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全日制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3、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1年5月23日至1999年5月23日期间出生),其中市委党校中层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
上述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刑事处罚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定向培养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5、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EQ(情商)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职位。应聘人员请于2017年5月23日至6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应聘,邮件及附件标题按以下格式注明:姓名+职位名称,以附件方式发送《诸暨市2017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下载地址: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ld.gov.cn,将个人电子相片粘贴到表中“相片”栏内,填写内容不超过该表设定的一页A4纸大小)到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为便于学生更好的了解我市的经济发展、人文环境、人才政策,在受理网上报名的同时,我们将组织招聘团分别赴武汉、西安、合肥三地高校举办现场宣传推介活动。具体安排为:
2017年6月6日上午8:30-11:30在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第一会议室(德园食堂三楼)
6月6日下午14:30-17:00在武汉大学信息学部就业中心卓越厅
6月6日上午9:30-11:30在西安交通大学就业创业指导中心204报告厅进行现场宣传推介
届时欢迎所在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现场可报名应聘。报名时需提交报名登记表(附电子文档),并携带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1寸免冠近照1张,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5月23日至6月18日,诸暨市招聘高层次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聘办)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验审。凡与招聘公告条件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情商(EQ)测试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EQ测试。EQ测试成绩按每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1:5的以实际人数确定),EQ测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EQ测试时间、方式届时将通过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ld.gov.cn)通知公布,市招聘办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自行留意,逾期责任自负。
(四)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应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承担。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应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试讲)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市委党校下属事业单位职位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聘用
面试结束后,市招聘办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
体检、考察结束后,市招聘办将拟聘用对象在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应聘所需的相关材料、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由市招聘办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职位不再递补。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www.zjld.gov.cn)全程发布公开招聘有关信息。EQ测试通知、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名单等,均在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市招聘办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请向诸暨市招聘办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时间)。
咨询电话:
0575-87106268(中共诸暨市委组织部人才科)
0575-88795069(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通信地址:浙江省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暨阳街道永昌路12号)
邮政编码:311800
诸暨市招聘高层次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23日
信息有效期: 截止至2017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