审审理查明,孙小果因1994年犯强奸罪,于1995年12月被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上诉后被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办理期间,其父母通过伪造病历帮助孙小果非法取保候审、保外就医,致使未执行刑期二年四个月又十二天,长期逍遥法外。
在未收监执行期间,孙小果于1997年4月至6月以暴力和胁迫手段强奸四名未成年少女,其中一名为幼女(未遂),其行为构成强奸罪,且在犯罪中具有强奸妇女多人和在公共场所劫持并强奸等特别严重情节,同时还具有非法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当众强奸、强奸未成年人、刑罚执行期间又犯罪、强奸罪再犯等多个法定或酌定从重处罚情节。
1997年11月7日,孙小果及同伙在公共场所挟持两名17岁少女,对二人进行暴力伤害和凌辱摧残,致一名被害人重伤,犯罪手段极其凶残,其行为构成强制侮辱妇女罪和故意伤害罪。1997年7月13日、10月22日, 孙小果伙同他人肆意在公共场所追逐、拦截、殴打他人致三名被害人受伤,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认为,
孙小果无视国家法律,多次实施犯罪,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情节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属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
。该案原再审及二审判决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确有错误,本次再审依法予以纠正。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年2月一审认定孙小果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制侮辱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与1994年犯强奸罪未执行刑期二年四个月又十二天,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依法应予维持。
本次再审期间,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孙小果于2013至2018年间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妨害作证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维持原判对孙小果的定罪量刑。该判决已经生效,所判处的刑罚应与本次再审确定的刑罚合并执行,决定对孙小果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对孙小果的死刑判决,将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旁听了案件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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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小果等13人组织、领导、参加
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二审公开宣判
现场图片
12月17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孙小果等1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二审公开宣判,
对上诉人孙小果等4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诉人杨朝光等4人二审期间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改判,从宽处罚。
2019年11月8日,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孙小果等1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宣告一审判决,以被告人孙小果犯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妨害作证罪、行贿罪,数罪并罚,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以被告人顾宏斌、杨朝光等12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二年零六个月到十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孙小果等8人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法院根据各上诉人及原审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现场图片
部分上诉人及原审被告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各界群众旁听了宣判。
记者同时获悉,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李爽等22名涉孙小果案被告人开设赌场等犯罪案一审宣判后,部分被告人上诉至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各上诉人及原审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表现作出二审判决,与孙小果涉黑案同日进行了二审宣判。
另据了解,孙小果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一案,已于2019年10月14日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再审开庭审理,将于近日宣判。
19名涉孙小果案的公职人员
和重要关系人职务犯罪案公开宣判
12月15日,云南多家法院分别对19名涉孙小果案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职务犯罪案一审宣判,判处19名被告人两年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一审被判刑期最长的是孙小果的母亲和继父,分别是20年和19年。他们通过给相关人员送钱,使得孙小果能够被法院违法再审改判,并在服刑期间多次获得违规减刑。
孙小果继父李桥忠
孙小果母亲孙鹤予
孙小果继父、母亲
相关法院对
孙小果继父、昆明市五华区城管局原局长李桥忠
以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减刑罪、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
对
孙小果母亲孙鹤予
以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减刑罪、行贿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司法、监狱系统:9人
云南省司法厅和监狱系统的相关人员,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后,为孙小果违法减刑,分别触犯受贿罪和徇私舞弊减刑罪。
对
云南省司法厅原巡视员罗正云
以徇私舞弊减刑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对
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巡视员刘思源
以徇私舞弊减刑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对
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局长朱旭
以徇私舞弊减刑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零六个月。
对
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安全环保处原处长王开贵
以徇私舞弊减刑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
对
云南省第一监狱原督查专员贝虎跃
以徇私舞弊减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对
云南省第一监狱指挥中心原民警周忠平
以徇私舞弊减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对
云南省第二监狱十九监区原监区长文智深
以徇私舞弊减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对
云南省第二监狱医院原民警沈鲲
以徇私舞弊减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对
云南省官渡监狱原副政委杨松
以徇私舞弊减刑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法院:3人
法院系统的相关人员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后,为孙小果违法再审改判,
分别触犯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
。
对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梁子安
以徇私枉法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对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田波
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对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原副庭长陈超
以徇私舞弊减刑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公安系统:3人
公安局的相关人员
,在明知孙小果涉嫌犯故意伤害罪的情况下,违法为其办理取保候审,并意图使其逃避处罚,则应成立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
对
云南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原副总队长杨劲松
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对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公安分局原局长李进
以徇私枉法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对
昆明市官渡区公安分局菊花派出所原所长郑云晋
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九个月。
企业:2人
在查处上述人员为孙小果提供“保护伞”案过程中,顺带发现
相关人员实施的其他犯罪线索
,针对这些犯罪,司法机关依法查办,一并定罪处罚。
对
四川王氏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德彬
以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对
昆明玉相随珠宝有限公司总经理孙冯云
以行贿罪,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目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赵仕杰
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经查,赵仕杰同志严重违反党的纪律,特别是利用担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职权,在孙小果案申诉再审过程中,
违背事实和法律规定,徇私舞弊,授意和要求审判人员枉法裁判
,致使孙小果由死缓被改判有期徒刑二十年,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
一个案件“撂倒”这么多人
的确触目惊心
这些“保护伞”是如何形成的?
