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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最严停车令来了:30条路禁停!违者罚100元扣3分,任何人都可拍照举报

齐鲁晚报  · 公众号  · 山东  · 2016-12-02 08:20

正文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


在济南生活出行,

如果想去的目的地没有停车场的话,

都不敢随随便便开车出门,

因为任何一个存在侥幸心理的乱停车行为,

都有可能换来这张让你破费的“小纸条”——



当然,也不乏有一些有钱任性的小伙伴,

打着 罚款不要紧,别扣分就行 的小算盘,

但是!晚报菌要提醒大家了,

未来在济南违章停车,

将会被处以 100元罚款,并记3分 的处罚!

嗯...违停四次,一年的分就会被扣光了...


12月1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

会上交警部门正式发布了

《关于加强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管理的通告》

这份被冠以 “最严停车新规” 的通告,

将从下月起正式施行,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最严停车新规”到底严在哪儿——


济南新禁停的30条路段


目前,济南划定的30条禁停路段分别为经十路(段店立交桥东口至凤凰路口)、旅游路(历阳大街路口至凤凰路口)、经七路、泺源大街、和平路、经一路、明湖东路、明湖西路、明湖北路、花园路、二环东路(旅游路口至工业北路口)、历山路、纬二路、英雄山路、纬十二路、解放路、泉城路、共青团路、经四路、山大北路、舜华路、舜华南路、历山北路、舜耕路、堤口路、纬六路、黑北路、黑西路、趵北路、大明湖路。



违停不仅要罚款100元,还会扣3分

按照《通告》,在城市道路内违反禁止停车标志标线停放机动车的,一律处以100元罚款,并记3分。


目前济南市共有30条禁停道路,在这30条道路上违法停车,将依法罚款100元记3分。


济南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市停车办专职副主任韩军庆表示,新规并不是全市违法停车“一刀切”。


《通告》适用范围比目前的执法范围有所扩大, 除了30条禁停道路外,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路段以及在公共交通站点、消防栓、划有黄网状线等重点部位的违法停车行为,也将罚款100元,记3分。


“通过对30条禁行路段的持续整治,违停车辆数由6月份的每公里51辆,减少到10月份的每公里19辆,应该说取得了明显的整治效果,也提升了道路的通行能力。”韩军庆表示,目前济南千人机动车拥有量已达到200辆,今后将保障公共资源有效利用,鼓励市民选择更加环保的交通方式。


下一步,将综合道路交通状况、违法停车对交通产生的影响以及影响市民出行质量等因素,逐步扩大禁停范围。 目前的道路停车泊位是为了解决停车位不足 不得已而为之的临时性道路停车措施,今后也会逐步进行取缔,还路于通行权。



任何人都可举报违法停车行为

《通告》明确,对在道路上不按规定停放且驾驶人不在现场的,停车管理员应粘贴《机动车停放提示单》,并通过拍照、摄像等方式留存证据。留存证据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查核实后,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停车管理员粘贴的提示单是什么性质,可否作为处罚依据?济南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市停车办专职副主任韩军庆解释说, 停车管理员粘贴的是《机动车停 放提示单》,是一种温馨提示,也是举报、劝阻交通违法的一种方式。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的照片,只是违停线索的一个依据,并非直接将其作为违法的证据,而是要进行调查核实,对违法车辆基本情况、停放时间地点、交通标志标线、上报照片依据法定程序审查后,才能确认违法行为是否成立,并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只有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才能够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若提交的照片不能够证明有违法行为,则不予处罚。”


除了停车管理员外, 其他交通参与者也可以对乱停乱放拍照取证,举报给交警部门。


韩军庆表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的义务,有权劝阻和举报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报告道路交通的安全隐患。交通参与者都可以对违法停车行为进行拍照摄像取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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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车位超过5天联系不上车主就拖走

在济南的大街小巷,经常会看到“僵尸车”,长时间无人开,占用了停车资源,还影响道路通行。为此,新规中规定, 占用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连续停放超过5日且无法与车主取得联系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韩军庆介绍,通告中确定为连续停放超过5日的时间,是根据济南的交通拥堵状况、区域性停车需求、道路泊位施划标准、停车管理实际需求等诸多因素综合考虑确定的。


“需要说明的是,并不是在道路停车泊位内停放超过5日就贴单、拖移,而是事先会通过车辆所有人登记的电话和车主联系,只有联系不上或联系后拒不驶离的才予以贴单、拖移。”


此外,未在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内停放机动车或者在停车泊位内未按规定停放机动车且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移至指定地点。



拒不缴纳停车费将列入黑名单

济南还将建立停车征信系统。


韩军庆表示,针对少部分车主体验了停车,但不缴纳停车费,甚至经常逃避缴纳停车费的问题, 经对相关信息确认核实后,将对欠费车主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对曝光后仍不缴纳停车费的,将车辆信息录入济南市智能停车管理平台欠费系统,列入黑名单; 同时,对有欠费记录的,停车管理员可以拒绝为其提供车辆停放服务。下一步,将依法依规对“老赖”欠费人实施联合失信惩戒。


济南停车位缺口近130万个

据济南市公安交警部门介绍,截至2016年10月底,济南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达179 . 2万辆,其中市区汽车121 . 6万辆。而从停车设施结构上看,济南市现有的50余万个停车泊位中,配建停车泊位43万个,公共停车泊位4 . 6万个,道路 停车泊位2.8万个,分别占比85.4%、9.1%、5.5%。


由此可见,济南市停车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大量机动车占用道路停放,严重影响了道路通行能力,致使道路交通拥堵更加严重。


“在道路上设停车泊位,只是为了解决停车位不足,不得已而为之的一个临时性的道路停车措施。下一步,将会对道路停车逐步地进行取缔,还路于通行权。”韩军庆表示。近年来为了规范停车秩序,缓解交通压力,济南正在逐渐减少可停车道路的数量。


多部门将联合查处停车“乱收费”

根据省市规定,对于停车位不足的城市街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状况,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施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设置、撤除、占用、挪用停车泊位。


而济南市区内私自占道乱收费现象突出,特别是医院等公共场所周围,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


《通告》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从事停车收费的,由城管执法、公安、物价等部门依法进行查处。韩军庆表示,对于这一问题各部门将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依法予以查处。


不过,韩军庆也提醒市民, 《通告》的试用范围只限于市区道路停车泊位,不包括商场、其他公共建筑的配建停车场和公共停车场 ,广大市民朋友可选择合适的停车场所,就近停车。


此外,车主还可以下载济南停车APP,通过输入车主姓名、电话、身份证号、车牌号、车架号进行车辆绑定,实时查询个人历史停车信息。


还可以通过查看《欠费告知单》、拨打济南停车集团热线电话0531-66600539、去停车场所属区停车运营公司、现场咨询停车管理员等渠道获取车辆欠费信息,并及时补缴欠费。


对于有异议的停车信息,车主可以拨打济南停车集团或各区公司热线 电话、去停车场所属区停车运营公司核对自己的停车信息。


来源|齐鲁晚报(qiluwanbao002) 记者 刘雅菲、生活日报(shenghuoribao)记者杨璐


编辑: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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