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指挥调度
一是市、县两级政府建立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政法、宣传等相关部门参与的违法建设治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抽调各成员单位人员集中办公,具体负责治理行动的牵头组织、统筹协调、工作调度、督导考核等工作。
二是建立治理工作日报、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
三是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层级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治标准。
四是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主要任务、完成时限,确保治理行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细化实施方案 实施月度“七个一”
市领导小组制定全市违法建设治理实施方案,整体推进治理工作进展,统一安排部署各县区治理任务。各县区按市实施方案,结合各县实际制定各自实施方案,对治理任务进行细化,全面推动治理工作开展。
同时,实施月度“七个一”工作制度。一月一清单:每月公示各县区(开发区)月度拆违清单;一月一攻坚:每月20日作为全市违法建设拆除集中攻坚日;一月一打分:每月对各县区(开发区)治理工作考核打分;一月一通报:每月对各县区(开发区)治理工作排名通报;一月一约谈:每月约谈月度考核成绩排名后三位的县区(开发区)分管负责人。一月一督导:一个督导包保部门(单位)督导一个县区(开发区),每月至少督导一次。一月一督查:市委督委办每月对各县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治理工作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形成督查报告。
三、全面排查摸底 统一编号建档
各县区(开发区)对辖区内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准确排查各类违法建设,各县区(开发区)治理办公室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建立内容详实的管理台账。管理台账实行全市统一编号,每个县区对应一个号段;具体到每处违法建设点位,实现有编号、有位置、有当事人信息、有面积、有图像等资料。
四、联合会审会商 实施分类处置
组织国土、规划、住建、房产、法制等相关部门,对各县区上报的排查数据进行联合专业会审,对起数、面积、户主、位置等事项进行联合审核、甄别,为分类处置、公示、催告等处理环节打好基础。
市领导小组根据排查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研究制定违法建设分类处理指导意见。各县区(开发区)要组织相关部门对违法建设提出具体分类处理意见,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广泛宣传引导 强化社会监督
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广播等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对治理行动进行全程跟踪报道,采取发布通告、发放明白纸、群众举报等方式,公开相关政策信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有效开展社会监督,积极发动群众自觉参与违法建设治理行动。
各县区对违法建设进行逐一排查核实,并将排查违法建设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当事人、建设时间、地点、面积、结构、用途等)及时通过媒体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六、实行集中拆除 公示告知催告
一是设立违法建设集中拆除日。每月20日设为全市违法建设治理集中拆除日,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在20日统一行动,实施“四个四”工作制度,拆除前 “四有”:有机构、有方案、有认证、有台账;拆除时“四到位”:组织到位、分工到位、取证到位、保障到位;拆除后“四上报”:台账上报、销号上报、处置上报、宣传上报;拆除过程“四确保”:确保程序不违法,确保无主动冲突,确保无人身伤亡事件,确保无大的信访或舆情事件。通过集中拆除行动,展现我市违法建设治理的决心和力度,形成强大的整治攻势,以拆除带动整改,推动我市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进程,确保我市治理行动任务圆满完成。
二是实施治理过程全程公示。具体到每个社区每栋楼都要进行公示,增强排查数据的透明度。每个具体治理环节,都要对违法建设当事人下发治理告知单,通过全方位、高密度的催告,对当事人形成强大的心理压力。
七、落实一二三四 压实包保责任
一是坚持一个原则,即 “721”工作原则,穷尽一切办法,实现70%左右的违法建设自行拆除,20%左右的违法建设督促拆除,10%左右的违法建设强制拆除。二是建立两项制度,即销号制度和双带制度,根据前期档案编号,处理一起,销号一起;每个销号的违法建设必须带完备档案,带对比照片。三是做到三个要求,即“拆违必合法、凡事要有据、程序要到位”。四是实施“四个一”,即:一处违法建设,一个责任领导,一套工作班子,一个工作方案。
建立市包县、县包镇、镇包村(社区)、社区干部包违法建设的包保责任制,实行包保责任一包到底,并将违法建设当事人、违法建设所在单位负责人、包保责任单位、包保干部一并纳入考核。
八、实行两级督导 开展观摩考评
市领导小组成立若干督导组对各县区违法建设治理的全过程实行督导,各督导组采取定期督导和不定期暗访的方式进行督导。各县区应当建立相关督导机构,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参照市督导组工作模式,对辖区内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进行全面督导。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整改,确保我市如期完成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任务。
市违建治理办将适时组织开展一至两次的现场观摩会,对各县违建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现场观摩和评议打分,并将结果纳入违法建设治理年度考核。
九、建立阶梯考核 纳入科学发展
违法建设治理实行百分制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和节点考核相结合的阶梯式考核方式,日常考核主要考核日常性工作完成情况,节点考核按整治方案各实施阶段及任务目标的不同,赋予不同分值进行考核。
将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纳入科学发展观考核,加强调度督查和情况通报,严格奖惩。并将违法建设整治情况作为对各县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十、实行约谈通报 采取一票否决
建立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约谈制度,定期对考核得分排名靠后的县区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将考核成绩及时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并在全市范围予以通报。
同时将考核成绩与城管系统内的评先树优进行挂钩,对组织不力、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展缓慢、考核成绩排名靠后、治理工作出现伤亡事故、出现影响较大舆情的县区,实行评先树优一票否决。
内容来源:临沂城管《动真格了!临沂“史上最严” 违法建设治理十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