央视主持人董倩连线
来自中央党校政法部的杨小军教授
为你解读
主持人 董倩:
恐怕大家都很好奇,如果从孙小果父母的这个身份,或者说他们的家庭背景来看,就是普通人,但是问题在于一个普通的家庭,怎么可能把这一路的绿灯都给开好,这么多人心甘情愿为他们家帮忙?
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 杨小军:
我想是两个原因,
一个就是所谓的关系
,你利用我,我利用你。
第二个就是金钱开道
,利益交换,事情的成败和这个大多数都有关系。所以我想这两个因素在里面发挥了更大的作用。
主持人 董倩:
这19把“保护伞”,难道没有一个人会打上一个问号?
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 杨小军:
虽然当事人本人的父母官并不大,但是
他找的人都是大官,这些官如果要做鬼,他就是做到了一手遮天
。
今年11月,云南省玉溪市中院对孙小果等1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一审判决,孙小果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等一共7项罪名,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20多年前,孙小果就被视为云南昆明市黑恶势力的典型代表。
1997年11月,云南一家媒体以《掩盖不住的罪恶》为题,报道了孙小果早在1994年就曾轮奸女青年,但是在案发后,其出生年份被更改,从19岁变成了17岁,当时法院判处孙小果3年有期徒刑,但他随即被保外就医,未在监狱里待过一天。逃脱法律制裁的孙小果,没有任何收敛,并继续他的恶行。
在1999年《中国法律年鉴》的“案件选编”中,就详细介绍了孙小果等人强奸妇女、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的犯罪过程及其残忍手段。其中,仅1997年的8个月内,孙小果有至少8起犯罪。涉及强奸4名女性,其中包括2名未成年人。
孙小果等人的手段极其残忍,案件选编中提到:在1997年11月孙小果等人轮番对受害人张某某进行拳打脚踢,并用孙小果叫他人买来的竹筷和牙签刺张的乳房,用烟头烙烫张的手臂,还逼迫张用牙齿咬住大理石茶几并用肘猛击张的头部,最终造成张某某重伤。
1998年,媒体一篇《昆明在呼喊:铲除恶霸》的文章,曝光了孙小果及其团伙在昆明的恶行,从而引发全国关注,孙小果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上诉再审后法庭维持了原判。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年判处孙小果死刑,后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死缓、再审改判有期徒刑二十年。孙小果实际服刑十二年零五个月后出狱。此外在狱中,孙小果还申请了“联动锁紧式防盗窖井盖”的国家专利。
2008年,李桥忠、孙鹤予分别与时任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陈超、省一监总工程师王开贵共谋,通过发明创造认定重大立功为正在省一监服刑的孙小果减刑。
王开贵帮助提供“联动锁紧式防盗窨井盖”的设计材料,在时任省一监七监区教导员贝虎跃、管教干警周忠平等人的帮助下,同监服刑人员按图纸制作出模型,周忠平帮助将模型带出监区。
2008年10月27日,孙鹤予以孙小果名义委托昆明大百科专利事务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2009年5月6日,孙小果获得“联动锁紧式防盗窨井盖”实用新型专利。
主持人 董倩:
我们假设一下,如果不是这中央扫黑除恶的第二轮督办,这个案件有没有可能浮出水面,或者换个角度说,这一次他能够被查办,有没有偶然因素在里面?
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 杨小军:
有,我认为很主要的是偶然因素,因为像这样的案件,前面更容易被发现的过程都已经做完了,那么到了十几年后,谁再会去查这个,从我们的制度上来讲,一般是不会去查的。
主持人 董倩:
怎么能够让这样的事情不再发生?
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 杨小军:
从我们的制度设计来看,我认为没有问题。
但这些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制度,没有真正落实
,实事求是的讲,这么多的案件,当中可能有一些是有问题的,
因此督导、检查、交叉和公开都是有必要的
。比如说减刑,按照现在的规定它很严格,你要公开,要让所有的人都要来看,你要让监狱里边的犯人能够背对背提意见,他们是了解情况的。所以一是相互制约监督,是公开透明,还有一个就是经常的进行督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