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越南法律,尽管张美兰已被判处死刑,她仍有机会通过归还四分之三的挪用资产并配合当局处理案件后果来避免执行死刑
经过近一个月的审理和审议,12月3日,胡志明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越南史上最大金融诈骗案”主谋、万盛发集团董事长张美兰的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张美兰因贪污财产罪被判死刑,因行贿罪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因违反信贷组织活动中的贷款规定罪被判16年有期徒刑,总刑期为死刑。
张美兰在早些时候向法院提交的五页手写上诉书中表示,“为了追求我对商业的热情以及通过为越南开发世界级项目为社会做出贡献的愿望,我做出了重大的个人牺牲,影响了我和家人的幸福”。她认为死刑判决“过于严厉和苛刻”,请求法院采取“宽容和人道的方式”。
不过,二审法院认为,其罪行造成严重后果,且无减轻罪责情节,不具备减刑条件。此外,二审法院裁定张美兰对西贡商业银行(SCB)截至2022年10月17日的1243笔剩余贷款的未偿债务承担赔偿责任,需向SCB赔偿超过673万亿越南盾(约合人民币近2000亿元),并承担相关民事诉讼费用。
2024年4月11日,张美兰被判处死刑,法院称其“长期犯下严重罪行且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调查显示,2012年1月至2022年10月期间,张美兰及同伙利用上千家“空壳”公司从由她实控的SCB骗取贷款,在扣除抵押品价值后仍给SCB造成约270亿美元的损失,约占越南2023年GDP的6%。张美兰是案件86名被告人中唯一不承认犯罪的被告人。
越南官方媒体VNS报道,至少42000人投资了SCB发行的欺诈性债券,并造成重大财务损失,他们也因此发起了前所未有的抗议。
VNS报道称,根据越南法律,尽管张美兰被判处死刑,但仍可通过归还四分之三的挪用资产并配合当局处理后果来避免被执行死刑。这一金额将超过100亿美元,案件牵涉多方复杂利益,且涉案金额如此巨大,张美兰的偿还计划面临巨大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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