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徒刑归来仍是“资深诈骗犯”
一句“我有一个项目”
上演空手套现
诈骗近五十万元
自食恶果再判七年
自称“我有一个投资项目”,这已经是常见的诈骗套路开场白了,但仍然有人上当受骗。曾因诈骗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的兴国籍男子黄某平频频冒充手握“大工程”的老板,连续诈骗多人,诈骗金额达48万余元。近日,经兴国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某平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2020年10月至2021年4月期间,被告人黄某平虚构投资工程项目及小孩上学需要交费、母亲生病住院等事实,先后骗取被害人陈某、江某、李某、谢某、张某共计人民币48万余元。
签完合同后发现签了个寂寞
交完保证金发现项目不翼而飞
请客送礼发现钱都进了骗子口袋
法条链接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在与对方商谈合作项目时,要多方核实对方人员、单位、涉及事项的真实性,注意交易中的反常现象,交付定金、钱款时要保留凭证,必要是可向法律专业人员咨询。发现被骗,请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