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广电独家」兰之馨
“如果用户对一个产品的数据安全性存疑,可能会远离它,监管也不会允许企业忽视这些问题。数据安全和企业发展并不对立,而是相辅相成的。”
在全国两会召开之际,「广电独家」与
全国政协委员、微博CFO曹菲
进行了深度对话。
作为政协委员与互联网企业高管,曹菲长期关注文化与科技领域的融合创新发展。
结合自身在互联网行业的实践经验,她以跨界视角深入剖析“科技+文化”战略下的行业变革,围绕数据安全、算法治理、AI技术发展及未来规划等议题展开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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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与文化的碰撞与共生
「广电独家」:
身兼互联网企业高管和政协委员双重身份,对您理解“科技+文化”国家战略有何独特启发?
曹菲:
比身份更重要的是,我们都认同国家正处于科技创新和文化输出的关键时期。这是国家战略方向,也是随着国力增强、科技与文化融合发展的必然趋势,已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抓手。
微博作为社交媒体,汇聚了博物馆、文旅机构、电视台等垂直领域账号,展现了科技与文化的深度融合。
科技是全球发展的核心动力,每次两会,领导人都强调其重要性。
去年聚焦新质生产力,今年热议AI技术,AI在春节期间更是成为焦点。
而文化作为民族精神血脉,与科技结合能开拓新产品和形态,比如VR、AR让敦煌壁画“活”起来,用户可以随时在线欣赏和学习,赋予传统文化、文博事业新的生命力。
以今年春节档《哪吒2》为例,它在1月初的“微博之夜”活动上进行宣发时,热度不及《封神第二部:战火西岐》等大IP,但它凭借现代审美与叙事方式重新诠释传统神话,结合先进的动画制作技术和3D特效,最终成为全球热门影片,是科技与文化结合的经典案例。
互联网的大数据和AI技术能深度分析用户需求,助力创作更贴合大众的作品,区块链则确保版权安全,为创作者提供更公平的分配机制。
在人文力量的加持下,科技不再冰冷,文化为科技注入了温度。
正如《哪吒2》围绕亲子关系、生命价值、社会责任等主题引发观众强烈共鸣,如果没有这样的文化内核,它很难取得这么大的成功。
值得一提的是,《哪吒2》团队的办公场所就在成都广电系统下的园区,广电系统对《哪吒2》的成功也与有荣焉。
「广电独家」:
微博可以从哪些方面入手,为精品创作营造更优环境?
曹菲:
微博作为社交媒体平台,能精准捕捉观众需求
——通过用户数据和互动行为(比如评论、点赞),微博帮助内容创作者了解观众喜好;热搜榜和话题讨论能快速反映观众对节目或视频的兴趣,这些反馈为内容策划提供了灵感;创作者不仅能触达更多受众,还能根据用户反馈优化内容,提升精品化水平。
值得一提的是,
近期随着微博智搜上线了Deepseek R1模型,内容创作者借助微博智搜DS-R1,还可以系统化了解作品上线后在平台上各个传播节点的趋势和重点内容,
为下一步作品的宣发和创作提供思路和物料。
微博还能为主创团队和观众搭建共创平台,比如征集创意、投票或讨论,增强用户参与感,挖掘好点子。直接互动不仅让制作团队调整方向,还能激发创作灵感。
视听内容创作耗时耗力,但在微博上不受传统电视台播出时段限制,可通过用户生成内容(UGC)实现二次传播。
比如,用户剪辑热门综艺或电视剧片段并添加创意解说,延长了优质内容的生命力,扩大了受众群体,提升了作品影响力,也让前期投入更值得。
此外,
微博聚集了很多艺人、导演和制作人,他们能通过平台与观众深度沟通。
这不仅能增强粉丝忠诚度,还能激发观众对内容精益求精的追求,形成良性互动,反过来促进更多精品内容的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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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安全和企业发展相辅相成
「广电独家」:
近年来,数据安全、算法治理等议题备受关注。作为互联网企业CFO,您认为应该如何平衡企业创新与合规成本?
曹菲:
数据安全和算法治理已成为全球性议题,众多大型企业曾因数据泄露或算法违规而遭到处罚。
这些事件表明,
数据安全和平台治理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科技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数据安全与算法治理不应仅被视为企业的负担和成本,而是保障用户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关键。
其中,
合规前置尤为重要。
企业在创新时要提前考虑合规问题,不能等出了问题再补救,就像环保不能等到污染后再治理,否则一旦发生问题,有些损失可能无法挽回。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和逐步完善,大家这方面的意识都在提高,用AI优化合规流程也成了行业共识。
如果用户质疑产品数据安全,可能会选择远离,且监管部门不会容忍企业忽视此类问题。数据安全和企业发展并不对立,而是相辅相成的。
只有真正保护好用户数据,在合理框架内运行算法,企业才能实现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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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遇与风险并存的AI技术革命
「广电独家」:
AI发展带给微博发展的机遇和挑战是什么?微博在相关领域有何布局?
