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方向:
1.
高性能锂、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研究;
2.
电催化 (HER, OER, ORR) 材料研究。
二、应聘条件:
1.
即将或者已经获得国内外知名大学材料化学、环境化学、纳米科学和材料物理与化学等方向博士学位;
2.
具有石墨烯、二维材料、或碳基纳米材料制备,或有能源与环境催化应用(电催化、光催化和光电催化)背景的优先考虑;
3.
具有较强的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严谨的科研态度,良好团队协作和吃苦耐劳精神;
4.
以第一作者在相关领域发表过2-3篇高质量的SCI论文。
附:具有海外经历或者国家重点实验室毕业的可聘为青年百人副教授
三、岗位待遇:
1.
青年百人待遇:
(1)聘用后享受副教授待遇,事业编制,学校另外还提供每年10万元薪酬补贴以确保人才年薪达到20万以上,另加论文奖励与项目绩效奖励:大类分区1区5万,二区4万,项目奖励请见内部学校文件。
(2)提供两室一厅周转房;提供安家费25万、购房补贴2万。
(3)实验室条件建设与科研启动费,并配备相应的科研用房等。
2.
博士后待遇
(1)工资待遇:基础年薪22万元起+奖励
在站期间如获得国家基金(含青年基金)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者,学校另发奖励5万元。同时合作导师或团队还将根据博士后在校工作贡献另加奖励工资。
科研奖励, 在站期间取得重大科研成果者,按照在职老师的科研奖励办法予以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对被SCI(SCIE)收录的国际期刊杂志论文(不包括单页短文和会议论文),一区奖励5万元,二区奖励4万元,三区奖励1万元,四区奖励0.3万元。
(2)国(境)外机构联合培养与交流(带薪):经本人申请,合作导师及团队推荐,可带薪赴国(境)外机构进行联合培养与交流。在站满一年,可申请不超过6个月;在站满2年,可申请不超过12个月。
(3)职称评审:进站满一年者,经所在流动站推荐,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4)留校工作政策:学校为优秀博士后提供留校优先政策,即在站期间同时获得以下成果条件的,在自愿的前提下,可优先进入学校编制内教师队伍。
1
)在站期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项目(含青年基金)1项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1项;
2
)在站期间,以广东工业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SCI论文或本学科顶级学术期刊论文2篇;或发表SCI论文1篇并有2项发明专利进入实审阶段。
3
)此外,对出站时达到学校“青年百人计划”引进条件的博士后可按“青年百人计划”待遇优先留校工作。
(5)住房:为已婚博士后提供2室1厅的公寓,为未婚博士后提供1室1厅的公寓。公寓配备基本生活设施,房租及水电等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如学校无法提供博士后公寓时,则发放博士后住房补贴3000元/月。
(6)社保及配偶子女随迁:按照社保规定购买相关社保。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如随该博士后流动的,可申请办理暂住户口。
四、联系方式:
招聘长期有效,有意向者请将个人相关信息(含个人简历及研究成果)发至[email protected],博士后应聘者请将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应聘XX”,并在邮件中注明可到岗时间。此外,课题组也常年招生硕士和博士生,欢迎报考。
诚挚欢迎有志于在相应研究领域中得到锻炼、做出成果的优秀人才加入我们的团队共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