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泽金-金融实务培训
【G657】11月10-11日·北京:
防控流动性风险的资产证券化(ABS)业务实践、固化资产盘活及Pre-ABS操作要点实务专题培训
(
大纲详情链接
)
欢迎报名,微信/手机详询:13520887614!
导读:
资产证券化中,代表着未来现金流的基础资产是有期限的,但基础资产的期限不一定能满足投资人的需求,为了解决“期限错配”问题,“聪明”的交易设计者就在业务中安排了“循环购买”。
那么实操中究竟如何进行循环购买,循环购买产生的出表障碍,以及特殊的现金流管理问题。
循环购买是指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
基础资产的回款不直接分配给专项计划持有人,而是用于向原始权益人购买新的同类的基础资产
,是资产证券化中的一种业务设计。
什么情况下才会安排循环购买呢?这跟基础资产的属性密切相关,尤其关乎基础资产的剩余期限。
因为资本市场上,专项计划持有人对证券期限的要求一般比较长;而且一般不愿意接受,在持有证券期间,其权益份额多次变化(即多次还本)。
所以基础资产期限较长且有一定规律性的,比较容易进行证券化处理,形成的证券期限也跟基础资产的期限相匹配。
但是像
信用卡欠款、小额贷款、消费贷款、购房尾款、以及回款周期短的应收帐款等
,
小而分散、期限短、甚至随借随还的基础资产,现金流回款很快,且不确定性比较高。
比如某购房尾款abs,基础资产期限最长只有3个月,市场上投资人总不愿意投资只有3个月,且期间不断有还本的证券产品,所以通过每3个月进行一次循环购买的安排,可将专项计划发行期限设计为2年甚至更久。
所以为了解决
证券持有期限长,基础资产还款期限短
的错配问题,就需要在交易结构中安排循环购买,满足融资端与资金端的双方需求。
进行循环购买的基础资产需要
同质化程度高,笔数众多,且后续储备足够
。
目前市场上进行循环购买的产品很多,以下列举几个:
专项计划的法律文件需明确约定:
循环购买的基础资产入池标准、购买条件、购买价格、购买规模、流动性风险以及风险控制措施;基础资产的规模、存续期限需与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存续期间匹配;购买的流程和后续监督管理安排。
需披露原始权益人的业务模式、主营业务涉及的行业情况、客户属性、客户数量、单笔债权金额、历史经营情况(逾期率、违约率、违约后回收率等)以及未来业务发展前景及业务的稳定性及可持续性分析。
评级要求:
首先资产证券化中出表的要求:
对于资产的转移,包括两种情况:
1. 将资产转让给SPV,同时将收取基础资产现金流的权利转出。
2. 将资产转让给SPV,但保留收取基础资产现金流的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支付给投资者的义务,同时满足“不垫款”“不延误”“不挪用”。
“循环购买”的对出表形成的障碍主要在于:使得现金流不满足“不延误”的条件。
而“不延误”包括
现金流转移及时
,以及
资产转出方不得对现金流进行再投资
。
其中,现金流转移及时
现金流转移包括将现金流从回款归集账户划至监管账户,再从监管账户划至专项计划托管户(专户);或者直接从回款归集账户划至专户。
在现实操作中,及时转移体现在,要通过对基础资产的历史表现进行分析,预测当前与未来入池基础资产的规模、期限、逾期率、违约率等,再根据合理的预测对循环购买的频率、购买规模、购买条件,购买价格进行提前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