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我不大喜欢谈论自己写的东西。一个东西被我写出来,一旦进入传播领域,它就与我关系不大了。就像我的孩子,虽然由我创造,冠上我的姓氏,但他就是他,有自己的人格和命运,并不属于我。
我也不喜欢谈论写作本身。写作,写就是,谈那么多干嘛。我时常告诫自己,要警惕那些「谈」比「写」还要来劲的作家们。
我甚至连话都不太想说。认识我的人都知道,在现实中,我是一个沉默寡言、比较无趣的人。不知道为什么,每次我话一多(通常是喝多了的时候),事后想起总觉得自己特别蠢。我很厌恶自己说蠢话的样子,因此选择尽量少说话。这是一种自我保护,并非标榜沉默就比夸夸其谈更了不起——沉默的蠢货大有人在,能说会道也不失为一种本事。
我写小说只是为了给自己的内心找一个出口,否则非憋死不可。一开始,我写所谓的都市纯文学,自我评价写得还算凑活,至少莫名其妙出了本小说集。但顺着这个路子写了两年后,我逐渐意识到了一个严重且无法回避的问题:我缺乏才华。写作当然是需要才华的,它既美好又残酷,几乎是检验你会不会成为一个了不起作家的唯一标准。很显然,我已经被 PASS 掉了(我对自己有自知之明一向挺满意的)。倒是这样一来,反而让我更加踏实了,知道自己如果还想继续走写作这条路,唯一办法就是当个匠人,换言之,就是找准一个类型,通过大量阅读、研究技巧、不断练笔获得一种牢固的精进。请把文学的伟大徽章颁给那些有才华、有天赋的作者们吧,而我只求从类型小说的市场上分一小杯羹。
最终,我选择了悬疑这个类型。一方面是因为我自己喜欢,爱读爱看同类型的小说和影视作品,另一方面是这个类型永远有市场,也就是说,最有可能赚到钱。没错,我写悬疑小说就是为了赚钱,否则费那个劲儿干嘛?我分析过,悬疑类小说始终是畅销榜上的常客,无论是丹·布朗和东野圭吾,福尔摩斯还是阿加莎·克里斯蒂,都是读者嘴里最热衷的名字,即便是翁贝托·埃科、格雷厄姆·格林、毛姆,甚至陀思妥耶夫斯、波拉尼奥、帕慕克等世界级作家,也会染指悬疑类型。我敢断定,人类对未知总是充满着不可遏制的好奇心,并心甘情愿为之付出时间和金钱。
换句话说,悬疑本身就是一种娱乐,而且无处不在。无论是世人为之疯狂的体育竞技,还是如今大行其道的综艺奔跑,没有谁会忽略掉悬念的设置。没有悬念就没有观众和读者,这是显而易见的,而且,我认为也没有人会不喜欢悬疑——大家厌恶和反感的是那种故弄玄虚、低级幼稚的劣质悬疑作品。
所有的次品都来自于产品不过关。让我们把类型小说当作商品来看待吧,这没什么可丢脸的。一样商品,比如一把椅子,它是否畅销或者值钱,只有一个原因:做得好啊。做得好的部分包括:做工精细,材质过硬,体验舒适,非常美观。要达到这四点,除了踏踏实实地设计、选料、敲敲打打、细心打磨,我看不出还有什么其他办法。至于营销,我承认它的价值,是加分项,但如果你做出来的东西本身就是狗屎,再伟大的营销也帮不了你。
不得不说,中国的悬疑小说市场依然处于很初级的阶段,不过相比优秀的作品(国内很多类型作者都已经非常努力了),我们缺少一种良性的运转机制:悬疑小说通常涉及到暴力凶杀,难以通过审查,导致出版艰难;没有权威的鼓励机制(日本光推理小说奖就多如牛毛);缺乏宣传机构的持续关注,等等。即便如此,我们也得去尝试,因为不尝试就没有未来。
说来说去,我无非想表达的是:我写悬疑小说是为了赚钱,而悬疑小说是可以赚钱的商品,但想赚钱就需要做出好的商品,目前我现在正在努力中,不管外部环境如何。就这么个意思。
至于《暖气》本身,如前所述,真没什么好说的,任何阐述看起来都会是为自己辩解或鼓吹。唯一我觉得有必要说一下的是,书中所说的「寒城」「冷镇」「T 小区」究竟是什么地方?好些人看过后跟我说过,这是南京,这是徐州,这是北京的天通苑。无论如何,至少说明了一个道理,这个故事环境的确具有代表性,钢筋水泥,卫星城,外来人口,暴力拆迁,人心冷漠,这些多数人都感同身受,因为,这就是我们的当代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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