曹菲:
各家面对的AI机遇其实是一样的——
AI的辅助创作工具能帮创作者提高创意效率,生成更优质内容。
比如春节期间大火的开源模型DeepSeek已被腾讯、百度、微博等多家公司接入。微博也将热搜功能与AI结合,推出了全新智搜产品,巩固市场地位并提升社区互动。
AI 还能优化内容分发和推荐,提高信息流精准度,增强用户内容消费效率,提升用户体验。
但随着AI成熟,我们也面临挑战——
有些AI内容真假难辨,甚至“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例如,在医疗或财经领域,AI可能给出看似合理却并不准确的答案,这不仅会对用户造成误导,也可能损害平台信誉。
当用户发现AI生成内容虚假时,会对平台失去信任。
此外,
AI基于神经网络运行,决策过程不透明,这种“黑盒”特性增加了风险。
尤其是在涉及权重分配和计算依据时,系统内部的运作机制并不清晰,开发者尚难以追踪具体决策过程,更别说普通用户。
为此,
微博推出大模型“知微”(“知”取自“知道”,“微”取自“微博”),利用平台特色数据训练,开发了微博智搜、评论机器人等应用,覆盖搜索互动和垂直场景需求。
同时,
微博与华为云、阿里云合作获取算力支持,并与第三方模型优化搜索服务。
在风险防控上,微博建立了内容审核和AI伦理审核的双轨制审核体系,对AI内容标注来源,
结合人工和AI审核,提升整体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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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在内容审核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
「广电独家」:
大数据公司在训练模型时是否会筛选数据?如果用户通过AI得到虚假内容并发布到网络,这些内容是否会成为训练数据的一部分,形成恶性循环?目前是否有解决方案,还是只能期待AI未来能自主辨别虚假信息?
曹菲:
完全依赖 AI 辨别内容风险较大,毕竟“垃圾数据进去,出来的一定是垃圾”。平台在内容审核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因为用户发布的内容可能成为其他系统或模型的数据来源。
如果内容包含虚假信息或谣言,就需要从源头甄别处理。
对于您提到的AI会提供过期法律条文给用户等问题,搜索结果标记来源很重要,现在很多产品已能做到这一点,AI也可以通过迭代实现标记来源功能,但要让AI自动辨别谣言还需要更多支持。
以微博为例,平台会对确认为谣言的内容打上标签,提示用户“此为不实消息”。
在信息爆炸的时代,各平台都有义务审核内容,确保数据质量,这样才能让AI加工的结果更可靠。
此外,用户也需要具备一定的辨别能力,但老年人、青少年和下沉市场用户在这方面可能存在困难。因此,微博需要加大对数据筛选和AI数据生成过程透明度的投入,帮助用户更好地应对信息真实性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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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研究与应用落地的双向驱动
「广电独家」:
您认为未来三年,AI行业最关键的突破点会出现在基础大模型研发还是垂直场景落地?为什么?
曹菲:
这个问题就像基础研究和应用之间哪个更重要一样。基础大模型的目标是迈向更高水平的通用智能,如果规模扩大、推理效率提高、多模态融合更成熟,AI的生成质量和可控性会显著提升,智能体的自主能力也会增强。
只有基础大模型发展得好,才能为各行业提供更强支持。
这就像理论物理,看似无用,但没有它就没有原子弹这样的技术应用。
在垂直场景中,比如影视行业,AI能加速商业和社会价值的实现。无论是医疗、金融、法律还是内容生产,AI正从单点应用走向系统化解决方案,带来用户体验的飞跃和巨大社会价值的创造。
基础大模型的能力与垂直场景的价值落地之间是双向驱动的关系,需要形成正循环。更强大的大模型可以推动应用创新,而成功的垂直领域应用又能反哺大模型优化。
这种闭环将加速AI从基础模型的技术突破走向产业变革,未来可能在各垂直领域带来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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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创作权属之争
「广电独家」:
生成式AI使用海量版权作品进行训练却无需授权,这是否会引发系统性法律风险?您如何看待AI引发的版权争议?企业是否需要构建训练数据合规审计体系?
曹菲:
确实,国内外已有AI版权相关案例。比如,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理的一起涉及奥特曼的案件,判定AI生成内容侵权;而北京互联网法院则在“春风送来了温柔”一案中认定AI图片享有版权。
这表明国内对AI版权问题已出现不同司法实践:一种观点支持AI创作者拥有版权,另一种认为可能侵权。
随着AI生成内容增多,训练过程中的侵权风险将成为更多纠纷的源头。企业需建立完善的合规体系来应对风险。
我国出台了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等法规,要求确保训练数据来源合法。像微博主要使用平台自身数据,若用其他数据,则需采取安全措施规避风险。
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也明确了相关责任,国际上欧盟等国家和地区也有类似法规。
企业在日常训练数据时通常会涉及开源、自采和商业数据等不同类型,需分类管理并建立追溯机制。整个过程要保留完整记录,以便发生纠纷时自证清白。
即使是公开数据,超出原始使用场景也可能需要重新授权。缺乏健全审计体系的企业,可能在数据爬取、二次加工等数据处理过程中无意触发侵权诉讼。
总之,在AI领域,企业的合规成本将上升。
企业须具备清晰的判断力,建立完善的合规体系,否则可能面临额外风险和成本。
「广电独家」:
当AI生成内容达到专业创作者水平时,现行的“人类中心主义”版权认定原则是否面临重构?您支持赋予AI有限著作权吗?
曹菲:
我不是这方面专家,但从直觉看,赋予AI有限著作权是合理的。
这一观点部分受到北京互联网法院对AI绘图案件判决的启发。查阅该判例时发现,法院判定的依据在于用户通过多次修改提示词(多达150多次),最终生成了作品。尽管作品通过AI生成,但法院认为用户在过程中发挥了独创性,因此赋予了AI生成内容一定的著作权。这个判例具有象征意义,既保护了创作者权益,也为技术发展留出了空间。
如果能确认人类作者身份,并引入贡献度量化标准(如按用户参与比例分配权益),会更合理。
结合我去年的提案,
建议建立数据交易市场,在保障创作者权益的同时给AI创作赋予一定经济价值。
没有著作权保护,AI创作就难形成良性循环,因为创作者和平台需要经济回报才能持续投入和发展。
法律界应更多关注AI领域,探索如何平衡创作者权益、推动技术发展并实现经济效益,这样才能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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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审核的双面效应
「广电独家」:
AI深度伪造技术增加了影视内容审核成本,这是否会带来平台运营成本管理上的挑战?
曹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