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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有钱却欠债不还,乌鲁木齐市一公司女老总何某欠着数十名个人及企业的钱不还,却把收取的租金偷偷转到女儿账户上,借此“瞒天过海”。法院先后3次对何某采取司法拘留,但何某每次在拘留所里信誓旦旦承诺还钱,一出来便继续“赖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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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了她的“秘密财产”,这一回,她将为此付出沉重代价——获刑两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5 月 16 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何某因此成为全疆首个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刑的“老赖”。
公司女老总3次被司法拘留
何某担任乌鲁木齐市一实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该公司十几年前在扬子江路附近建了一栋大厦。施工期间,何某与合作方在工程建设施工、抵押借款、买卖、劳务等方面产生债务纠纷,数十名个人及企业陆续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生效后,2007 年 2 月 27 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指定执行决定书,决定凡涉及被执行人为该实业有限公司的执行案件指定由头屯河区人民法院执行,但何某对执行工作拒不配合。2014年4月30日至2015年12月10日期间,头屯河区人民法院相继下发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要求该实业有限公司限期履行。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何某,收到法院通知后,仍然“我行我素”,不履行还款义务,也不报告财产。无奈之下,该法院先后两次对何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被拘留期间,何某态度明显好转,承诺还款及向法院报告公司财产。而出了拘留所的大门,她又变卦了,法院对其第3次采取了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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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刑两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头屯河区人民法院认为,该实业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何某的行为已构成犯罪,遂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该实业有限公司以其它公司名义与租户签订租赁协议,将所收的租金私自转移到何某女儿个人银行卡或其它公司账户中,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何某存在隐藏、转移财产的行为,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公诉机关经审查认为,该实业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何某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 2 月 8 日,法院一审判处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何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何某不服判决已经提起上诉,目前案件已进入二审阶段。
面对老赖!该拘留就拘留!该判刑就判刑!
失信老赖们,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东躲西藏、逃避履行不是长久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